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属于化学因素的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属于化学因素的有:
1、汞及其化合物:金属汞主要以蒸气形态经呼吸道吸入人体,其化合物则以粉尘态红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侵入人体,可分布全身各器官,以肾脏含量为最高。汞蒸气可以通过血脑屏障,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肾脏损害。严重时可引起汞中毒性脑病。
2、镉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主要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可通过肺泡进入血液,血液中镉90%~95%存在于红细胞内,并与血红蛋白结合。进入组织细胞的镉,主要分布于肾、肝、肺。镉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
慢性镉中毒主要引起以肾小管病变为主的肾脏损害。严重时,可出现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骨质软化与疏松。
3、钡及其化合物:钡及其化合物中毒是指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短时间接触大量可溶性钡化合物而引起的以肌肉麻痹、心血管损害及低钾血症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4、钒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主要经呼吸道吸入,其次为消化道,吸收率为0.1%~2%,可溶性钒可经皮肤吸收。被吸收钒主要经血液转运分布到人体各个组织,主要贮存于骨骼中,其次为肝、肾、肌肉。
钒可引起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变态反应性病变。职业性钒中毒多为急性钒中毒,慢性钒中毒较少见。
5、铀及其化合物:铀化合物指的是铀与其他的元素组成的纯净物。铀在不同情况下,可以生成U(Ⅲ)、U(Ⅳ)和U(Ⅵ)的各种铀化合物,其中最稳定的是U(Ⅵ)的化合物,其次是U(Ⅳ)的化合物。铀化合物主要包括氧化物、氢化物、碳化物、氮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硅化物、溴化物以及碘化物等。
②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
法律分析:(1)化学性因素。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有机粉尘等。作业人员长期在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条件下作业,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就有可能发生尘肺病。粉尘中的主要危害化学因素为游离二氧化硅、硅酸盐等。
生产性毒物,如生产性化学毒物可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取决于实际生产条件。
(2)物理性因素。
不良的气象条件:生产场所的气温、气湿、气流及热辐射构成了生产环境的气象条件。在强烈热辐射、高气温、气湿等不良气象条件下作业,可能引起中暑。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不仅会引起冻伤,还会增加感冒等的发病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③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化学因素 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可对健康产生危害的活性因素。凡少量摄入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称为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汽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空气中。
(1)有毒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是生产环境的构成要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湿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
(3)噪声、振动、超声波、次声等。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3、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真菌孢子、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霉菌等;医务工作者接触的传染性病源,如SARS病毒。
④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一、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哪些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
(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
①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⑤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由于行业的多样性,不同行业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也不一样,但根据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三类: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法律分析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