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理标志的专用标志有哪些,各有什么区别
2019年,对,就是今年的10月16日,果汁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规定“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采用番茄炒鸡蛋的配色方案,由红色和金色元素绘成:
那么,在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发布以前,“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是啥样的?这事儿说来话长,咱们先从原来的三种不同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说起:
1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上标明“PGI”,即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标志保护)。
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称质监总局或质检总局)管理的。
比如,下图是赣南脐橙的标志,绿色地球及中国版图的图样中心标有“PGI”,“赣南脐橙”字样写在专用标志之中、中国版图图样的下方。
2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上标明“GI”,即Geographical Indication(地理标志)。
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地理标志商标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管理的。
比如,下图是柳州螺狮粉的地理标志商标,以天坛为背景的绿色区域中央标有“GI”及“中国地理标志”字样,里外还都用麦穗图样围了一圈,“柳州螺狮粉”标在地理标志商标图样之外。
3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上标明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即Agro-proct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农产品地理标志是由农业部管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2018年)有这么几点跟地理标志密切相关:
①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②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③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这意味着: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取消了,原来由质监总局管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归到了果汁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的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来管理。
②原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局整体划归了果汁局,这种“整体迁移”其实并不会影响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商标局依然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方式受理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
③农产品地理标志改由农业农村部管理,你懂的,农业部变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一块并没有大的变动。
那有的小伙伴又要问了:新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代替了原来的三种标志吗?
根据君的仔细审题,第332号《公告》中写明了“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所以,目前貌似只是替代了原来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那一个标志呀。
332号《公告》里面也提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发布”,所以我们还是要等等官方的解释。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第一条就提到要“探索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优化地理标志登记注册和行政裁决程序。”
按常理说,“地理标志统一”是不是应该把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都统一了?地理标志的主体一般是各种农副产品,平谷大桃啊,道口烧鸡啊,科尔沁肥牛啊,阳澄湖大闸蟹啊,郫县豆瓣啊,难不成果汁局还打算让广大农民、牧民和渔民朋友自行分清这三个不同的概念?
如今果汁局亲自主管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改了,下一步大概也许可能是跟已有隶属关系的商标局沟通沟通,把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也改了,再下一步,大概也许可能是还要跟农业农村部沟通沟通,把农产品地理标志也改了,这才算统一。
❷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法律分析:地域性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围内才受到保护,但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由显得更为强烈,因为地理标志不仅存在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集团性地理标志可由商品来源地所有的企业、个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产的商品达到了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品质,这样在同一地区使用同一地理标志的人就不止一个,使得地理标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团性。
独特性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从面进行比较、挑选,以找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佳切合点,购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主要因素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响地理标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第一条 协定范围
一、 本协定适用于原产自双方领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合作,以及对此种地理标志的保护事宜。
二、 双方同意在考虑双方立法发展的情况下,在本协定生效后, 考虑将本协定覆盖的地理标志范围延伸至第一条所列各项法律规定的范围并未覆盖的地理标志类别,特别是手工艺品。
为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之目的,双方在附录七中确认的原产自其领土范围内并受到保护的产品,在本协定保护范围扩大后,应根据本协定第三条所列程序给予优先保护。
双方应在本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审查扩大本协定保护范围的进展,并于此后每两年审查一次。
❸ 名词解释地理标志权
特征:具有主体的有效性、客体的特定性、内容的限定性、保护期限的差异性、转让的限制性、地域性具有双重含义六个特征。地理标志权是指为国内法或国际条约所确定的或规定的由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权利。在法律层面上对地理标志予以保护不仅仅对地理标志的一种技术上的鉴别和判断,更主要的是注重对地理标识进行法律保护的终极目标,明确附着在地理标志上的权利特点和权利内容,从而最终指导立法的方向。
❹ 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地理标志权有六个特征,即:
主体的有效性
客体的特定性
内容的限定性
保护期限的差异性
转让的限制性
地域性具有双重含义。
