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是哪个部门发布的版本号是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卫生部已经制定了高毒物品目录,共54种,包括苯、苯胺、汞等。使用这54种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遵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⑵ 标准说明 | 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标准简介
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二、编制背景
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按照 GB/T 1.1-2009 给孝戚出的规则起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答粗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四、原文内容
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封面如下图所示,共分4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巧举陵辨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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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哪个权威网站可以查到最新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即《危险化学品目录》由谁修订,由谁发布
您好
现在最新的是《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05-07-26发布,2005-11-01实施。
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范围:
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危险化学品;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
确定的危险化学品,汇总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单位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登记机构第五条国家设立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所在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登记中心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辖区登记办公室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登记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颁发与登记编号的管理工作;
(三)建立并维护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
(四)设立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与各地登记办公室共同建立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网络,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五)组织对新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估;对未分类的化学品统一进行危险性分类;
(六)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第八条登记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核查登记单位申报登记的内容;
(三)对生产单位编制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
(四)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
(五)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第九条登记中心和登记办公室从事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登记人员)应经统一培训,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后,发给《危险化学品登记人员上岗证》(以下简称登记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登记中心应有10名以上有登记上岗证的登记人员;登记办公室应有3名以上有登记上岗证的登记人员。
第十一条登记中心和登记办公室应当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为登记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保守登记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登记中心每年应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登记办公室每年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各地登记办公室的报告应同时抄送登记中心。第三章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第十三条登记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对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对新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在新化学品投产前1年内,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专业技术机构对其危险性进行鉴别和评估,持鉴别和评估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新建的生产单位应在投产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手续。
已登记的登记单位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个月内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内容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期限年满之后公司可以申请延期。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⑸ 严禁违规领用危险化学品怎么理解
1、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雀御皮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涵盖了3000余种化学品。【小编注】【A-L】危险拆液化学品目录(2018版)【M-Z】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2、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可以采取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多种方式。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将危险驾驶罪限制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该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无疑应该是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情形,而不包括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其他运输方式。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修正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与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而非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4、危及公共安全。考虑到“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化学品的”情况较为复杂,有的违反上述规定的情节非常轻微(如轻微超载、未悬挂警示标志、申报数量有误等),通过行政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教育的目的,故刑法仅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因此,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的犯罪并非抽象危险犯,而是具体危险犯,因此,需要在个案中判断危险存在与否。如果通过对特定情况的判断,认为不具备该种具体危险,即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不会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危险,则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而对于危险的判断,需要对违反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程度进行分析。根据有关规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涉及面较广,不宜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程度较轻的行为一律入罪处理。例如,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人员具有从业资格,仅仅是押运人员未依法取得从业资格的,一般不宜认定为具有危险,不宜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一般而言,下列违反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认为“危及公共安全”: (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根据有关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4)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顷差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⑹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认可吗
认可。巧漏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是经过专业机构检测的产品,十分正规是认可的,定义为具有昌察毒害、腐蚀、爆孝迅烂炸、燃烧、助燃等性质。
⑺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自总局哪个文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⑻ 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什么确定,发布
《危险化学品名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游困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塌携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名录》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团磨伏铁路局、民航局进行制定。
⑼ 截止到2019年危险化学品目录有几个版本最新版是哪一个
截止到2020年11月,还没有更新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
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且出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9)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哪个部门发布扩展阅读:
安全运输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⑽ 危险化学品有什么国家标准和定义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摘录:
第七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摘录: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国家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60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