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多少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危险化学品的保存:
1、仓库必须具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配备降温、防潮、防汛、防雷等设施。
2、仓库的设施需要定期由专人检查登记。
3、仓库内应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4、仓库内设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灯、防爆风扇、防爆开关等。
②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什么
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简称“两重点一重大”。主要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这一举措是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内各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抓手,主要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在执法检查中将有关从业人员资格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停产整顿。
③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爆炸物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④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多少种
一共14种:
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旧版的“条例”指的是7种,也就是传统我们常说的8种里刨去了放射性物品,
但从2008年陆续出了很多的标准,一系列的,诸如危险性说明等,已经完全与国际上的GHS(全球化学品协调系统)一致了,看看标准就知道,内容就是GHS翻译过来的,
所以新版的“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也跟着这个趋势变了,从原先的很明确的几大类,开始向化学品危险性靠拢,也就是通过化学品的物理性、对人体健康影响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来考虑其危险性。
近期(7月)国家发布了第一批重点监控的危化品名录,一共是60种。相信还会陆续发布第二批、第三批。
危化品名录,我们一直用的是2002版的,按照8大类分的,好像还没有出新的,除了刚才说的刚发布出来重点监管的第一批。
刚才看了二楼推荐的2010版,里面的不全,只到了易燃液体就没了,按照8大类的话,应该还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
⑥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版多少类
《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本为2015版,没有2017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明了2828类危险化学品。
根据水性铝膏的国家标准(GB/T17171-2008)可知,水性铝膏中的固体中活性铝的含量≥85%,《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1377项明确指出铝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水性铝膏也属于危险化学品。
(6)国家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共有多少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
第五款、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第六款、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⑦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版多少类
国家最新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是2015版,没有2017版的。
国家只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共2828类。2828是类属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7)国家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共有多少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说明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1.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2.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3.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二、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
定义: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类别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口LD50≤5mg/kg,经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mg/L(尘、雾)。经皮LD50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三、《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
(一)“序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二)“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三)“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四)“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五)“备注”是对剧毒化学品的特别注明。
四、其他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按“品名”汉字的汉语拼音排序。
(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三)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四)《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
(五)《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
⑧ 使用危险化学品规定数量是多少
主要依据是国家安监总局57号文,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60种化学品,另加2,2'-偶氮-二-(2,4-二甲基戊腈)、2,2'-偶氮二异丁腈两种易发生燃爆事故的化学品,共62种;
首批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最低设计使用量(吨/年)CAS号1氯液氯、氯气1807782-50-52氨液氨、氨气3607664-41-73液化石油气 180068476-85-74硫化氢 1807783-06-45甲烷、天然气 180074-82-8(甲烷)6原油 1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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