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剧毒化学品过期报废应办理什么手续
从网上向环保局申请,按网上列表的种类申报,到指定的机构处理。
‘贰’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在本期合规解读中,我们将从定义、法律法规依据、现状、处置方式等方面为大家系统介绍废弃化学品相关技术内容,进而使大家对废弃化学品有更深了解。
一、定义
在国标《废弃化学品术语》(GB/T 29329-2012)中,对废弃化学品做了定义,是指丢弃的、废弃不用的、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化学品,也包括包装化学品的容器,即包装袋、包装桶、试剂瓶、气体钢瓶等。需要注意的是,废弃化学品应与我们之前提到的危险废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应加以区分。
废弃化学品的特点包括来源广泛、数量大;品种繁多、特性复杂;监管难度大、处置技术复杂; 对人体和环境均具有高危害性以及具备一定的资源可利用性等。正是因为这些特点,需要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处理或处置,其中处理方式为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生物手段,将废弃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转化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物质的过程;而处置方式为将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物数量、缩小废弃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废弃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为了避免赘述,在下文中,对“处理”及“处置”不做概念性区分,统一称为“处置”。
二、法律法规及标准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中均指出应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等列入重点领域,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对于企业及相关机构而言,是无法回避的难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列出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以供参考。
1. 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多部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了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规定,从而使废弃化学品处置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这些文件既是监管者的执法依据,也是相关企业或机构的参考依据。主要的法律法规如表1所示。
‘叁’ 长沙有哪些有销毁剧毒化学资质的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八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这实际上这是一个漏洞,也就是说,除了剧毒品和易制暴的外,销售其他危化品给无资质的人的,的没有明确的惩罚条款。
‘肆’ 化工企业是怎么处理废弃的剧毒化学品的处理成本会很高吗
先分类。固态的可以烧毁,变成残渣以后扔掉;液体的可以直接倒掉(小心皮肤接触)。有毒的应该用能吸收它的物品(如SO2用NaOH)吸收掉;如没有毒,尽量避免物品混合以产生有毒物品。
‘伍’ 过期化学品如何销毁
危险化学品过期处理:1、在化学品库存单上记录出库销毁处理;
2、一般交给当地的化学品废弃处理机构处理;现在也有私人公司来收的,但是因为资质和安全性,建议不要卖给该类公司;
3、核销库存表,根据需要申领新的化学品并入库;
‘陆’ 国家有处置废弃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吗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现今,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带给了我们生活许多的便利,带动了人们文化的前进,但也同样污染了环境。让环境成为了进步的代价,而环境又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因此为了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国家做出了一定的保护措施。
‘柒’ 我有几瓶危险化学品 怎样销毁
如果有利用价值,可以销售给有危化品经营、使用资质的厂家。
如果没有利用价值,只能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厂家有偿处理。
‘捌’ 危险化学品过期怎么处理,办理流程是什么
1、在化学品库存单上记录出库销毁处理。
2、一般交给当地的化学品废弃处理机构处理;现在也有私人公司来收的,但是因为资质和安全性,建议不要卖给该类公司。
3、核销库存表,根据需要申领新的化学品并入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8)剧毒化学品如何销毁扩展阅读
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玖’ 固体化学试剂怎么销毁
