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人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3.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来担任。
4.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
4.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7.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8.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切断电源。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在危险化学场所饮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品时,必须装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daanlaizi
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危险化学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应立即处理回收。
9.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须严格管理,有能力、资质处理则自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则要交与生产或销售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2. 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个人建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无论是生产存储使用还是经营运输,都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来进行执行,对于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以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需要由公安机关来进行负责。我建议你在生活中一定要远离危险化学品,因为很多的危险化学品都是有一定的伤害性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还专设一章对监督检查作出规定,强调各部门加强协作,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监管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于生产储存装置的本质安全化程度,实施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降低风险、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一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中相当一部分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和采取安全联锁装置。
《办法》根据目前全国及我省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对实现自动化控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考虑到大型化工生产装置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作出了装设紧急停车系统的规定。上述规定的设置,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内容
所谓“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督,就是指政府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简称“两重点一重大”。
这一举措是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内各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抓手,主要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两重点一重大中“第一个重点”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第二个重点”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一重大”是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如何监管扩展阅读: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项目的做法: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使每一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
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的工艺包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工艺危险性分析报告。
4、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满足下列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第三条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等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五条应急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照批准权限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第七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化工园区(集中区)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除加油站、加气站和企业配套建设项目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当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内进行建设。
未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产业布局政策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中区)。
城镇现有的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改造达标、搬迁入园或者关闭退出。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禁止审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以及采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九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针对不同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措施目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调整。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或者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周边进行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保持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第三章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安全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向主管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工艺操作、危险作业、开(停)车及检(维)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第十四条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作业班组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产品会怎样被监管
1、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公布《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指导各区展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产装置自化控制改造,提升化工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起积极推作用根据3各区施行情况研究确定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组织编制《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控制案》并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部典型工艺进行调整
2、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
、化工企业要根据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及其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推荐控制案要求,照本企业采用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工艺参数装备完善自控制系统型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控制案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化工企业积极展自化控制改造工作并确保于2014底前完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化工产业安全产特点补充本辖区内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自化控制要求
6. 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四点
1 从源头上控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要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统一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监察力度,保证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安全要求高,政府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强制的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 加强动态管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坚决制止违规的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
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装卸工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在明确了政府及企业的职责后,做到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认真负责,形成长效机制,使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发展。
2 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及社会舆论的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需要政府、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形成合力,联合保证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各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交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熟悉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监督其工作人员上岗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工作。同时还应有针对性的将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通过开展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及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3 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路途监管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就必须严格实时监控和管理, 确保驾驶及押运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手续,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以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动态监管。
4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机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防范是重点工作,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出现违规行为或事故,需要有效地加以处理、控制事故的发展, 因此建立有效的违规处理方案和专业的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配备专业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对于超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一经查获,除依法处罚外,还须专业处置人员将违法车辆押运至专用停放场所进行卸载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急管理, 健全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支持系统, 培养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保证不同的应急事件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7.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爆炸物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8. 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应该怎样监管
既不在首批重点监管的危化品行列也不在第二批内,请参考安监总管三[2011]95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