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化工产品注册商标的类别主要分为哪几类
化工产品的类别其实分为很多类,而且一个化工产品可能要注册多类商标。并不是说注册一个商标就行了。总的来说,化工产品注册商标主要分为几类。首先就是商标一类,这些主要包含一些化工原料。其次就是商标35类这些主要是进出口相关的,再者还有商标40类这些主要包括化工产品的一些处理,比如污水处理等等。其次还有很多注册商标的分类。分类不同也就意味着审核的标准不同。而且一个化工产品的话,一般要注册很多类别。
而且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文件。然后将商标文件提交给商标受理局,静静等待通知就行了。基本上如果你文件是齐全的,按照正常手续来,不会出太大的问题。等结果出来之后会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话基本上就成功了。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大家首先就是选好类别,其次就是准备好文件。
‘贰’ 化学药品的注册分为哪几类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2)化学注册分类有多少类扩展阅读:
药品存放
二氧化硅:广口瓶
硝酸银晶体:棕色广口瓶
氢氧化钠溶液:细口橡皮塞瓶
氢氟酸:细口塑料瓶
浓硫酸:细口磨口塞试剂瓶
氯水:棕色细口磨口塞试剂瓶
处方工艺
注射剂品种审评
1、分类:大容量注射剂(≥50ml)
小容量注射剂(≤20ml)
2、评价剂型选择合理性考虑因素
由稳定性优先考虑转变为无菌保证水平为首先考虑因素
改变剂型没有明显益处的品种不批准。
3、剂型选择的一般原则
首先要考虑备选剂型可采用灭菌工艺的无菌保证水平的高低,原则上首选剂型能采用终端灭菌工艺。
对于有充分的依据证明不适宜采用终端灭菌工艺且临床上必须注射给药的品种,可考虑选择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剂型。通常无菌生产工艺仅限于粉针剂或部分小容量注射剂。
大容量、小容量注射剂和粉针剂之间互改,所该剂型的无菌保证水平不得低于原剂型。
‘叁’ 化学药品注册如何分类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如下: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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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药品注册分类里是化学药品1.5类,请问是属于国家一类新药范围吗
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分类方法跟以前不同,2005年前的才有叫一类的,化学药品1.5类是“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5)新的复方制剂;”如果按2005年前的分类法,也属于一类新药
2005年前药品注册分类
一类 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二类 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三类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
四类 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 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五类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六类 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伍’ 化学药品是怎样分类的1类、2类、…6类药是怎样区分出来的
2015年11月4日已经把6类药改成5类药了。
根据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工作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5)化学注册分类有多少类扩展阅读
药物的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一)对新药的审评审批,在物质基础原创性和新颖性基础上,强调临床价值的要求,其中改良型新药要求比改良前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二)新注册分类1、2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3、4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5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2类别的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请表中一并予以列明。
‘陆’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 3类和5.1类的区别
根据《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规定,药品3类和5.1类区别,在于申请主体是否属于境内和境外
3类是指: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5.1类是指: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制剂)申请在境内上市。
(6)化学注册分类有多少类扩展阅读:
其他类别药品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参考资料:网络——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
‘柒’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中什么是一类化学药品
‘捌’ 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哪些类别需进行大临床
新注册分类2类和1类需要进行大临床,需要分期,新三类和四类看情况是否进行一致性评价和BE试验,楼上瞎粘贴复制。
‘玖’ 化学药品的注册分为哪几类什么一类二类的是哪些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