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我国嫖娼罪是怎么处罚的.
您好,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碧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着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悔腔做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圆羡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嫖娼是否违法,怎么处罚
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神侍羡,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但是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其他较轻情节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不违法,只要没有涉及钱色交易就没有犯法。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谈岩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游拍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3. 嫖娼会怎么处罚
嫖娼一般会受到以下处罚:对行为人神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游弯芹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2、闹辩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三、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4. 嫖娼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一、嫖娼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嫖娼的处罚标准如下:
(1)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嫖娼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饥旦皮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班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烂差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嫖娼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嫖娼的行为一般并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一般处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且可以并处最高五千元的罚款。嫖娼罪如何立案,首先其立案标准是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同时,存在金钱交易。如果行为人嫖迟者娼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处最低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5. 嫖娼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嫖娼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1、嫖娼的处罚规定有: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罪的情节较轻怎么处置
1、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举属于违反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2、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4、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帆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5、态坦隐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6. 嫖娼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嫖娼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嫖娼的处罚标准如下:
(1)嫖娼会被处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的罚款;
(2)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嫖娼者,不会执行行政拘留;
(3)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嫖娼者,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但是会被执行行政罚款;
(4)如果是七十周岁以上的嫖娼者,不会被行政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扮竖》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羡乱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兄缺档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嫖娼的认定方法包括:
1、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2、嫖娼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7. 嫖娼怎么处罚
(一)卖淫嫖娼者,一律收容劳动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同时,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患有性病的,一律强制治疗。 劳动教育后重犯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组织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兄春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他人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定罪量刑,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羡笑耐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升晌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