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尔摩斯的资料
身份: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或 苏塞克斯
职业:私家侦探兼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16日却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
家人:哥哥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祖母 法国画家吉尔内(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国风景画家,以15幅风俗组画《法国海港》着称)的姐妹,福尔摩斯认为自己的艺术细胞遗传于此(见《希腊译员》一案)。
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习惯:穿着宽松睡衣,穿拖鞋,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家里练射击。
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也有变化)。
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
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做化学试验。
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
‘贰’ 福尔摩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关于福尔摩斯:
1、兴趣爱好:
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2、常用物品:
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猎鹿帽、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3、减压的方式:
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演奏得很好),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3次,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4、生活习惯:
穿真丝睡衣和拖鞋,在家里打枪。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前常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华生到来后也曾注射过。
(2)福尔摩斯家里有哪些化学仪器扩展阅读:
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一名虚构侦探,于1887年在“血字的研究”中首次出现,受到大众欢迎。
1893年,抱怨侦探小说写作消耗大量时间的柯南道尔在作品中将福尔摩斯“推下”悬崖,准备不再撰写他的故事。然而,狂热的读者纷纷写信抗议,在美国甚至组成了名为“让福尔摩斯活下去”的俱乐部。迫于压力,柯南道尔才再次开始了福尔摩斯小说的创作。
据称,福尔摩斯与米老鼠和圣诞老人一道,成为世界最着名的三大虚拟人物。关于福尔摩斯的影视作品早在上世纪初就已经出现,至今已数不胜数。
早在1934年,福尔摩斯的爱好者俱乐部就分别在英国和美国出现,一直延续至今,并发展至全球多个国家。甚至有很多作家“脑补”福尔摩斯的故事并自己动手撰写,如2015年上映的讲述福尔摩斯晚年生活的电影《福尔摩斯先生》,就是由米契·柯林的仿福尔摩斯之作《心灵诡计》改编而成。
时至今日,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游走在虚拟与现实之间。2015年,一场关于福尔摩斯的展览在20世纪30年代才成为可用地址、1990年被改建为福尔摩斯博物馆的贝克街221B举行。
展览中出现的关于福尔摩斯的种种生活痕迹虽然是虚假的,但布展细节的以假乱真足以令参观者认为一切都曾存在。正如展览名称所示,福尔摩斯俨然已成为“一个从未存在,也永不死去的人”。
‘叁’ 福尔摩斯是谁
回答字数限制!!!!祥见:http://ke..com/view/96072.htm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福尔摩斯最初之形象——身高瘦削、鹰鼻薄唇、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就是由佩吉特塑造的,此后所有关于福尔摩斯的插图都是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的。因而可以说,佩吉特的插图是读者领略原作神韵和体验故事氛围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结果,演电影时,长相成了选演员的标准。不管身手多差都没关系)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Baker street Irregulars(贝克街小分队)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他们的头儿是维金斯。
附注:
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阿瑟•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
艾琳•艾德勒是福尔摩斯的尊敬的女人。
福尔摩斯是工藤新一最崇拜的偶像。且新一最喜欢福尔摩斯的《四签名》一案。
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
国籍:英国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6英尺(183厘米)
体重:235英磅(107千克)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大学:牛津大学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尊敬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去剧院听歌
最常说的话:
If you precise destruction,in the public interest,I am willing to accept death.
