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汉书地理志的内容介绍
汉书地理志包括上、下两分卷,是班固新制的古代历史地理之杰作。历史的时、空不可分,故写历史必记及地理。此志,首先叙述汉以前的地理沿革,着重写了《禹贡》九州和《周官》九州;接着叙述西汉的地理,以郡国为条,用本文加注的形式,依次写各郡国及其下属县、道、侯国的地理概况,诸如郡县的民户、人口,废置并分更名的历史,各项特产,都尉、铁官、盐官、工官等治所,山川湖泽,关塞要隘,名胜古迹,道路交通,等等;并总记了西汉平帝时郡、国、县、道、侯国的总数,全国的幅员,土地面积,定垦田、不可垦地、可垦不可垦地,民户、人口总数等;再就是参考了《史记·货殖列传》写各地风俗特产的内容,汇总了刘向“略言其地分”、朱赣“条其风俗”的成果,加以班固本人对历史和地理的了解和研究,按经济和风俗特点区分地域,写了各个地域的范围、历史、地理、民生、风俗和特点,以及中外交通和交流的情况。从而大大地拓展了史学研究的范围,对后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本志重点在“风俗”,意在说明地理与政治的关系,提示为政者注意各地风俗,从地理实际出发以施其政。
《汉书·地理志》由三部分组成,卷首收录我国古代地理名着《禹贡》和《职分》二篇,这是对前代沿革的简单交待;卷末有刘向的《域分》和朱赣的《风俗》,作为附录;中间是主体部分,是班固的创作,这部分以记述疆域政区的建制为主,为地理学着作开创了一种新的体制,即疆域地理志。作者根据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建制,以疆域政区为纲,依次叙述了103个郡国及所辖的1587个县、道、邑、侯国的建置沿革。在郡国项下,都记有户口数字,把这些数字加起来,就能得出汉平帝二年的全国人口数为59594978人,这个数字虽不能说十分准确,但它却是当时全国各郡县户口数汇总而成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这也是最早的提供全国人口数字的一部史书。在县、道、邑、侯国的项下,则根据地区特点,分别选择有关山川河流、矿藏、物产、经济发展和民情风俗等等,各郡写法体例一致,便于对比、查找,为今天研究历史地理,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全书还记录了周秦以来许多宝贵的地理资料,如在上郡高奴县下记 有洧(wěi,音委,洧水,水名,在河南省)水,可(燃) ,这是最早的关于石油资源的记载;在西河郡鸿门县下记 有天封火井祠,火从地出也 ,这里所记的火井,就是天然气;据统计,它载有盐官共36处,铁官共48处,反映了当时盐、铁产地的分布情况;书中记水道和陂、泽、湖、池等,合计300多处,记在发源地所在的县下说明它的发源和流向,较大的河流还记所纳支流和经行里数,这为了解古今水道的改变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⑵ 汉书地理志的介绍
《汉书·地理志》包括上、下两分卷,是班固新制的古代历史地理之杰作。历史的时、空不可分,故写历史必记及地理。
⑶ 《汉书·地理志》写的是什么
《汉书·地理志》是中国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着作,也是历代记述疆域政区的始祖,为班固首创,这种体例为中国两千年来沿革地理着作树立了楷模。
《汉书·地理志》的内容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述从黄帝时代到汉帝这一段时间疆域变迁概况,转录《禹贡》、《周礼·职方》的全文。第二部分叙述汉朝地理,这是《汉书·地理志》的主体。以汉平帝元始二年建置的行政区域为纲,按照行政区域大小的划分,一一叙述了当时的103个郡(国)及其所辖的1587个县(道、邑、侯国)的建制沿革以及各郡县的户口数字、山川湖泽、物产、水利工程、古今重要聚落、关塞和名胜古迹等。另外,《汉书·地理志》包括了许多珍贵的地理资料,比如它记载的石油产地是最早的,它记载的户数和人口数也是最早的。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的数据,可以给出西汉元始二年全国人口分布图,矿产分布图和手工业分布图等。第三部分转录刘向《域分》及朱赣《风俗》的有关内容。
《汉书·地理志》是中国第一部以疆域政区为主体、为纲领的地理着作。它开创了我国撰写疆域地理志的新体例。《汉书·地理志》是二十四史内16部《地理志》中最好的一部。《汉书·地理志》又是一部重要的历史地理着作。不少汉以前古籍所记载的地名都是由于《汉书·地理志》用汉地名予以注释,后人才知道它们的正确位置。《汉书·地理志》是一篇史料价值很高的古代地理文献,是中国地理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代表作。
⑷ 汉书一共有几册啊!
