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亚星化学的重要公告
2013 年2月6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2013】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4.2011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二、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1.对亚星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2.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3.对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4.对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
款;
5.对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6.对周建强、鄢辉、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7.对刘建平、董治、黄涛、林平、毕永昌、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
三、证监会作出的市场禁入决定
同日,证监会下发【2013】1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鉴于陈华森、曹希波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认定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认定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3 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2年9月20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通过协议收购亚星集团持有的公司55,232,7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2年9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2012年9月7日公告(临2012-039)。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盐业与亚星集团同样持有公司55,232,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同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 介绍一下潍坊亚星化学的情况
我觉得你是石油大学毕业的,应该去找一个和你的专业更加对口的企业或者是公司。
首先,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选择亚星,是因为你的家在潍坊吗?还是你听别人说的呢?
他们做的是化工行业,气体,最近几年又刚刚加了热电分厂,陆续的亚星的全部厂地都要搬到寒亭去。
我在里面做了两年的时间,如果你是个女孩,想寻一个稳定的工作还可以考虑,可如果你是个男孩的话,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因为得不到什么所谓的发展。
这是我的个人意见,望听取。
3. 亚星化学审计案例分析:亚星化学及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造假事实
亚星化学年报发布前夜更换会计事务所 公司曾多次被“非标”
来源:证券日报 |2013年03月07日 08:41:30
公司表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年报披露
在首次预约年报披露的前一周,亚星化学宣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而2月份,公司刚因2011年半年报告虚假记载等事项领到证监会的罚单,两任董事长被罚市场禁入。选择在此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另有玄机?公司方面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说,选择此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一部分原因是“跟以前划清界限”,但称更换之后,不会影响年报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亚星化学2012年年报首次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16日,后更改为4月26日。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今年2月,亚星化学接到证监会的罚单,两前任董事长被市场禁入,公司及多名前高管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证监会查证,亚星化学存在2011年半年报虚假记载、未披露关联方关系等违法事项,而这些事项有的可追溯至2007年。
因为存在信披违规等事项被证监会处罚,亚星化学并非首次。2012年6月,公司也曾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证监会下发处罚通知。
公开信息显示,由于接连被查出存在信披违规等问题,已有股民欲对亚星化学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内忧外患之下,亚星化学在2012年的业绩如何、公司基本面有无改善等问题就成了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但是,在3月6日,公司却宣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更换的原因,公告中称:鉴于近年来外部市场不断变化和公司管理情况的改变,为使审计业务适应亚星化学经营发展计划及未来业务需要,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
亚星化学方面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想“从新的审计角度、跟以前划清界限、有一个全新的状态”。而临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过反复讨论的,“(2012年年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会按期出年报。”
年报多次被非标
查阅亚星化学年报可以看出,多年来公司年报屡屡被会计师事务所给出非标意见。
2011年,公司年报被非标,被非标的直接原因是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据2011年年报称,截至审计报告日亚星化学尚未收到调查处理结果。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董事会则对非标意见做出说明:2011 年度亚星化学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主要是前期遗留问题的进一步暴露。为处理这些遗留问题引发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再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在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调查中,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深刻认识到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积极采取措施。
亚星化学称,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诚恳接受监管机构监管,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控制度执行,特别是规范资金划转流程;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督促每位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好自身职责。此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强调,公司基本面状况并不乐观,高负债率的财务结构,导致亚星化学财务费用负担过重。该等情形将影响亚星化学的持续经营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的年报中,因为亚星化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0年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因此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事项的说明与2011年完全一样。
与大股东关联占款不断早已引发会师师事务所的警觉,早在2008年年报的审计意见里,会计师事务所就提醒,当年度潍坊亚星集团公司支付给亚星化学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潍坊亚星集团公司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补偿金,并承诺对于亚星化学在以后搬迁中发生的厂房建筑物及其不可拆迁设施的损失以及设备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停产损失等,经评估并经双方确认后,将另行给予亚星化学搬迁损失补偿,该事项在未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