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哪几种
根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
拓展内容:
应急要点: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5.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2.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问题一: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具有订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物品。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苯、液化气、汽油、甲醛、氨水、二氧化硫、硫化氢、农药、液氯等。
问题二: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 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物品。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苯、液化气、汽油、甲醛、氨水、二氧化硫、硫化氢、农药、液氯等。
问题三:危险化学品有什么性质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应急要点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 *** 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 *** 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问题四: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常用的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为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问题五: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有哪些 八大高危行业是: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问题六:公司常用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氧化剂,有毒物品,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或与湿易燃物,易爆物等,如浓硫酸等强酸碱性物质,氧气瓶,亚硝酸盐、砒霜等强毒性物质,钾钙钠等活泼金属。凡是生产像这些化学品的企业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不过基本上大部分的化学品都是有一定的危险性,只要操作不当就会造成安全隐患。
3.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第1类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第6类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 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 危险化学品分为哪七类,名称是什么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分类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危险化学有多少种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储存安全须知
1、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做屋顶和墙壁的隔热层,屋檐要适当加长,以阻止阳光射入仓库;库墙要适当加厚,常开窗,采用间接通风洞,设置双层门,双层屋顶;窗玻璃漆成蓝色或选用磨砂玻璃。
2、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化学危险品一般分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体、易燃和助燃气体、腐蚀性物品、氧化剂等。对这些物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处。
储存物品时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垛与垛之问;垛与墙、柱、屋梁、电灯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储存。
3、要严格控制温度
为仓库设贮水屋面或在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气温在30℃以上时喷水降温,使仓库内温度保持在28℃以下。在仓库屋顶铺石麻袋,能增加屋顶的隔热性能,也可将库房屋顶、外墙和窗户玻璃涂成白色,利用白色对阳光的反射作用,减少辐射热的吸收,达到降温的作用。
根据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还可以在仓库地面上浇井水、放冰块,有条件的安装空调进行降温。有的仓库可在早晚和夜间开窗通风,放进冷空气,中午关闭门窗,防止热空气进入。
5. 危险品分类9大类各是哪些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9类危险品主要包括: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卖慎世体;第五类:氧化物有中肢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有毒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项。爆炸物、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物、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电池。危险品是易燃、易爆、强腐蚀、有毒、放射性物质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氢等。运输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品规定。载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人口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民区等房东内,载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自己的车间、院子内。装卸不及、停放或通宵修理时,应向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孝派。
6. 危险化学品分几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3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
1、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
2、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吸入危险。
3、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7.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哪些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8. 危险化学品分几大类、分别是什么
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国家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