现在通行的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共12册。其他的版本册数各有不同
⑸ 《汉书·地理志》分为几卷
《汉书·地理志》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所着的古代历史地理之杰作,分为上、下两卷。
由于历代编修的疆域政区地理志是古代地理着述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具有传统特色。而这种传统的体系和古代地理学体系的形成正是从《汉书·地理志》开始的。
⑹ 《汉书地理志》都记载了哪些内容
《汉书·地理志》是东汉史学家、文学家班固撰写的古代地理杰作,简称《汉志》。它记录有关郡国的矿产,以及管理矿产的铁官、铜官、金官、盐官所在的地方,对主要河流、湖海也有较详细的记载。
《汉书·地理志》是一篇具有重大价值的古代地理着作。此书是我国封建社会第一部全国性地理着作,也是我国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着作。不仅首创“地理志”之先河,对于研究西汉的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汉代,我国渤海海域曾经发生鲸鱼游弋和集体自杀事件。据记载,公元前16年春,“北海出大鱼,长6丈,高一丈,4条,皆死”。又记载,公元前4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9丈,高1.1丈,7条,皆死。”
这两条记录,均来自于班固所着的《汉书·五行志》。文中的北海、东莱平度,都是指今天的渤海湾。汉代的一丈合2.3米。长6丈,即长达13.8米,
⑺ 两汉州部的《汉书·地理志》
据序文,十三州刺史部的名目为:冀州刺史部兖州刺史部青州刺史部、徐州刺史部、扬州刺史部、荆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益州刺史部、凉州刺史部、幽州刺史部、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朔方刺史部。
但是,以西汉末年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簿籍为据的《汉书·地理志》所载一百零三个郡国,在郡国下的注文里,却并没有“属朔方”的,连朔方郡也“属并州”;南海等郡注作“属交州”,不作“属交趾”,显然与《地理志》序文里的十三部不符。序文、注文哪个为准,证以班固之前东汉初年王隆的《汉官解诂》和班固以后东汉末年应劭的《汉官仪》所述及的十三部都与《汉志》序文相同,则序文为是。注文里的制度,是东汉时代的制度,错误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出于班固的疏忽,误以着书时的制度作为西汉制度;一是班固本无此注,而是东汉某一《汉书》读者根据当时制度所作的批注,被后世传抄者误作班固本注。
西汉十三刺史部是《汉志》序文中的十三部而不是注文中的州部,这对东汉学者而言是很清楚的。可是到了唐代,去汉已远,许多学者为《汉志》注文所惑,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误解,终至得出错误的结论。误解如:
《晋书·地理志》承认朔方为一刺史部,又以朔方郡属并州。《汉书》颜师古注以为朔方刺史专察朔方一郡,不在十三州之限杜佑《通典》以为“南置交趾”实际是初为交趾,后为交州;“北置朔方”,实际是初为朔方,后为并州。吕祖谦《大事记》以为凉州之地有凉州、朔方两刺史。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以为武帝初于近畿亦置一刺史,后改司隶校尉。
作出十三部系司隶和并、荆、扬、兖、豫、冀、幽、青、徐、益、交凉十二州的错误结论,则始于《通典》,其后吕祖谦《大事记》、郑樵《通志》、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马端临《文献通考》、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皆沿袭不改。甚至清代乾嘉时期一些考据学家,也还有信从此说的,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钱坫《新注地理志》等。独清代考据学家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能阐明西汉十三部应以序文所述为正,而司隶不在内;注文“乃东京之制”,唯谓朔方部领有河西五郡则误。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能指出西汉时“并与朔方各自为部”,却未能对西汉十三部作出全面说明。清末杨守敬《汉书地理志补校》、王先谦《汉书补注》采用了全氏正确的说法,也因袭了全氏的错误。
