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报考化工工程师和评职称
注册工程师可以询问当地的人事管理局,我们这边一般都是在人事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缴费确认。至于年限的限制具体还是质询他们,打个电话就ok了
至于职称应该是单位统一来弄的吧,我们单位就是这样。职称也有个工作年限,自己弄我觉得还是应该询问人事局得把!你接着应该是评中级工程师了,这个还需要考职称英语和计算机,也是在人事网上报名,确认再考试。
ps:我是研究生毕业,工作两年自动转中级工程师了,所以对于职称这方面具体怎么弄真是不太清楚了。希望能给带来有用信息!好就给加分哦!
Ⅱ 化工工程师的网上报名在哪个网站
有这个化工工艺工程师么?
面对设计方面的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好像必须依托设计院才能考试。
面向工程的就是化工工程师职称了,也是以单位的名义报考,如果是私营或外资企业必须通过职称考试。
关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着,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着作或译着。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着。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着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四、其他有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Ⅲ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考试时间以及在哪报名
我也很想知道,
考试时间:2011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17、18日。
报考方法:各地报名时间不一样,考生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Ⅳ 注册化工工程师与注册化学工程师有什么区别注册化学工程师怎么考注册化学工程师在什么地方报名
请问你有多久工作经验,什么文凭?
Ⅳ 化工工程师怎么报考
这是山东淄博的考试通知,可以参考一下。要注意随时关注本地区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面会有通知,报名时间、所需证件等内容,一般每年都是7月左右报名,各地区报名时间不一致,同一省不同市也不一样,要注意关注本地区人事考试信息网。
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技干部科、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址: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zb.hrss.gov.cn)。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至7月12日。
二、请考生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3年7月8日至7月1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统一到指定报名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具体如下:
(一)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考生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室科教科(电话: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号)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完成后现场缴费。
(二)报考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考生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017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证明;
6、报名花名册和单位介绍信。
三、现场审核、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考生除外)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rsks.sdzb.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7月16日。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Ⅵ 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报名在哪里报名,需要什么证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9月5日6日
2015年新疆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参考2014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友情提示:
注册化工工程师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Ⅶ 化学工程师要怎么考
你说的是国家承认的注册化学工程师,需 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 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 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 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你可 以上网网络下“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你就全知道了,最重要的 是你要拿全证还需要1到3年不等的工作 经历。基础考试是高数,大学物理等内容 ,专业考试是你学过的物化,化原,化热 ,化反一些很专业的课程。有证你的工资 肯定是要涨的,前提是在国家体制内的企 事业单位,自动给你张(涨幅有标准和制 度,很僵化)。小企业你得向你的老板申 请,大的民营企业和外企也会给你涨的( 也有标准,得看实力如何,企业鼓励人才 的文化如何)。考这个证确实不易。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
Ⅷ 注册化学工程师,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考试在哪里考都考些什么啊
您好,这是很全面的资料,您可以从中得到答案,之所以没有摘录句子,是怕破坏文章的完整性,断章取义的发生,2007年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化工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化工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化工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Ⅸ 怎样报考化工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Ⅹ 注册化工工程师在哪里报名
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