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吉安属于哪个省
属于江西省。
吉安市,古称庐陵、吉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江西省中部。赣江中游,西接湖南省,南揽罗霄山脉中段,据富饶的吉泰平原,是江西建制最早的古郡之一,是赣文化发源地之一。
吉安市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东、南、西三面环山。境内溪流河川、水系网络酷似叶脉,赣江自南而北贯穿其间,将吉安市切割为东西两大部分。地势由边缘山地到赣江河谷,徐徐倾斜,逐级降低,往北东方向逐渐平坦。北为赣抚平原,中间为吉泰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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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这里就已有人类活动。在夏商时期,这里属中原九州之一的扬州西南境域。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始置庐陵县,属九江郡,汉代改属豫章郡。
东汉兴平元年(194年),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治西昌县(今泰和县)。
西晋元康元年(291年),郡治迁石阳县(今吉水县城东北8公里处)。
东晋咸康八年(342年),始迁至今吉安市区。
隋开皇十年(590年),改庐陵郡为吉州;大业三年(607年),复为庐陵郡。
唐武德五年(622年),又改为吉州;天宝元年(742年),再次改为庐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再改吉州。
宋开宝八年(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军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置吉州路总管府;元贞元年(1295年),取吉水、安福两州各一字,更名为吉安路,寓“吉泰民安”之意,“吉安”之名自此始。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废吉安路,置吉安府,辖9县。清代沿袭明制。
民国元年(1912年),废吉安府,直属江西省。
1949年7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入驻吉安,置吉安分区。9月,吉安分区改为吉安专区,隶属于赣西南行政区。
1951年7月赣西南行政区撤消后,直属江西省。
1968年5月,改为井冈山地区。1979年7月改为吉安地区。
2000年5月11日,撤销吉安地区和县级吉安市,设立地级吉安市,原县级吉安市改设吉州、青原两个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