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什么级别
全国政协副主席有实权,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人员之一,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选出。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工作,参与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是国家重要领导人之一,也是国家代表人之一。负责着国家有关事务的决定和处理,是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是副国级的,和副总理,副委员长一个级别,属于当和国家领导人了。政协副主席的级别太多了,无法回答你,简单的说就是相当于党 委,政府首长的副职
㈡ 全国政协副主席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全国政协副主席有实权,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人员之一,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选出。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工作,参与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是国家重要领导人之一,也是国家代表人之一。负责着国家有关事务的决定和处理,是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㈢ 中央政协副主席有什么权利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主席由全国政协选出,是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及其主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负责主持和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全国政协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职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3)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简称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重要组成人员之一,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中选出。其职责为协助主席工作,参与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㈣ 中国的官职有大小之分,像处级,厅级,都是怎么排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共10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1、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国级、副国级领导同志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
3、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
4、副部级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部级院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
5、地厅级正职(五级干部)以前叫厅局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苏州市市长),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部队正师职干部。正厅长级以上为高级领导干部。
6、地厅级副职(六级干部)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部队副师职干部。
7、县处级正职(七级干部)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部队正团职干部。
8、县处级副职(八级干部)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副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部队副团职干部、
9、乡科级正职(九级干部)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㈤ 政府人员级别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一、中国行政,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政府、政协、人大、纪委。
二、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1、国家级正职: 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2、国家级副职: 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3、省部级正职: 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4、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5、省部级副职: 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
6、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7、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
8、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9、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10、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11、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
12、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 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㈥ 从中央到地方职务级别一共有多少级分别是什么
十二级
1、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2、国家级副职:国家副主席(一般为政治局常委,属国家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常务副总理属政治局常委,级别为国家级正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部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4、部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5、厅局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6、厅局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副巡视员。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
8、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副调研员。
9、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政府正职。
10、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政府正副职。
11、科员级:科员
12、办事员级:办事员。
(6)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国公务员从国家级正职到最低级别办事员一共分为27级,其中领导职务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共分为24个级别,非领导职务从巡视员到办事员共分为20个级别。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国家级正职对应一级,国家级副职对应二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对应四级至八级,省部级副职对应六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对应八级至十三级,厅局级副职对应十级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对应十二级至十八级。
县处级副职对应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对应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二十四级。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级至十五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二级至十八级。
㈦ 地级市的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是什么级别
厅局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单位正职等。主要职务有
1、国务院部委下属各司的副职干部(某部委副司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厅(局)的副职干部(某省副厅长)
3、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的正职干部
4、副省级城市下属各区政府的正职干部
5、各设区的地级市的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干部(某地级市的副市长)
6、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干部和正厅级企业的副职领导
7、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副职(副主席、副主委、常委)
(7)全国政协副主席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印发):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厅局级副职
㈧ 干部等级怎么排列
职务与级别:
(一)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二)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三)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四)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五)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六)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七)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八)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九)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十)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十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十二)国务院总理:一级;
(十三)国家主席:一级。
级别内容解释:
(一)正国级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副国级
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注:正国级、副国级领导同志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
(三)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四)副部级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任。
(五)正厅级
以前叫厅局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注:正厅长级以上为高级领导干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