Ⅰ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分别为: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为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为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为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4、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为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为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为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为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有机过氧化物系为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6、第6类有毒品本类化学品为进入机体后,累计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第7类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为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8、第8类腐蚀品。本类化学品为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其他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南阳市应急管理局——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Ⅱ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7类:
第1类:爆 炸 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 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 害品;
第7类:腐 蚀品.
Ⅲ 危化品分类都有哪些
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危险品
Ⅳ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是指的可以对公共卫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险的化学品,我们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这八大类都是对人类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品类。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Ⅳ 危险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划分为几类几项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 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 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1)低闪点液体 闪点<-18℃; (2)中闪点液体 -17℃≤闪点<23℃; (3)高闪点液体 23℃≤闪点≤61℃.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
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1)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者有毒气体的固体; (2)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3)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二项:(1)氧化剂 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2)有机过氧化物 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险及生命的物品.具体指标经口:LD50≤500mg/kg(固体) LD50≤2000mg/kg(液体) 经皮(24h接触):LD50≤1000mg/kg(固体) 吸入LC50≤10mg/L(粉尘、烟雾)
该类分为毒害品、感染性物品2项.其中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7、放射性物品的分项方法很多,比较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物理形态分项
(1)固体放射性物品:如钴60、独居石等;
(2)粉末状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铈钠复盐等;
(3)液体放射性物品:如发光剂、医用同位素制剂磷酸二氢钠-P32等;
(4)晶粒状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钍等;
(5)气体放射性物品:如氪85氩41等.
2.按放出的射线类型分项
(1)放出α、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镭226;
(2)放出α、β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天然铀;
(3)放出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钴60;
(4)放出中子流(同时也放出α、β或γ射线中的一种或两种)的放射性物品:
如镭-铍中子流,钋-铍中子流等.
3.按放射性大小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三级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现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a的固体或液体.
该类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1)酸性腐蚀品; (2)碱性腐蚀品; (3)其它腐蚀品.按其腐蚀性的强弱又细分为一级腐蚀品和二级腐蚀品.
Ⅵ 危险化学品分为哪七类,名称是什么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分类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中的类别怎么划分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储存安全须知
1、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做屋顶和墙壁的隔热层,屋檐要适当加长,以阻止阳光射入仓库;库墙要适当加厚,常开窗,采用间接通风洞,设置双层门,双层屋顶;窗玻璃漆成蓝色或选用磨砂玻璃。
2、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化学危险品一般分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体、易燃和助燃气体、腐蚀性物品、氧化剂等。对这些物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处。
储存物品时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垛与垛之问;垛与墙、柱、屋梁、电灯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储存。
3、要严格控制温度
为仓库设贮水屋面或在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气温在30℃以上时喷水降温,使仓库内温度保持在28℃以下。在仓库屋顶铺石麻袋,能增加屋顶的隔热性能,也可将库房屋顶、外墙和窗户玻璃涂成白色,利用白色对阳光的反射作用,减少辐射热的吸收,达到降温的作用。
根据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还可以在仓库地面上浇井水、放冰块,有条件的安装空调进行降温。有的仓库可在早晚和夜间开窗通风,放进冷空气,中午关闭门窗,防止热空气进入。
Ⅶ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国家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Ⅷ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第1类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第6类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Ⅸ 危险化学品分几类
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