如果能确切的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接受死亡。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s,whatever remains,however improbable,must be the truth.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朋友:约翰•H•华生
对手:莫里亚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
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
爱好:破案、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
特长:以上都是
职业:咨询侦探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很少。
5.植物学知识——相当片面,但对于莨菪制剂、鸦片及毒品却知之甚详。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凶杀事件都深知底细。
10.音乐知识:提琴拉得很好。
11.体育知识: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法律知识: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履历表:
※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的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
※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着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
※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
※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五个橘核案。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谜》)。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谜。
※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在侦破《四个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
※1894年(40岁) 四月,接空屋案。福尔摩斯历险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依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 四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四月,接孤身骑车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一枚。
※1896年(42岁) 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 接办格兰其庄园、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健康转坏。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898年(44岁) 接跳舞的人、退休颜料商案。
※1902年(48岁) 五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六千英镑。六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九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接红圈会案。
※1903年(49岁) 一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1907(53岁) 福尔摩斯离开伦敦,到塞克斯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七月,接狮鬃毛案,这是一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
※1912(58岁) 接办最后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爱尔兰各地展开调查,最后一举歼灭德国间谍集团。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
※1914年(60岁) 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此后音讯全无,也未传出死讯。
1.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像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像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着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着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特列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着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着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特列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兇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赖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抑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抑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兇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真正需要华生而不是福尔摩斯。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作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杰里米·布雷特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Brett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杰里米·布雷特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象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惟妙惟肖的原因。
9.福尔摩斯的星座
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
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着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
10.关于the Woman
是啊,是啊,我马上就要提起这位伟大的女性了。知道福尔摩斯的表演才能很杰出吧,连他的好友华生都被骗过,但艾德勒和他初次交锋后一会立即醒悟,并跟踪福尔摩斯还确认了福尔摩斯的真实身份(开始艾德勒不知道牧师究竟是谁),最后把福尔摩斯精心策划的夺回照片的计划弄泡汤了,最后福尔摩斯还不知到她的行踪,从此福尔摩斯对女性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福尔摩斯心目中永远的“那位女士”。到底有多少位福尔摩斯学者控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在毫无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让艾琳?艾德勒小姐和福尔摩斯先生喜结良缘?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失踪的那四年,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有人说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而关于他们两个的孩子更有长篇累牍,不着边际的各种推测。就连Hall先生也在他的《福尔摩斯十研究》中用最后一章来写这两个人的罗曼史。
11.关于福尔摩斯之死
他吸鸦片,应该是吸入量过大而死。
但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人物,柯南道尔爵士让他与他的大对手莫里亚提教授同时落下瀑布而死,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爵士,不过估计他死不了。
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12.福尔摩斯的影响和意义
无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 柯南道尔100年前的着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
英国着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作家之一。
‘肆’ 福尔摩斯身份之谜概括
福尔摩斯身份之谜概括: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Baker Street)221号B的公寓里(B代表法语中的bis,表示公寓中有两人居住)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他和好友华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时候)。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华生医生(Dr. John H.Watson)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
地址:福尔摩斯纪念馆(Sherlock Holmes Museum)位于伦敦贝克街221B,可乘火车在查林十字街车站下车(和福尔摩斯小说中描写的一样),也可乘地铁在贝克街站下车。整个纪念馆体现了浓郁的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纪念馆按照小说中的情景来布置,完整复制了福尔摩斯的起居室和卧室。里面有很多福尔摩斯的用品:旧烟斗,猎鹿帽,散落的实验仪器,只剩两根弦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等等。
无论游人何时造访,都能看到门口有一维多利亚时期的警察站在门口,上楼之后有人(老年华生?)介绍大体情况。在3楼更有一些蜡像来展示小说中的情节。
身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着名私人侦探。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10月16日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
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祖母:法国画家吉尔内(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国风景画家,以15幅风俗组画《法国海港》着称)的姐妹,福尔摩斯认为自己的艺术细胞遗传于此(见《希腊译员》一案)。
他还有一个叫做弗纳·凡尔奈的远房亲戚,曾帮他买下华生的诊所。
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习惯:穿着宽松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小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之前常吸食可卡因(浓度为7%),在华生到来后也曾吸食过(见《四签名》一案)。
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随着年纪的变化性格也有变化),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一案)。
字迹:笔法刚劲有力(详见《最后一案》),以及着名的“爪子体”签名。
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与表演才能。同时也是一个优秀的拳击手。
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拉小提琴,欣赏艺术品,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三次),做化学试验。
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
‘伍’ 我看完大侦探福尔摩斯,里面做实验的人有很多古老的化学用具,还有当时欧洲的城市风貌,很喜欢那种风格!
