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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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应急的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Ⅱ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但每个区政策不一样,可具体咨询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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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意义
《办法》的制订与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及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防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新《办法》的实施为契机,细化许可条件,规范许可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按照《办法》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Ⅲ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3)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Ⅳ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建立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
2、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制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工作;
4、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委托鉴定,若属于危险化学品需登记;
5、设定由专职人员24小时国内固定服务电话提供应急咨询服务;
6、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相关工作。
7、必须具备的登记资料:
(1)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2份;
(2)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口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件1份;
(3)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MSDS、化学品安全标签各1份;
(4)满足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或者应急咨询服务委托书复制件1份;
(5)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
(4)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注意事项: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Ⅳ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注册企业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Ⅵ 国家对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有什么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6)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其他相关法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Ⅶ 怎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负责人、资料管理人员培训(无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给考试资料客户看——等考试通知(不定,看考试安排)——考试后两周拿培训证。
查名办执照(跟1同时进行,前期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要到场签字一次)
执照和培训证下来之后,准备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出证。
周期:核名通过后一个半月左右
Ⅷ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及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标准的要求;
2、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等;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依法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本企业具备经营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6、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Ⅸ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注册企业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9)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Ⅹ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由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拓展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要求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16的要求。
3、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4、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5、零售业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
6、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其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7、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
8、零售业管的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
9、零售业务的店面内显着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
10、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应放置有效地消防、急求安全设施。
11、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12、零售店面备货库房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或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13、零售业务的店面备货库房应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14、经营易燃易爆品的企业,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