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1)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
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
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
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
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
㈡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啊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是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㈢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3)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标的物
㈣ 经济法中“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经济法中的“标的物”,就是法律普遍意义上的“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在商品买卖中,标的是买卖关系,而标的物是所买卖的商品。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合同标的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总归标的物有以下几个种类:
1. 物
2.行为
3. 货币 如借款合同
4. 智力成果 如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5. 特定情况下脱离人体的人身组成部分器官也可成为合同标的。
㈤ 合同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2、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要求: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一条 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三条 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㈥ 什么是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物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另外,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例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㈦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物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比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买卖的商品房。一个合同的必备要素是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在提供教育服务的合同中,标的就是提供服务一方的服务行为,并且不存在标的物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