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法律分析: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提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等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并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的事项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
法律依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一)绝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二)机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4、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秘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造成损害的;4、泄露后会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水平、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害的;5、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损害的。
②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要求
1)准予使用的基础测绘成果属于测绘工作中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消除失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
2)绝密级基础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①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②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③在设备完善的保管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成果,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3)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仅限于本单位范围内,按批准的使用目的使用,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下级或同级其他单位。
4)利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
5)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发生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泄密事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的要求,向有关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并查处。
6)首次申请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被许可使用的申请人应签署国家测绘局印发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7)准予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测绘成果资料保管单位应当与被许可使用的申请人签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许可协议。
③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测绘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测绘成果,是指在陆地、海洋和空间测绘完成的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
(一)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
(二)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
(三)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地图等);
(四)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
(五)其他有关地理数据;
(六)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负责组织全国基础测绘成果及其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提供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提供使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部门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和地勘涉密测绘有关的部门:
针对全国地勘行业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使用存在失泄密隐患问题,中央领导同志最近作出多次批示,要求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的监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部和国家保密局协商一致,共同成立全国地勘行业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使用与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担任组长。
四部门联手行动,重拳出击,迅速在全国地勘行业开展保密大检查,全力把维护地理信息安全落到实处。
④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商国家及军队保密主管部门决定后,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专业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由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密级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图和其他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保密测绘成果确需公开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解密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四条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测绘成果的秘密范围和秘密等级,应当依照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保障国家秘密安全、促进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的原则确定并及时调整、公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4)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什么时候应该销毁扩展阅读
违反国家保密法规违规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是违法的。
2016年4月,某州保密局接到有关部门转来案件,线索直指几名测绘人员。
经查,自2013年起,杨某、徐某、石某在履行审批手续后,先后数次到所属勘测设计研究院档案室领取涉密测绘成果光盘(由该院统一向测绘与地理信息部门申领)。
为工作便利,3人擅自将光盘内容拷贝到单位配发个人使用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内,随后将光盘退回档案室。这几台计算机长期存储涉密测绘成果,直至案发。
勘测设计研究院从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申领成果、3名当事人从档案室领取成果,都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但当事人不顾测绘成果的涉密性质,将光盘内容导入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构成了保密违规行为。
⑤ 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文件
测绘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直接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其危害重大而深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地理信息安全工作,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失泄密案件发生。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面临严峻形势。部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和使用单位保密意识淡薄,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违规存储涉密信息,甚至在互联网上发送、传递涉密信息;非法获取、提供和买卖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多地发生境外组织和个人窃取我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案件等。当前,测绘地理信息载体种类和表现形式更加丰富,数字化成果广泛应用,传播途径更为多样,给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的安全管理带来严峻挑战。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测绘地理信息生产、保管、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地理信息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⑥ 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哪些
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九个条件,如下:
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
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专管人员监督;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单位主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负责部门派员销毁;
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