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假药是指:(一)药品
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不符合的;(二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
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五)变质不能药用的;(
六)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
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二)超过有效期
的;(三)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此外,第三十七条还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
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
要成份、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没收假、劣药和违法所
得,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该单位停产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个
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⑵ 有关假药、劣药的定义是什么
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⑶ 什么是假药 什么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⑷ 什么是假药劣药,假药劣药论处有哪些
一、关于假药的定义为: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关于劣药的定义为_: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⑸ 什么是假药、劣药什么是按假药处理、劣药处理
《药事法规》这本书上就有啊。
来源《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三)超过有效期的,按假药论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事法规》这本书上就有啊。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矫味剂及辅料的;
(四)被污染的、进口,按劣药论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假药、香料;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防腐剂;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变质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劣药、销售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销售假药: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同)。
来源《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⑹ 假药的定义是什么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⑺ 什么是假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假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