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地理区域划分是什么
中国地理区域划分是按照我国的地理区域情况划分的地区,在我国总共有6大地区,分别为东北、西北、华北、西南、中南、华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1、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东部。
2、西北地区。西北地区包括陕西、青海、甘肃、新疆、宁夏。
3、华北地区。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地区。
4、西南地区。西南地区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及西藏。
5、中南地区。中南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6、华东地区。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和上海市。
㈡ 我国地理分区有哪些
综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点,可以把我国划分为四大地理区域,即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其中,秦岭、淮河一线是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的分界线。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为北方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分界线。我国青藏地区和西北地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的分界线,大致以第一级阶梯和第二级阶梯的分界线。
㈢ 中国分为几个地理区域
中国7大地理区域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由北往南、由东往西排依次是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北、西南七大区,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
中国七大区怎么划分的
中国除了有大家熟知的34个省区之外,在我们观看的一些战争片中还经常会出现“华北地区、西北地区”等字眼
㈣ 中国地理区域划分有哪些
地理区划可以认为是国家地理区域划分的简称。地理区域划分首先是把全国国土作为一个整体。就是把一个国家的全部国土区域按照其特点划分成几个大块,以便进行地理、气候、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中国区域地理,其划分从各个时代、研究重点、综合性与可比性考虑,存在多种多样的划分方式,每种方式主题和重点各不相同。根据美国地理学家理乍得·哈特向(RichardHartshorne)对区域的定义,“区域是一个具有具体位置的地区,在某种方式上与其他地区有差别,并限于这个差别所延伸的范围之内,区域往往有具体的地方所指”。由于中国疆域的宽广,从地形、气候、人文、经济和政治各个角度分析,有各种类型的地理区域,各种地理区域类型可以划分为自然带、亚地带、自然大区、自然区等等亚区。
据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和人文地理特点的不同,可以把我国划分为四大地理区域,即北方地区、 南方地区、 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其中, 秦岭、淮河一线是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的 分界线。 大兴安岭- 阴山-贺兰山为北方 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分界线。我国青藏地区和西北地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的分界线,大致以第一级阶梯和第二级阶梯的分界线。
我国的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在地形、气候、河流流量和植被类型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的人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也有很大差异。
四大地理区域分界线的影响因素
界线A:(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主导因素是季风与非季风的分界线,与400mm等降水量线一致。
界线B(秦岭—淮河):大致与1月0℃等温线、800mm等降水量线重合;主导因素是气候。
界线C:主导因素是降水和地势地形,是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分界线( 昆仑山脉—祁连山脉— 横断山脉)。
六大地理分区的来源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先后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华北由中央直辖,东北设人 民政府,其他各大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大区设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是一级地方政府,分别管辖若干省级行政单位。1952年,六大行政区改设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监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级地方政权。为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1954年,撤销六大行政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地区改由中央直辖。这一划分方式影响比较深远。
这一划分方式至今亦在身份证号码上有所体现:
华北1:京11、津12、冀13、晋14、蒙15
东北2:辽21、吉22、黑23
华东3:沪31、苏32、浙33、皖34、闽35、赣36、鲁37
中南4:豫41、鄂42、湘43、粤44、桂45、琼46
西南5:渝50、川51、贵52、云53、藏54
西北6:陕61、甘62、青63、宁64、新65
按当前行政区划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七大地理分区
依据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该在大类数量上划为5个区域,这就是东西南北中,又考虑到中国边界形状的特点,中国的一级地理区域划分应为: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南、华东和华中。地理区域的划分应该是地理和行政区的结合,一个省不能同时属于两个区域。至于气温、雨量、风力等地理因素,他们本不是一个沿经纬度突然变化的变量,是连续变化的,在中国这样一个大的国土上,只要划分了东西南北,其地理变量特征自然就会表现出来。
区划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注:亦有在此基础上将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划入东北地区的划分方式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全国分为四大经济区域: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为: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
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
中部地区(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西部地区(重庆市、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