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是这样规定的: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贰’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几日内,向什么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购买方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购买方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2)易制爆化学品归公安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安监局2012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要遵守“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原则。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而其他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
‘叁’ 易制毒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是出自哪个法律
从整体上讲,当前我国法律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规制已经初具规模,这样就使我们应对日益泛滥的毒品犯罪有了强大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全面打击犯罪,并切实贯彻“四禁并举”的禁毒方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律位阶上的不平衡。就目前世界范围内的毒品犯罪形势来看,传统的毒品犯罪与新型的人工合成的毒品均对人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随着各国对毒品打击力度的加大,人工合成的毒品以其较强的适应性和便捷的生产途径使其逐步超越了传统的毒品犯罪,使其在最近几年呈现出急剧增加趋势,尤其是在化工原料生产大国。我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的化工原料生产国,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规制,无疑更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因此,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规制丝毫不亚于对毒品前体物,如罂粟幼苗等的法律规制。但是,事实表明,我国当前对罂粟幼苗等治安处罚规定在《治安处罚法》中,而易制毒化学品则规定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二者法律位阶上的差别势必导致其打击力度上的不平衡,因此,这一问题应当加以研究。
(二)刑罚与行政处罚衔接不是很明显。一般而言,作为法定犯,刑罚法规与行政处罚法的紧密结合是其基本的要求。就我国当前法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规制中,其衔接不是很明显。《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39 条的走私制毒物品违法行为与《刑法》第350条的走私制毒物品罪衔接还算相对比较明显,但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治安违法行为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就处于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位置上,这主要表现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行为仅仅规定在一个小项中,即第40条第一款第六项,这是一个很不起眼,不容易引起注意的位置,由此可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此重视程度明显不够 。
(三)与其他法定犯一样,易制毒化学品的范围也存在着不确定性法定犯往往表现为国家出于行政取缔的目的而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易制毒化学品认识的不断深入,其范围也必将处在不断的变迁中,使其呈现出不稳定性,今天管制的物品明天可能会成为合法流通物;相反,今天合法流通的物品,明天也可能成为法律管制的物品,这样就使人们在生活中不易把握其行为的性质。同样,不确定性也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难题,其必须时刻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微把握,否则势必影响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
通过以上对我国法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法律规制的演进及其现状的分析,可以确信,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认识层次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易制毒化学品将会进入法律规制的范围。同样也可能存在一些目前是管制对象的易制毒化学品会逐步合法化,但这并不会妨害法的效力,正如哈耶克所言:“自发社会秩序所遵循的规则系统是进化而非设计的产物,而且这种进化的过程乃是一种竞争和试错的过程,因此,任何社会中盛行的传统和规则系统都是这一进化过程的结果。”
‘肆’ 公安机关怎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上述条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介入管理,主要是“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伍’ 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管理由谁负责
危险化学品的公共管理由安全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负责。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中,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公安局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1、安全危害,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和爆炸性等;
2、健康危害,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危害,其中慢性毒性又包括致癌性,生殖毒性等危害。比如危险化学品可致儿童血铅超标,壬基酚可以影响人体的内分泌系统等;
3、环境危害,指危险化学品排放到环境中,对土壤、大气和水体的危害,比如有些危险化学品排放到水中,使得鱼全部死亡了,某些农药喷洒在田间使得鸟儿越来越少了,一些化学品在土壤中难以降解,使得土壤板结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陆’ 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个人建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无论是生产存储使用还是经营运输,都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来进行执行,对于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以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需要由公安机关来进行负责。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远离危险化学品,因为很多的危险化学品都是有一定的伤害性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还专设一章对监督检查作出规定,强调各部门加强协作,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6)易制爆化学品归公安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于生产储存装置的本质安全化程度,实施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降低风险、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一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中相当一部分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和采取安全联锁装置。
《办法》根据目前全国及我省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实现自动化控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考虑到大型化工生产装置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作出了装设紧急停车系统的规定。上述规定的设置,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柒’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涉及哪些主管部门
公安,工商,质检,消防,安监,如果需要自己运输,还要和交通部门,危险品无小事,都是多部门联合
‘捌’ 什么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现予公布。
注:
1、各栏目的含义:
“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CAS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
“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2、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3、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
4、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
(8)易制爆化学品归公安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易制爆危险化学使用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七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办法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
双方应当在转让后5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九条 运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同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递内夹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不得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交给不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收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运输企业、物流企业不得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承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运输企业、物流企业发现违反规定交寄或者托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在本单位网站主页显着位置标明可供查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第二十三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信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制造爆炸物品方法的信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走私、贩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