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㈡ 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
法律中危险物品包括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危险品8类包括什么
危险化学品8类包括:
(一)爆炸品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三)易燃液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
(六)有毒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蚀品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拓展资料: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㈢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国家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㈣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3大类:
1、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
3、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安全运输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
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
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㈤ 危险化学品分为哪七类,名称是什么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分类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5)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多少类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储存安全须知
1、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做屋顶和墙壁的隔热层,屋檐要适当加长,以阻止阳光射入仓库;库墙要适当加厚,常开窗,采用间接通风洞,设置双层门,双层屋顶;窗玻璃漆成蓝色或选用磨砂玻璃。
2、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化学危险品一般分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体、易燃和助燃气体、腐蚀性物品、氧化剂等。对这些物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处。
储存物品时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垛与垛之问;垛与墙、柱、屋梁、电灯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储存。
3、要严格控制温度
为仓库设贮水屋面或在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气温在30℃以上时喷水降温,使仓库内温度保持在28℃以下。在仓库屋顶铺石麻袋,能增加屋顶的隔热性能,也可将库房屋顶、外墙和窗户玻璃涂成白色,利用白色对阳光的反射作用,减少辐射热的吸收,达到降温的作用。
根据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还可以在仓库地面上浇井水、放冰块,有条件的安装空调进行降温。有的仓库可在早晚和夜间开窗通风,放进冷空气,中午关闭门窗,防止热空气进入。
㈥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哪几种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3大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1、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
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危险化学品
㈦ 9类危险品包含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9类危险品主要包括: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第五类: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有毒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项。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㈧ 危险品分类9大类各是哪些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9类危险品主要包括: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卖慎世体;第五类:氧化物有中肢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有毒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项。爆炸物、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电池。危险品是易燃、易爆、强腐蚀、有毒、放射性物质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氢等。运输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品规定。载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人口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民区等房东内,载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自己的车间、院子内。装卸不及、停放或通宵修理时,应向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孝派。
㈨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种类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3大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1、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
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危险化学品
㈩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是指的可以对公共卫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险的化学品,我们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这八大类都是对人类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品类。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