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注意根据各化学品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制定专门的存放要求,注意消防安全设施的健全完善,注意突发事件的处理演练
2. 我们使用危险化学品如丁酮、酒精、汽油等时,应注意哪些安全注意事项,方可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1.远离火焰
2.注意通风
3.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并安装气他报警装置
4.避免可能存在的因静电产生电火花的可能性
5.储存处要建筑设计需要一定的防爆能力,保持通风换气。
6.注意一些可能发生的剧烈化学反应。
3. 危险化学品运输时有哪些安全注意事项
就目前而言,全国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安全运输的形式极为严峻。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事故频发,对环境和司机自身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那么如何避免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在运输过程中频频发生意外,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又有哪些必要的防护措施呢?跟我一起看下去吧~
一、 基本准备
1、 单位须依法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都需拥有运输资格证。且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合格后方可参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2、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随车应配备JT/T617规定的应急设施设备。
3、 每辆车都必须配备相应的危险货物标志、顶灯、尾部标志牌和车身反光标识。
4、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
5、 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驾驶员和押运员都得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6、 如若在运输过程中需较长时间停留,需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
二、 运输前
1、 在运输前要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的严格检查,如发现故障应当立即排除。
2、 在装车完毕后,应对货物的码放、遮盖、安置等措施进行最后的确认检查,不得超载。
3、 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容积不得超过10m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量不得超过10吨;运输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容积不得超过20m³。
三、 运输中
1、 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根据道路的交通状况严格控制车速,严禁超速、强行超车、会车等危险行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2、 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需要密切注意所运载的货物,定时停车对货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 如果在运输途中遇到突发状况如:恶劣天气影响、车辆事故等应根据所载危险货物的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事故严重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和货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配。
4、 在途遇山路、涵洞等特殊路况时,应当减速慢行,防止车辆打滑产生剧烈震动。遇到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并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如需避雨,应选择安全地点进行停放。
四、 运输抵达后
1、 一般危险化学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性或是毒性,非常容易污染环境。在抵达目的地卸货时要先对危险品进行一段时间的搁置,等各种性能平稳之后再使用,以免发生爆炸等危险事故。
2、 在装卸货物时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操作。
3、 在货物装卸区应当设置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装卸作业区。
4.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什么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5. 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
1.储存剧毒化学品应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禁止非岗位人员和本岗位无关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配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场所应当配备报警和通信装置。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潮、怕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潮、防晒设施。
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罐区等场所,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要经常检查,更换或检验消防用品或器材,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或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准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合装运。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标签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标签模糊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3.1.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
3.3.禁止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搬运、直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各部门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必须配置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2.1.安全技术措施
2.1.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1.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2.个人防护措施
2.2.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2.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2.2.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应急设施或解毒药品。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级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测。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标识,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1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对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1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与销毁
1.报废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
2.负责报废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3.危险化学品在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等相应处理方法。
4.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的检修
1.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进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类检修,由部门主管确认,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作业。所有运转设备确认检修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由点检、操作、维修三方”确认。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注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设备、容器、管道、阀门,严禁带压拆装。
4.高处作业时,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所携带工器具应固定牢固,不准乱扔物品。
5.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内检修作业(如槽罐、塔、地下贮池、炉膛、地沟等),必须办理重大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备好灭火器。
6.作业前要使用现有的仪器、设施、设备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含量、浓度,安全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复查一次,如发现异常,危及安全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并上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待处理后方可再次进入作业。
7.检修完毕,结合点检,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6. 使用化学用品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很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特别是接触到腐蚀性化学品时,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如进行烧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
(3)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衣服或带铁钉的鞋,因为化纤衣服会产生静电,鞋钉撞击地面会产生火花。
(4)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非常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经常用陶瓷容器盛装,搬运时若捆扎不牢固,极易发生意外。
(5)对于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引发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气残液,则遇到火星会发生爆炸。
(6)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具,防止作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
7. 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实验药品按照酸、碱、有机药品、无机药品分类放置。剧毒性易、挥发药品要放置在通风橱中。
2.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之前,要充分了解该药品及相关仪器药品的安全注意事项,严防事故发生。
3.涉及有刺激性、有毒性气体、挥发性溶剂的反应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4.液氮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直接与皮肤接触,切忌冻伤。
5.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切勿洒在衣服和皮肤上,要注意防护眼睛。稀释硫酸时,必须把浓硫酸慢慢倾入水中,并搅拌,避免泼溅伤人。
6.有机药品使用完毕应回收,切勿直接倒入水槽;重金属药品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废液废药品要贴醒目的标记,严防将废酸倒入废碱将氧化性溶剂如硫酸和双氧水的混合溶剂倒入有机溶剂,以免发生燃烧爆炸。
8. 如何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答案来自
9.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什么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避免明火加热;加热时使用水浴或油浴;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不可猛烈撞击。
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账登记。
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注意事项:
1、储存、运输乙炔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或水喷淋等措施降温。
2、库房内乙炔气瓶应直立储存;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储存的乙炔气瓶应无泄漏,安全状况完好。
3、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4、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