朋克和建筑风格是不沾边的
‘陆’ 福尔摩丝简介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Sir Arthur Conan Doyle)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B代表法语中的bis,表示公寓中有两人居住)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他和好友华生的第一次相遇即是在福尔摩斯做化学实验的时候)。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Dr. John H.Watson)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
‘柒’ 福尔摩斯简介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
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7)福尔摩斯家里有哪些化学仪器扩展阅读:
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被搬上荧屏的文学形象之一。只有吸血鬼德拉库拉在荧幕上出现的次数比福尔摩斯多。
从这里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受欢迎的程度是空前绝后的。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以来,超过75名不同的演员曾在2百余部电视剧或电影中演过这角色。很多影星,包括克里斯托弗·李,以及扮演过《巴顿将军》的乔治·斯科特,都曾饰演过这位大侦探。
‘捌’ 大神探福尔摩斯电影中的化学问题
1.浴缸事件:身为牛津化学系高材生的福尔摩斯,发现浴缸上有残留的硫酸铜结晶,就知道布莱克伍德使用的化学杀人方法!当时的英国贵族,都习惯用纯铜铸造浴盆,布莱克伍德利用这点,让铜与水反应,使父亲重金属中毒而亡。
铜虽然不算毒药,但却属于有毒重金属,能抑制中枢神经,人接触高浓度的铜盐溶液,就会丧失活动能力。可是高中化学课讲过,铜与水是不轻易发生反应的,所以有很多日常生活的器皿都用铜打造,那铜是怎么进到水里去的呢--问题出在水上,布莱克伍德在洗澡水中加入了硫酸,硫酸无嗅无味,可以和铜缓慢反应,而热水又能加速这一反应,于是洗澡水变成了一盆硫酸铜溶液!(注意:洗澡水的沸腾状是由放入的硫酸引起的)
2.墓碑胶水事件:看着满地的石头碎屑,福尔摩斯捡起一块舔了舔,顿时明白了其中的奥秘。原来,布莱克伍德事先就把石板敲碎,再用蜂蜜和鸡蛋做胶水,把碎石板粘好!用这种胶水粘石板,外表是看不出痕迹的,但轻轻一推,石板就又碎开了,再经过一场大雨,这些天然胶水又被冲刷干净,不留任何痕迹,让人以为布莱克伍德有神力...
用蜂蜜和鸡蛋混合做胶水,早在古埃及就出现了,它就像中国粘陶瓷用的蒜汁,都属于“粘东西看不出痕迹,遇水就失效”型胶水,而且黏合力比动物皮骨熬出的胶差远了,主要用来粘莎草纸。其实在古时候,粘东西都是靠一些有黏性的食物,像浆糊;肉皮等,而古代修筑城墙为了让城砖粘得更牢固,都要在石灰中加入糯米粉做补充黏合剂。(长城屹立千年而不倒,或许就有糯米粉的功劳!)
4.诈死事件:布莱克伍德死而复生,让名医华生颜面扫地,更令他摸不着头脑,因为是他亲自宣布确认布莱克伍德已没有脉搏,宣布他死亡。直到福尔摩斯联想到侏儒实验室里的杜鹃花叶,才明白他是靠杜鹃花叶中,有麻醉效果的杜鹃花毒素做到“瞒天过海”的!
世界上杜鹃花的种类共有600多种,其中很多是有毒性的。花叶中的杜鹃花毒素,能改变细胞膜上钠离子的通透性,造成神经传导障碍。由于各种杜鹃花的毒素分子结构不同,毒性大小不一,轻者可以使人眩晕:麻木,重者顿时毙命!
相传,三国时期名医华佗发明的麻药“麻沸散”就是从一种产自中国西南,叫“羊踯躅”的杜鹃花中提取的,人服用后就好像喝醉酒一般,毫无知觉。而布莱克伍德用的杜鹃花是产自地中海;土耳其一带,毒性并不强,人吃下去后就进入一种无呼吸和脉搏的昏迷状态,但几天之后就会苏醒过来,也难怪连华生这样的名医也被骗了过去。
至于第三个,你说的是电影里的哪一段,请告诉我是哪一段,我会帮您解答!