地理标志权是指为国内法或国际条约所确定的或规定的由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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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地理标志和商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区别的主要是同类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经营者,表示商品出自何“人”;而地理标志区别的是不同产地,表明商品源自何“地”。
商标可许可给他人使用,商标权也可转归他人所有。地理标志则不可转让,只能由该地域内的人使用。
商标的权利主体是获得商标注册的企业或个人。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
地理标志具有永续性,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一段时期产地里的生产者不使用,只要地理标志仍被消费者认可,它就依然有效。而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其续展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须连续使用,且还不能违规使用以至被撤销。
❻ 如何解决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冲突
在先注册的普通商标权与在后地理标志权的冲突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不可改变的因素,造成在先注册的普通商标权与在后地理标志权的冲突在我国比较普遍,一企业主体先前依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注册成为普通商标,享有了商标专有权,只是此商标上含有相关地域的特色产品名称字样。后来,随着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工作的逐步开展,相关地域的另外一些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也向当地质监部门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最终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准,获得了地理标志权。此时,两个不同主体同时享有同一地理标志权,而且地理标志权和商标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金华火腿案是这一权利冲突的典型代表。浙江火腿是浙江金华地区的传统名特产品,原告浙江省食品公司于1982年获得“金华火腿”商标,2002年8月金华市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得到批准,形成了“金华火腿”商标和“金华火腿”地理标志产品两种权利并存的状况。浙江省食品公司于2003年将一家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告上法庭,控告该公司侵犯了“金华火腿”注册商标专用权。最终,法院按照依法同等保护原则、尊重历史和权利义务平衡原则、诚实信用三原则,认为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原告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案以允许商标和地理标志并存而
❼ 地理标志三个专用标志如何使用
地理标志可以看做是靓丽的女子,被上帝赐福,得到她将得到梦想中的幸福,逐利而来的动力驱使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地理标志使用问题。
中国的地理标志有三套马车,即原质检总局、原工商总局、原农业部各有一套。犹如女子有三个爹,他们分别给女儿找女婿,各自给女婿许诺嫁妆。翻译成地理标志行话,“爹爹”就是主管机关,“女婿”可以看作地理标志权利人,“嫁妆”就是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
三个“爹爹”,从时间顺序来看,质检来得最早,工商晚些,而农业部则姗姗来迟。三个“爹爹”选择女婿的标准不一,质检相对挑剔,审核标准比较严。工商则“开明得多”,差不多都行,当农业部也想分一杯羹时,发现来得有些晚,也严苛不起来。
三个“爹爹”脾性大不一样,质检小气,吝啬“嫁妆”,保护范围很小,往往只批几个乡镇。工商也不怎么大方,保护范围只比质检稍微大一些,批十几个乡镇。而农业部则大方得多,整个县都是你的,保护范围往往涵盖整个县(少数为乡镇或地级市)行政区域。
三个“爹爹”分别找女婿,一个女儿可能要嫁不同的女婿。分析2018年以前江西工商和农业的地理标志数据,有20件同时申请了工商和农业的地理标志,其中10个是不同主体。地理标志“庐山云雾茶”工商和农业的地理标志权利主体都是九江茶叶产业协会,但是质检的地理标志却由另一个机构所得。
三个“爹爹”分别选了不同的“女婿”,“一女几嫁”当然是不行的。地方政府自有解决办法,比如地理标志“南丰蜜桔”三个部门分别给了三个不同的主体,南丰县政府通过文件形式,将三个地理标志的管理权统一授权给了一家单位。由地方政府协调将几个地理标志的管理权授权给一家,这到符合“中国特色”的解决方式。
三个“爹爹”不同脾性造成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不一样,政府出面协调选好了“女婿”,“嫁妆”又出了问题。三个“爹爹”给了三个专用标志,这可不能乱贴,否则就是欺诈。还好,2021年后,质检和工商统一用“红标”了,农业还是自己的标,三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怎么许可使用?
地理标志也衍生出一些概念,其中有“大产区”、“小产区”或者“核心产区”等,概念各自的意思不言而喻。从审批的实际情况来看,质检和工商审批的保护范围往往比农业的小。
这样,用“中国式智慧”提出中国式解决方案:质检和工商的地理标志以其中保护范围最大的为准,将这个保护范围视为“小产区”或“核心产区”,许可使用合并后的“红标”,将农业的保护范围视为“大产区”,“小产区”之外的许可使用农业的专用标志。
备注:后来审批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都扩大了,本文仅对以前老的地理标志提出解决方案。
文中的质检是原质检总局,工商是原工商总局,农业是原农业部。
2020年6月
❽ 地理标志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所谓地理标志权是指为国内法或国际条约所确认的或规定的由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权利。 在法律层面上对地理标志予以保护不仅仅是对地理标志的一种技术上的鉴别和判断,更主要的是注重对地理标识进行法律保护的终极目标,明确附着在地理标志上的权利特点和权利内容,从而最终指导立法的方向。
❾ 地理标志权法律特征
法律分析:地理标志权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地理标志所享有的权利。地理标志权具有主体的有限性、客体的特定性、内容的限定性、保护期限的差异性、转让的限制性、地域性具有双重含义六个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❿ 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标志商标概念: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步骤:保护地理标志的最好方式是将其注册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除满足前述一般商标申请注册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通常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并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申请人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申请人还应当附送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商品的品质、使用的手续、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检验监督制度等内容。(2)将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申请人还应当附送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并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手续、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检验监督制度等内容。(3)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申请地理标志注册,地理标志所适用的地域范围的划分非常重要。这里的地域无需与该地域所在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的名称、范围完全一致。划定地域范围要非常慎重,应当尊重传统,尊重历史,并应当尊重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所需提交材料: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