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相关的用人单位如果说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那么也可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是补足,并且要自欠缴之日起,也可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说逾期仍不缴纳的,也是可以由有关的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的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每月应该缴社会的保险费×欠缴的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一般来说,可以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计算的日期一般会从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的1号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是,取生成申报表的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滞纳金的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的停止日期-滞纳金计算的开始日期+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