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种类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3大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措施:
1、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
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危险化学品
Ⅱ 日常生活中哪些经营者会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普遍存在“楼下经营、楼上住人、店后仓储”的状况,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自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以来,我市积极推行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经营,切实消除了经营、储存环节中产生的安全隐患。截至2013年底,我市已有35家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领取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无仓储经营活动。但是,近年来,一些经营单位领取许可证后随意变更注册地址、公场所、经营范围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降低安全条件,有的甚至长期从事异地经营和非法仓储活动,不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票据贸易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感。票据贸易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指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不储存任何危险化学品实物,经营方式为票据贸易往来从事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镇(街道)安监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此类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购置、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加强对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安监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取证情况。要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加强对已发证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了解其经营动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各镇(街道)安监所要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集中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安全评价报告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无专业资质单位运输,以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各镇(街道)安监所要注重改进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手段,把日常执法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把网格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地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行为,特别是对已取证的票据贸易类经营单位,一旦发现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的,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市安监局进行查处。市安监局将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从严从重处罚。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提供有效线索,主动举报非法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努力营造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四、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法》有关规定,已取证的经营单位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文件、资料。各镇(街道)安监所要加强服务和指导,督促提醒经营单位定期落实安全评价,及时申请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市安监局也将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清查工作,对逾期不经营许可证和不再继续经营的单位,一律依法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Ⅲ 可以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是
加气站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液化石油气。
Ⅳ 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种类
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Ⅳ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定义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不同场合的叫法
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当然做为危险货物、危险物品,除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一些其他货物或物品。
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称呼也不一样,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称“危险物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称“危险化学品”。
分类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专家提醒,一旦闻到刺激难闻的气味,或者发现有毒气体发生泄漏,就要马上采取措施:1.及时撤离现场,并马上通知其他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然后报警;2.堵截一切火源,不开灯,不要动电器,以免产生导致爆炸的火花;熄灭火种,关阀断气,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3.有关单位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
现在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和GB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来确定
Ⅵ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危化产品有哪些
目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是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种证)和设区的地区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乙种证)负责的。可以核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确定的。供参考。
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哪几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票面)
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方面有三类证件。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有存储的和无存储的两种经营方式,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的危险化学品还要办易制毒品经营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二、交通运输部门
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
2、危险货物驾驶证,
3、危险货物运输的押运员证,
三、公安部门
1、危险化学品购买证,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
(7)经营方式有哪些危险化学品扩展阅读:
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3、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4、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守法经营承诺书。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并进行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发给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申请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并提交材料
(三)申请人在取得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后,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填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Ⅷ 危化品票据式经营的概念
票据贸易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事无仓储经营活动,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不储存任何危险化学品实物,经营方式为从事票据贸易往来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8)经营方式有哪些危险化学品扩展阅读:
安全职责: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Ⅸ 零售业务只许经营哪些危险化学品
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店面备货库房应指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Ⅹ 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1. 青石棉 ( 禁止 )
2. 多氯联苯 ( 严限 )
3. 多溴联苯 ( 严限 )
4. 三 (2 , 3 ——二溴丙基 ) 磷酸酯 ( 严限 )
5. 三氯丙啶基氧化磷 ( 严限 )
6. 丙烯腈 ( 严限 )
7. 汞化合物 ( 禁止 )
8. 艾氏剂 ( 禁止 )
9. 狄氏剂 ( 禁止 )
10. 异狄氏剂 ( 禁止 )
11. 滴滴涕 ( 二氯二苯三氯乙烷 )(DDT)( 禁止 )
12. 六六六·混合异构体 ( 禁止 )
13. 七氯 ( 禁止 )
14. 六氯苯 ( 禁止 )
15. 三环锡·普特丹 ( 禁止 )
16.1 , 2 ——二溴乙烷 (EDB)( 禁止 )
17. 氯乙酰胺·敌蚜胺 ( 禁止 )
18.2 , 4 , 5 ——涕 ((2 , 4 , 5 ——三氯苯氧乙酸 )(2 , 4 , 5 —— T)( 禁止 )
19. 二溴氯丙烷 (1 , 2 ——二溴— 3 —氯丙烷 )(DBCP)( 禁止 )
20. 内吸磷 ( 禁止 )
21. 氰化合物 ( 禁止 )
22. 氯丹 ( 八氯化甲桥茚 )( 严限 )
23. 杀虫脒 ( 严限 )
24. 氯化苦 ( 严限 )
25. 砷化合物 ( 严限 )
26. 五氯酚 ( 五氯苯酚 )( 严限 )
27. 地乐酚 ( 严限 )
《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二批)》
1 多氯三联苯(PCT)
2 二氯乙烯
3 环氧乙烷(非农药用)
4 角闪石石棉
5 四乙基铅
6 四甲基铅 、
7 灭蚁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