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去什么单位办理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
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材料,接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
㈡ 《-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依照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经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的新设立审批手续后,再进行三同时审查合格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申请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一、新设立手续申报资料 A、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核对,下同); 4、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7、企业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8、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9、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历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0、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设立符合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3、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B、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3、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的区域位置图;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辨识; 2、准确分析、判断了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 3、对安全条件进行了充分论证; 4、确定了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5、安全设施的对策与建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6、选择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 7、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二、设计审查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资料(新建项目还需提交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通过了安监部门的设立安全审查; 2、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 3、安全设施设计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规定编制; 4、采纳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 5、对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作出了充分论证说明。 三、竣工验收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只需将复印件装入申报材料中,未注明原件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下同);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施工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其专家评审意见;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或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9、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11、建设项目的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设计图纸; 12、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报告。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 许可条件: 1、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市安监局组织的审查; 2、安全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3、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的要求;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检验、检测合格; 6、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 7、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或者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 8、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得到整改; 9、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
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什么部门可以办理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是需要向当地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㈣ 如果要做一个化学实验室,需要去哪些部门申请,都需要做哪些审批手续
看要用危险化品涉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品剧毒化品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购买证
属于易制爆化品已经始管理没始实行咨询公安或安监部门吧
㈤ 危险化学运输许可由什么部门审批
据我所知,化学危险品的运输需要要经过以下部门同意方可经营:
第一个是:国家化学工业部发<生产许可证>;(包括运输)
第二个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发证
第三个是:环保部门同意;
第四个是:卫生部门,当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等
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92/225706199203.html
㈥ 硫酸等化学物品是哪几个部门审批
安监部
㈦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通过哪些单位审批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通过保卫处审批,由后勤集团技术物资服务中心报公安部门批准后,实行采购。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3、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㈧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哪个部分审批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的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要在以下几个阶段办理相关手续:
(1)项目立项前,应到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设立许可;
(2)项目施工前,应到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安全设施设计许可;
(3)试生产前,应到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试生产方案备案;
(4)试生产6个月内,应到行政审批局安监窗口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㈩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儿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服务指南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行政许可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没有也不租赁仓储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仅从事纯票据往来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
所需材料:纸质版1式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审原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应确保两者一致。
二、行政许可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三、行政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带有储存设施且构成重大危险源)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行政许可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8、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二、行政许可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四、行政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我们是一个专业的危险化学品电商平台,是县政府重点的招商引资项目,我们为入驻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是我们对客户的一项服务。一7陆伍叁0六五6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