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在本期合规解读中,我们将从定义、法律法规依据、现状、处置方式等方面为大家系统介绍废弃化学品相关技术内容,进而使大家对废弃化学品有更深了解。
一、定义
在国标《废弃化学品术语》(GB/T 29329-2012)中,对废弃化学品做了定义,是指丢弃的、废弃不用的、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化学品,也包括包装化学品的容器,即包装袋、包装桶、试剂瓶、气体钢瓶等。需要注意的是,废弃化学品应与我们之前提到的危险废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应加以区分。
废弃化学品的特点包括来源广泛、数量大;品种繁多、特性复杂;监管难度大、处置技术复杂; 对人体和环境均具有高危害性以及具备一定的资源可利用性等。正是因为这些特点,需要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处理或处置,其中处理方式为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生物手段,将废弃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转化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物质的过程;而处置方式为将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物数量、缩小废弃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废弃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为了避免赘述,在下文中,对“处理”及“处置”不做概念性区分,统一称为“处置”。
二、法律法规及标准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中均指出应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等列入重点领域,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对于企业及相关机构而言,是无法回避的难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列出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以供参考。
1. 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多部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了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规定,从而使废弃化学品处置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这些文件既是监管者的执法依据,也是相关企业或机构的参考依据。主要的法律法规如表1所示。
B. 过期的化学试剂(药品)怎样处理
过期的化学试剂处理方法
1、溶于水的非危险化学试剂用大量水冲洗,排入中和池。
2、千万不可以直接倒掉,起码要做净化处理,可以送到大单位去处理,他们一般都有净化池。
3、使用过程中造成化学试剂污染的应装入废液瓶或肥料罐,每年送出销毁。
4、化学试剂销毁时对环境、下水道无污染的可直接冲入下水道;腐蚀性强的,经过处理后可冲入下水道。
(2)怎么处理废弃化学药剂扩展阅读
影响化学试剂有效期的因素
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会受到温度、光辐照、空气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潮解、霉素、变色、聚合、氧化、挥发、升华和分解等物理化学变化,使其失效而无法使用。
因此要采用合理的包装,适当的贮存条件和运输方式,保证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变质。对一些对贮存和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有些化学试剂有一定的保质期,使用时一定要注意。
化学试剂的有效期随着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的改变,有着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化学性质稳定的物质,保存有效期就越长,保存条件也简单。
C. 废弃的化学试剂:氯化钾、氯化钠、乙醇,应该怎样处理
实验室中废弃氯化钾、氯化钠直接溶解倒入下水道就可以了
这两种金属盐无毒无害 可以直接倒掉
乙醇的话一般不要倒入下水道
因为它很容易挥发 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有废液缸的话 倒在废液缸最好
乙醇可以用来配置碱液
实在没有的话 兑水倒了也没啥事
不过乙醇用处挺多的
洗烧杯的时候用它来润洗
挥发快 烧杯一会就干了
D. 实验用后化学试剂剩余废液的处理有相关标准或法规吗
实验用后化学试剂剩余废液的处理有相关标准或法规
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 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1. 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 液体,化学化工学院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有毒有害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3. 有害废液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其具体处理办法见我院“关于剧毒试剂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试剂的消纳处理 1. 废液的回收处理 实验室的废液桶装满后,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通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安排人员收运废液,同时发空桶。 回收的废液暂时集中存放,视存量适时与主管部门和化学危险品处理厂联系进行消纳。收运及消纳工作由实验中心的相关人员负责组织、院办公室协调配合。 2. 废弃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联系处理或消纳。实验中心在处理消纳的前一天通知实验室将废弃试剂放到指定位置。 3. 废弃剧毒试剂的回收处理 当实验室准备处理废弃剧毒化学试剂(固体、液体)时,可填写《废弃剧毒试剂登记表》,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负责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或消纳。试剂库
在处理消纳之前通知实验室将废弃剧毒试剂送到实验中心,处理之后实验中心将公安局开据的《剧毒试剂消纳单》复印件发给实验室,以便销帐。
E. 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怎么处理
一.医疗性废物:处理程序由先毁形、消毒,再打包焚烧。 现改为分类存放,集中储运进行消毒灭菌处理。采用多种方法,除了焚烧外,还有蒸煮法、干热灭菌法、化学处理法、微波处理法、电子加速器等方法。
二.化学性废物:1.化学实验室大多数废气、废液、废渣都是有毒物质,其中还有些是剧毒物质和致癌物质
2.少量有毒气体可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
3.可燃性有机毒物可于燃烧炉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
4.做完实验后应将所有的废物收回废液桶,经适当的处理后方可倒入废液池中。
三.病理性废物:
1、取材后剩余组织:无特殊要求,报告发出后二周如临床无异议即可进行处理,特殊标本可以保存一月或半年。处理组织装入黄色垃圾袋中,双层包装,系紧袋口,贴上标签,送往焚烧站或医疗垃圾存放点称重,集中焚烧。注意运送过程中严防泄漏。
2、胸水、腹水、尿液、痰、TCT检查剩余液等分泌物体液,检测完后,放入消毒液中消毒后处理。
3、涂有胸腹水、痰或或阴道分泌物的玻片阴性者保存一年后放入锐器盒中定时送往焚烧站处理。
4、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如:棉签、试管、吸管、手套等及时放入黄色垃圾袋中,由卫生员送往焚烧站焚烧。
5、重复使用的物品如:玻璃试管等要求用消毒液浸泡,刷洗干净后再用。
6、甲醛、二甲苯、酒精、硝酸等有毒、腐蚀性、挥发性化学试剂要求集中收集送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或有植物生长的地方。
F. 化学剩余药品的处理方法
化学剩余药品的处理方法是:放入指定的容器内。
化学药品取用的三不原则:
1.不能用手接触药品。
2.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闻药品的气味。
3.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处理原则,实验室剩余的药品要做到"三不”:
1.不能将实验剩余的药品放回原瓶。
2.不能随意丢弃。
3.不能拿出实验室。
不认可的处理原则:
1.通过终产品细菌内毒素/热原控制工艺:规格较小且临床用量低,如样品经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控制合格,工艺曾被认可,现在这个处理原则已被否定。
2.超滤控制:超滤膜孔径为0.001~0.02μm,能除去热原,但对主药成分截留较严重,不经济,局限性打。化学药品注射液中一般不认可。
3.工艺中若未采用活性炭处理的,为保障终产品的热原符合要求,需补充完善工艺增加除热原的工艺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