1934年顾颉刚发表《两汉州制考》一文,才详细地论证了西汉元封五年始置十三州刺史部应如汉志序文所述,征和四年增置司隶校尉部,此后共有十四部;《汉志》注文所依据的是东汉的制度;并纠正了全祖望以河西五郡为朔方领郡之误。西汉州部的问题至此便得到了完满解决,成为史学界公认的定论。
王莽十二州西汉末年平帝时,王莽秉政,元始五年(公元5),莽奏改十四部为十二州。这是因为《尚书·尧典》里有“肇十有二州”、“咨十有二牧”二语,王莽泥古,一切制度要以经义为本,所以对州部之制也要以经义更定。十二州名见于扬雄《十二州箴》:
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
豫州益州雍州幽州并州交州冀、兖、青、徐、扬、荆、豫、雍八州采用了《禹贡》的旧名,幽、并二州采用了《职方》的旧名,这十州除雍州外,其他九州也就是西汉的刺史部名。唯西汉改雍曰凉,至是复《禹贡》旧名。西汉改梁曰益,由于汉益州境域远较《禹贡》梁州为广袤,所以袭用了汉名,不再恢复《禹贡》名称。交州虽不见于《禹贡》、《职方》,但《尧典》已见“申命羲叔宅南交”,故王莽即以交为州名,即西汉交趾刺史部。西汉的朔方刺史部至是并入并州;司隶校尉部七郡,至是以三辅并入雍州,以河南、弘农并入豫州,以河东、河内并入冀州。
古今学者有些人认为扬雄只写了“九州箴”,今本十二州箴中的后三箴即幽并交三箴出自后人的增附作伪。此说确否尚待进一步论证。即令后三箴的确不是扬雄作品,王莽十二州中有此三州应无可疑。因为三州中幽、并二州见《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天凤中;《后汉书·光武帝纪》、《岑彭传》建武初见交趾牧,时光武势力未及荆湘以南,这个交趾牧应为王莽所任用的交州牧,而史家沿用了西汉旧称。
东汉十三部东汉光武帝初年曾一度恢复西汉十四部制,但不久作出两项更动:①建武十一年(公元35),“省朔方牧,并并州”;②改称交趾为交州。两项更动刚好都是恢复王莽时代的制度。交趾改称交州之年《后汉书》缺载,疑当在建武十八年,因为前二年还有交趾刺史见于《南蛮传》,此年已有“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见百官志此后东汉一代常制见于《百官志》的是:“司隶校尉一人”,“并领一州”;“外十有二州,每州刺史一人”。所以东汉的“十三州”不同于西汉,西汉十三州专指刺史部,不包括司隶部,东汉则司隶校尉部也算一州,要是不算司隶,那就只有十二州。
建武十八年后交趾已改称交州,所以班固误以东汉制度注西汉郡国所属州部,便在南海等郡下注作“属交州”;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以州为纲,以郡为目,便在南海等七郡下总括为“右交州刺史部郡七”;《百官志》列举十二州所领郡国,也说“交州部七”。至于《后汉书》纪传里在建武以后还出现“交趾刺史”,《晋书·地理志》、苗恭《交广记》里说,到献帝建安年间,交趾才改称交州,据顾颉刚考证,前者当由于交趾虽已改称交州,但习惯上仍沿用“交趾”旧称不改,史家不慎,采用了流俗的非正式的称谓;后者乃地方传说,决非史实。顾说宜可信。
两汉州部的不同,主要不在于由十四部变为十三部,而在于州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①西汉时刺史或州牧对部内郡国长吏只有省察举劾之权,无权黜退;凡郡国长吏被举劾为不称职的,需要由三公派遣掾吏案验,然后黜退。东汉自光武即位之初起即“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有所劾奏,便加退免”,从此刺史的权任大大提高了一步,事实上已成为郡国守相的上司。
②西汉刺史或州牧平时“巡行所部郡国”,“岁尽”则“诣京师奏事”,虽然在外日久而在京日暂,但论其性质则是由中央派遣在外执行中央任务的中央官,而不是地方官所以《汉书地理志》既不按州部而按郡国排列,亦不见州部治所,因为那时州刺史“居无常治”,只有暂时的驻所,没有固定的治所至东汉建武十一年“初断州牧自还奏事”,从此州牧或刺史不复自诣京师(奏事改由计吏),也就是由中央官变成了地方官所以《续汉书·郡国志》便将所有郡国改为按所隶州部排列,并将各州治所一一注出:
①司隶治洛阳②豫州治谯县③冀州治高邑
④兖州治昌邑⑤徐州治郯县⑥青州治临淄
⑦ 荆州治汉寿 ⑧扬州治历阳⑨益州治雒县
⑩凉州治陇县并州治晋阳幽州治蓟县
交州治龙编
⑻ 汉书地理志商务印书馆哪一年印的
汉书地理志商务印书馆有四个版本,分别是1928年、38、47、85几个版本
⑼ 《汉书·地理志》成书年代
《汉书》基本成书于汉章帝建初时期(公元80年)而最终成书于汉和帝时期.
班彪、班固、班昭及班昭的学生马续等完成.
汉和帝处死班固时,《汉书》整体已经完成,只留下八表及天文志由班昭及班昭的学生马续完成.
汉书包括其地理志应该在公元80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