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理实体的介绍
地理实体是地理数据库中的实体,是指在现实世界中再也不能划分为同类现象的现象。例如城市可看做一个地理实体,并可划分成若干部分,但这些部分不叫城市,只能称为区、街道。
‘贰’ 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具有什么特点
实体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实体是一个具体的、个别的东西,是“这一个”,而不是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其次,实体不同于属性,它没有与之相反的东西,例如,与“大”相反的属性是“小”,与“好”相反的属性是“坏”,但是却没有什么东西是与“苏格拉底”相反的;再次,实体没有程度上的差别,即没有一个实体比另一个实体更是实体,例如我们不能说“张三”比“李四”更是实体;最后,实体是变中之不变,无论苏格拉底是脸黑还是脸白,是年少还是年老,他都是苏格拉底。
‘叁’ 什么是地理实体
地理实体是地理数据库中的实体,是指在现实世界中再也不能划分为同类现象的现象。地理实体通常分为点状实体、线状实体、面状实体和体状实体,复杂的地理实体由这些类型的实体构成。
‘肆’ 地理实体是什么
就是存在在地面上的物体
‘伍’ 地理实体和地理目标的区别
区别在于地理实体是不可再分的,也就是说此类现象仅此一个,有其独特的特征;地理对象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凡是地理学研究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地理对象;地理目标就是在当前的考察中,需要关注的那个对象
‘陆’ 土地实体及特征
土地和土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与基础地质、水文与植物,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人类目前和未来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我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一般地,我们可以把土地的定义粗略的划分成广义的和狭义的概念。
狭义的土地,仅指陆地部分。较有代表性的是土地规划和自然地理学家的观点。土地规划学者认为:“土地是指地球陆地表层,它是自然历史的产物,是由土壤、植被、地表水及表层的岩石和地下水等诸多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自然地理学者认为:“土地是地理环境(主要是陆地环境)中互相联系的各自然地理成分所组成,包括人类活动影响在内的自然地域综合体。”
广义的土地,不仅包括陆地部分,而且还包括光、热、空气、海洋……。较有代表性的是经济学家的观点。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指出:“土地是指大自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与的物质和力量。”美国经济学者伊利认为:“……土地这个词……它的意义不仅指土地的表面,因为它还包括地面上下的东西。”
由于土地概念涉及并影响世界各国,所以联合国也先后对土地作过定义。197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瓦格宁根召开的农村进行土地评价专家会议对土地下了这样的定义:“土地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及基础地质、水文和植被。它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目前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它们对目前和未来人类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1975年,联合国发表的《土地评价纲要》对土地的定义是:“一片土地的地理学定义是指地球表面的一个特定地区,其特性包含着此地面以上和以下垂直的生物圈中一切比较稳定或周期循环的要素,如大气、土壤、水文、动植物密度,人类过去和现在活动及相互作用的结果,对人类和将来的土地利用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从土地管理角度应当怎样定义土地呢?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出版的《土地管理基础知识》中这样定义土地:“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因此,从土地管理角度,可以认为土地是一个综合体,是自然的产物,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活动的结果。
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 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
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会的有效需求等特点。
在现行制度下,土地分为农用地和非农用地,后者又包括商业用地和非商业用地。
土地交易就至少有三类不同的价格:一种是土地“农转非”时政府支付给农民的价格;一种是商业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简称“招拍挂”)形成的价格;还有一种是非商业用地通过“协议出让”的价格。
‘柒’ 地理环境具有哪些特点
(1)具有来自地球内部的内能和主要来自太阳的外部能量,并在此相互作用;
(2)它具有构成人类活动舞台和基地的三大条件,即常温常压的物理条件、适当的化学条件和繁茂的生物条件;
(3)这一环境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人类的饮食、呼吸、衣着、住行。由于地理位置不同,地表的组成物质和形态不同,水、热条件不同,地理环境的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带性特点。因此,保护好地理环境,就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国土规划、区域资源合理配置、结构与功能优化等。
‘捌’ 地理图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地理图它是南宋黄裳(1146~1196)于淳七年(1247)绘刻的全国写意地形图。现存苏州文庙。碑高6.7尺,宽约3.2尺。地理图表示了山、川、森林和路、府、州以及海岸线等内容。大体准确。标注名称的山脉有120多座;标注名称的江河有60多条。标注的行政区名共410个左右。
‘玖’ 实体特征是什么
实体特征就是对物体外形的具体描述,如外形尺寸、色泽、密度、及形状特点等。
‘拾’ 辨析:地理实体、地理目标和地理对象
地理实体是占据一定空间的地物或现象。
地理对象是用地理学理论、方法研究的客体。
地理目标就是具体的考察目标。
区别在于地理实体是不可再分的,也就是说此类现象仅此一个,有其独特的特征;地理对象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凡是地理学研究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地理对象;地理目标就是在当前的考察中,需要关注的那个地里实体(与此同时有许多其他地理实体被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