先溶解, 中和,然后让特别的回收单位回收.
溶于水的试剂用大量水冲稀,流人下水道。
不溶于水的油状易挥发溶液,如二硫化碳、乙醚、苯等不能倒人下水道,以免不慎引起火灾。
量大的废试剂应回收,量小的要在通风橱内销毁。将可燃烧液体.放在盘内燃烧。不可燃烧
液体,让其自行挥发。
剧毒试剂应先处理成尤毒品或低毒性试剂,再排放。
氰化物先用氧化剂氧化成氰酸盐。常用氧化剂有漂白粉、氯气、高锰酸钾等,作用24h 后,
可以排放。
类型试剂特性安全存放条件
易燃液体汽油、苯、甲苯、
二甲苯、氯乙烷、甲
醇、乙醉、乙醚、,丙
酮、乙酸乙酯、松节
油、二硫化碳等
极易挥发成气体,遇
明火即燃烧。
阴凉通风,室温最好
不超过30℃,并且要
同其他可燃物和易发
生火花的器物隔离放
置。
燃烧爆炸性固体钠、钾、钙、白磷﹑
电石等
钠、钾﹑钙、白磷在
空气中自燃,钠、钾、
钙、电石遇水激烈反
应,易引起燃烧爆炸。
阴凉密封,室温最好
不超过30℃ ,与易
燃物、氧化剂隔离,
放有加盖的砂缸中。
钠、钾、钙要浸没在
煤油里,白磷要浸没
在冷水中.其它要密
封
红磷、硫粉、铝粉、
镁粉﹑ 锌粉、萘﹑
TNT 、硝化棉等
受热﹑冲击﹑摩擦或
跟氧化剂接触易急剧
燃烧甚至爆炸
强腐蚀性液体或固体浓硫酸、浓硝酸、浓
盐酸、.高氯酸、氢氟
酸、溴﹑氢溴酸﹑甲
酸、冰醋酸、氢氧化
钾、氢氧化钠、苯酚
等
对人体皮肤、眼、黏
膜、呼吸器官及金属
等有极强的腐浊性
阴凉通风,并与其他
试剂隔离,放在抗蚀
性材料制成的低矮架
子上,浓硝酸等见光
易分解物质,要装在
棕色瓶里
强氧化剂硝酸铵、硝酸钾、浓
硝酸、高氯酸、氯酸
钾、高锰酸钾、重铬
酸钾、过氧化氢(30
%)、过氧化钠等
与有机物、镁﹑铝、
锌粉、硫、碳等易燃
固体形成爆炸混合
物,过氧化钠遇水激
烈反应,有发热爆炸
危险
阴凉通风,室温最好
不超过30℃ ,并与
易燃物、可燃物和易
被氧化的物质隔离放
置
剧毒性危险品敌敌畏、1605 等农药
氰化钾、氰化钠﹑三
氧化二砷﹑氟化钠﹑
升汞( HgCl2)﹑ 氯仿、
四氯化碳、苯胺、硝
基苯、汞、澳、臼磷
等
浸入消化道极少量即
能引起中毒,形成暂
时或永久的病变或致
人死亡
阴凉密封,与其他试
剂隔离,放在专柜内
加锁,由专人负责
水银(汞)要特别小心,不要溅出。若不慎溅出,应先用洗耳球吸回,然后盖上硫磺,使生
成硫化汞。在一周后,才扫去。
汞盐的处理常用亚硫酸钠还原成亚汞,沉淀出氯化亚汞,冲走。
少量的重余属铅、铬……等盐,加大量水稀释排出。
砷化物先加人大量石灰沉淀出砷酸钙。然后用水冲稀排走。
草酸在硫酸中用高锰酸钾氧化。
酚类化合物若大量必须回收.小量则加烧碱溶解。排人下水道。
自燃物、易爆物的销毁要远离火源,并备有灭火器。
碱金属如钠和钾,小量的钠和钾要用乙醇分解,大量的钠和钾要在空旷场上烧掉。
金属镁、锌等,要用5%盐酸分次分解。
黄磷用湿沙盖着,铲入盘中,放在空旷地上自燃,如少量黄磷可在通风橱内自燃。
高氯酸等危险物用水冲稀、冲走。
苦味酸用碱液溶解,用水冲稀,冲走。
过氧化苯甲酸等过氧化物,要分批加人氧氧化钠中搅拌,待变稠以后,加水冲稀,用水冲走。
自燃物、缓慢燃烧过氧化物,要小心分散于盘中,在空旷池上燃烧。
酸酐、酰氯类的处理,一般将它们小心分批慢慢倒人下水道中,同时放大量水冲走。酰氯化
合物最好先在通风橱中,慢慢倒人水中分解,排走浓烟,再倒人下水道用水冲走。
发烟硫酸要用大量碳酸钠围在容器周围,在安全地方将瓶子打碎,慢慢放入下水道中,用大
量水冲走。
氢氟酸在安全地方打碎瓶子,用碳酸钙小心中和,然后用大量水冲走。
溴要用碳酸钠吸收,或用硫代硫酸钠(海波)等还原后,用水冲走。
凡用完试剂后的空瓶.必须洗净才能弃之,以免别人洗瓶时发生事故。同时盛过低温试剂的
瓶,其气体与瓶中空气混合.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非常危险。
基本上就是这样,注意安全哦
‘拾’ 剧毒和高毒类化学品应如何保管
为确保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1. 实验课和实验室开放所用的剧毒化学品,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采购。
2. 对购进的剧毒化学品详细登记,注明其名称、数量、时间、存放地点、保管人。
3. 剧毒化学品存放于化学药品室专用保险柜中。
4. 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记帐、双锁、双人领取、双人用。
5. 建立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注明实验名称、专业班级、人数、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任课教师、领用人、时间。
6. 大学生、研究生进入开放实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事先递交经指导教师同意和签字的书面申请(说明实验项目、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手续领取剧毒化学品。
7. 保管员应严格按登记的数量付给剧毒化学品。实验剩余的剧毒化学品,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一同收回,送交剧毒化学品保管员,保管员应及时将其入柜。
8. 不允许私自携带剧毒化学品进入实验室。不允许将剧毒化学品带出实验室。违着追究相关责任。
9.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应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从采购、存放、保管、使用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做到认真、细致、周密,常抓不懈。保管员要高度负责,管好剧毒化学品。
10. 凡采购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批准。
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