后续问题的补充:
1.不是只有浓硫酸可以和铜反应,浓硫酸在放入水中时确实会出现沸腾状。但这并不是布莱克伍德父亲的死因,他是因为重金属中毒死亡的,浓硫酸的放入量不会很多,而且电影的浓硫酸浓度肯定也不是那么高,不一定就叫它浓硫酸,浓度可能不太高,但也不太低,但足够在热水环境下让它与铜反应,这可能需要稍长的时间,重金属的有毒物质慢慢麻痹布莱克伍德父亲的神经,使他逐渐失去知觉,而且当福尔摩斯赶到现场,洗澡水已经被伦敦警察局的人放光了,只能发现少许的硫酸铜结晶,所以颜色是不是蓝色他们并不知道,只能从硫酸铜结晶上入手。
如果把浓硫酸直接倒在人的皮肤上,才会被严重烧伤,但也不会被烧成焦碳,最多也就是血肉模糊,不成人形。更何况,电影里是将硫酸加入水中,硫酸会被稀释,不可能会被烧成焦碳,况且电影里加入的硫酸浓度和量都不会很高,从死者的死亡过程来看,是神经和知觉上的麻痹,以上可以说明他是重金属中毒而亡的。(浓硫酸的浓度不一定就非要是百分之九十八,不一定浓度是百分之九十八的硫酸才能被叫做浓硫酸,电影里不一定就是这种硫酸)
4.确实是杜鹃花毒素,这种东西在16~19世纪经常出现在各种小说和戏剧中,就比如最经典的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朱丽叶的假死,也是这种东西,很普遍的,呵呵。(我都有“麻沸散”佐证,你怎么还不信...)而且,电影里有提杜鹃花毒素的细节啊,福尔摩斯和华生赶到侏儒的实验室,侏儒实验室有很多东西,死蟾蜍之类的,其中在实验台上有一朵黑色的花,那就是用电被提炼过的杜鹃花,这个情节电影里很明显的呀。
3.这个我还在研究,因为电影我只看了一遍,还不太清楚,不过应该是生活中很常见的物质,会很好找。
你干嘛弄这么清楚,还一副很认真很着急的样子,你该不会有什么不良举动吧。“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要知道,我不是为了这10分才答的,为了你这么点分,我至于费这么大劲么我,现在感觉真亏。
‘玖’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怎样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
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
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
(9)福尔摩斯家里有哪些化学仪器扩展阅读:
兴趣爱好
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常用物品
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猎鹿帽、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减压的方式
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演奏得很好),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3次,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拾’ 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1](Sherlock Holmes,又译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故事透露福尔摩斯经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是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柯南·道尔是从自己就读的爱丁堡大学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
福尔摩斯的助手
在很多故事中,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约翰·华生博士。华生在结婚前一直与福尔摩斯合租伦敦贝克街221号B(221B Baker Street)的房子,而华生结婚后福尔摩斯一个人住在那里。华生不仅是福尔摩斯的助手,还是福尔摩斯破案过程的记录者,几乎所有的福尔摩斯故事都是由华生叙述的,不过福尔摩斯经常批评华生以小说的手法描写破案过程,而不是客观科学地呈现事实。
福尔摩斯雕像
[编辑] 福尔摩斯的家人
福尔摩斯还有一个哥哥,名叫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Mycroft Holmes),曾经在三个案件中出现:《希腊译员》(The Adventure of the Greek Interpreter)、《最后一案》(The Adventure of the Final Problem)以及《布鲁斯-帕廷顿计划》(The Adventure of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在小说中这位哥哥是英国政府的一名重要智囊。福尔摩斯的家庭背景小说没有详悉提到,但是曾透露他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
在三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雇佣了一群街头孩子帮助搜集情报,他们被称为“侦缉队贝克街分队(the Baker Street Irregulars)”。
[编辑] 作品
[编辑] 《血字的研究》
从第一部福尔摩斯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中,可以得知一些福尔摩斯的背景。在1881年3月4日福尔摩斯首次登场,身份是一名在医院化学室工作的学者,拥有一些非常奇怪的兴趣,后来被证实都是与侦探工作有关的(拉小提琴除外)。在《“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The Adventure of the Gloria Scott)一案中,可得知福尔摩斯是在一名大学同学的父亲的鼓励之下开始从事侦探工作的。
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开出了一张福尔摩斯学识范围的列表: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惊险文学报道――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小提琴拉得很好。
