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学专利审查意见说没有提供证明数据要怎么答复
不好答复,目前趋势是没茄茄有数据的,审查员非常倾向驳回,最好和审查员直接旅察沟通,如果审拆纳茄查员无法接受,只能尽量援引审查指南中条款来答复,或者驳回后复审时再争取(复审委审查会更为标准些)
㈡ 怎样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发现申激轮请存在明显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实质性缺陷,会用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修改、补正,或者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陈述意见。申请人对此必须答复,无正当理由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因此,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答复期限。代理人应注意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定的尘铅扒期限,并以通知书右上角审批机关发文日期,推算出答复的最后期限。代理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答复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请求延长期限,并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一式两份。
(2)针对通知书全部内容,逐条进行答复。因为漏答某一条审查意见的,可能被视为未按期答复,导致该申请被视为撤回。答复可以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派昌;也可以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陈述申请人的意见和理由。
(3)答复应当使用审批机关统一制定的意见陈述书格式。除个别文字的增、删或修改可以直接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修改内容较多时,除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外,应当提交规定格式的替换页。
(4)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在实质内容上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㈢ 化学发明专利中,这样的审查意见如何回复
本专利收到审查意见,说明已经公开,“另一专利”在实审中,应该也已经公开,那么看看“另一专利”的公开日是否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呢? 如果早于,属于现有技术,不用修改。如果晚于,就没办法了。可以撤回,修改一下重新提交,但申请日就晚了,还有就是公开的文件已经构成新申请的现有技术,修改存在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