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因私出国政审;
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6、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
1、什么叫人事代理 ?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
2、人理代理的对象和作用有哪些 ?
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适合办理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几类:(1)被无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接收,接收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无法解决档案户口问题。(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人事代理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保留毕业生的国家干部身份,保管人事档案。(2)管理党组织关系。(3)计算连续工龄。(4)代办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等)。(5)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出国、升学、结婚等各种证明和办理相关事宜。(6)代办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评定。(7)代办证件申办与年审(8)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入户。
3、人事代理的办理程序 各地人事代理都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首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详情彩喷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网站查询
4、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户档托管)程序(1)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工作单位)盖章。(2)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生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给院系毕业生办公室 编制就业方案。(4)毕业生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登记照片一张、《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及就业服务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报到。
4. 什么是人事代理
法律分析: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估、社会养老保险、海外政治考试等综合服务,是实现人事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新人事改革措施。人事代理人的方式是委托人事代理人,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可以委托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总体规划等,也可以一次性委托、委托人事档案给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人事代理人可以分为单位委托代理人和个人委托代理人。人事代理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形式,是根据需要外包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的企业,由专业的第三方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5.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在体制内,人事代理一般是指没有对应编制、跟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假如你是高校老师的话,如果是人事代理,就是没有编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高等院校教师名册上,是不会有名字的,对应的编制内人员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也自然享受不到。但高校会与你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你直接与高校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
而在体制外的企业里,一般来说,人事代理是跟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跟员工也是直接的劳动关系,但为了节约成本、提升效率或者其它原因,会将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的缴纳,甚至是招聘等工作,外包给人事代理公司。
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1、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2、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3、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6. 人事代理指的是什么
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7.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等,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法律分析】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人理代理的对象和作用有哪些 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适合办理人事代理的主要有几类:(1)被无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接收,接收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无法解决档案户口问题。(2)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二)因私出国政审;(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五)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六)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8.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差别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正式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正式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拓展资料:
人事代理是指依法经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管理、服务工作。从对人事代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实质上一个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人事代理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人事部较早于1995年开始推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简单说来就是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相分离,用人单位只管使用人,而将与人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委托给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业单位和没有人事权的外资企业中推行,随后慢慢的扩展到国有企业和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