善使用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编辑] 《空屋》
在《空屋》(The Adventure of the Empty House)一案中,曾透露福尔摩斯“懂一点”日本式摔跤(柔道)。
在第一篇故事中道尔将他的主角与前两个作家所创造的虚构侦探做了比较,即埃德加·爱伦·坡的杜班和加波利奥的勒高克。当时是华生与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样一解释,这件事还是相当简单的呢。你使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实际上竟会真有这样人物存在。”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他的烟斗。他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称赞我了。可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先静默一刻钟,然后才突然道破他的朋友的心事,这种伎俩未免过于做作,过于肤浅了。不错,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决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非凡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波利奥的作品吗?你对勒高克这个人物的评价如何,他可算得上一个侦探么?”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他恶声恶平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笨蛋。他只有一件事还值得提一提,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简直使我腻透了。书中的主题只是谈到怎样去辨识不知名的罪犯。我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勒高克却费了六个月左右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真可以给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编辑]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直被认为是最引人入胜福尔摩斯故事,也是惊险文学的典范作品;另一个奇特的案子是《四签名》。在《歪唇男人》等案中,当事人并没有犯法。当然,也有些案子,比如《五个橘核》,没有用上很多的推理。
[编辑] 福尔摩斯的死对头
在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的死敌是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Professor Moriarty,“犯罪界的拿破仑”),此人最后在莱辛巴赫瀑布(Reichenbach Falls)与福尔摩斯决斗时跌入深渊。道尔原先计划在《最后一案》(The Adventure of the Final Problem)中让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一同跌入深渊,以结束福尔摩斯的故事,但是该篇故事发表后引起读者的不满,纷纷要求作者让福尔摩斯“起死回生”。于是道尔在《空屋》故事中说明,只有莫里亚蒂教授跌入深渊,福尔摩斯却得以逃生,但他躲了起来,以让其他人以为他死了,这样他就可以更容易地追捕莫里亚蒂教授的余党。值得注意的是,莫里亚蒂教授从未直接在故事中出现,华生从未见到过莫里亚蒂教授,所有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故事都是福尔摩斯转述的。
福尔摩斯(与福尔摩斯迷们)始终称呼艾琳·艾德勒(Irene Adler)为“那位女人”(The Woman)。她只在《波希米亚丑闻》(A Scandal in Bohemia)中出现,但却是唯一一个曾打败过福尔摩斯的女人。有人认为她是福尔摩斯唯一爱过的女人,但也有人认为福尔摩斯不近女色,甚至对女人有些许厌恶。
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亚森·罗平,经常和福尔摩斯斗智,技高一筹。
[编辑] 福尔摩斯的绅士形象
当然福尔摩斯也不是一名标准的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绅士。他很明显是一名躁郁症患者,能够几个星期兴奋难安,却也可以半个月都心绪不宁,无所适从。现代的读者在读福尔摩斯的故事时,往往会惊讶地发现福尔摩斯有时会对自己注射古柯碱,而华生则认为这是福尔摩斯的唯一缺点。华生或许从未认为,福尔摩斯抽烟斗、偶尔犯法以寻得真相等都不是福尔摩斯的缺点。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大概只要是绅士们为了正当的理由,这些行为都算不上是错误。
[编辑] 福尔摩斯纪念馆
福尔摩斯纪念馆位于伦敦贝克街221B,可乘火车在查林十字街车站下车(和福尔摩斯小说中描写的一样)。整个纪念馆体现了浓郁的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纪念馆按照小说中的情景来布置,完整复制了福尔摩斯的起居室和卧室。里面有很多福尔摩斯的用品:旧烟斗,猎鹿帽,散落的实验仪器,只剩两根弦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等等。
无论你何时造访,都会有佣人为你开门,并且客气地对你说:“欢迎光临,不过很不凑巧,福尔摩斯先生刚好外出。请先上楼喝杯咖啡吧。”
所有寄往这个地址的邮件都有专人回复。
很多名人曾经参观这个小小的纪念馆,包括英国皇太后。
[编辑] 小说创造出的侦探
福尔摩斯无疑是历史上最出名的侦探,可是事实上在道尔创造福尔摩斯之前侦探小说就已经存在了[2]。很多之后的侦探小说作家也创造了自己的侦探,像阿嘉莎·克莉丝蒂的赫丘里·波罗(Hercule Poirot)、艾勒里·奎恩Ellery Queen、佩里·梅森(Perry Mason)、金田一耕助(金田一耕助)和霍桑等。
[编辑] 中文翻译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4卷 (英)柯南道尔 着,俞步凡 译 译林出版社 ISBN:780657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