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涉密测绘成果是什么
如下:
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的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图件;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
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等为涉密测绘成果。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并由中方部门或者单位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自测绘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后,出具汇交凭证。
⑵ 哪些地理信息属于涉密
理论上来说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很多地图数据都是涉密的。那属于国家机密,如果落到国外后果不堪设想。
地图数据包括我国的地形地貌地物特征等等。
⑶ 涉密信息包括哪些
涉密信息包括国家政务、安全、科技、军事等领域的绝密文件及保密设施的信息及内容等,一般局正顷范围为对内涉密及对外涉密。另外一类为企业单位的商业保密文件的信息内容等。
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桐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商业秘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3)哪些涉密地理信息扩展阅读:
涉密信息保密规定:
1、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4、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5、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清扒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⑷ 野外采集地理信息要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一是自觉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学习测绘、保密、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了解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的有关规定,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性,主动防范涉密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失泄密行为的发生。
二是提高安全保密的警惕性。如果发现涉嫌涉密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失泄密等情况,或者外国的组织或个人在华非法测绘等行为,要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协助制止地理信息窃密行为。
三是正确使用互联网地图。一些网民有意或无意地把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的敏感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这实际上能帮助完成模糊情报的判断和确认工作。因此,不要在互联网地图中随意上传、标注军事及重要基础设施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敏感信息,确保国家涉密地理信息安全。
⑸ 对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的认识
张慧敏 王月明
(河北省地矿局地质资料馆)
摘 要 涉密地质资料存在于地质工作的全过程(地质工作立项、原始地质资料形成、成果地质资料形成)。涉密地质资料的管理,也贯穿于地质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对各阶段形成的地质资料的管理(涉密资料鉴定、保护、利用)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这一循环过程中的各环节,都可能会产生无意识的泄密现象。本文重点探讨在涉密地质资料管理过程中的各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 涉密 地质资料 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管理,保障地质资料信息安全,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314 号)和《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国土资发 [2008]69 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保密局办公室也联合制定了《全国涉密地质资料清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厅发 [2007]54 号)。
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显示出国家对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的决心。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要求,河北省地矿局资料馆已对馆内的成果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准确定密,并正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对新汇交的成果地质资料的涉密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实,为今后涉密地质资料的正确借阅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正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稳步推进。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在涉密资料鉴定、保护、利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 涉密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涉密资料鉴定工作对于地质资料来说,应包括成果地质资料及原始地质资料。
1.1 成果地质资料在涉密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成果资料文字部分:包括正文、审批、附表、附件、其他。
有些报告正文里会介绍测量工作中所采用的国家级控制点名称及坐标数据,国家等级天文、三角、导线、卫星大地测量的观测成果;尤其是附表中的控制测量成果表及工程测量成果表,这些数据都属涉密资料,正文应标注涉密,并注明页码。有些单位汇交的资料会忽视这部分资料的涉密鉴定,造成资料的涉密不准确,容易在今后借阅工作中出现泄密现象。
地质报告中的铀矿报告:涉密种类为核工业。环境保护报告:涉密种类为环保。重力资料:属于区域绝对重力资料以及附有测点位置、高程和基点联测成果的区域性相对重力资料(如:1/5 万、1/20 万、1/50 万、1/100 ~ 1/400 万等重力成果图件;物探重力Ⅰ级、Ⅱ级基点联测成果资料和高精度重力资料等):涉密种类为国土资源。其他物探重力异常成果:涉密种类为测绘。除此之外的其他地质报告,涉密种类为国土资源。
成果资料图件部分:报告正文附图、正文中的插图、附件中附图。
报告中的插图也是容易被忽略的部分,插图的图面要素如果符合涉密条件要求,就会涉密。每一张涉密的图件,都涉及三个要素:
有国家坐标网(即:北京 54 坐标系、56 黄海高程);
有经纬度(即国际通用地理坐标);
地理要素(即:等高线、地形、地物、高程、三角点、村庄、河流、道路等地理信息)。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图件涉密。在有地理要素的前提下,再含有上述两个要素中的任意一个,图件就涉密。如果没有地理要素,只有上述一个或两个条件,图件不涉密。
确定图件是否涉密后,根据《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中的规定,按比例尺确定密级。有些平面图上除了坐标网之外,只有一个地名,也没有等高线,有人说这样的图不涉密,其实各类平面图,不管地形地物如何简化,哪怕只有一个三角点、一个主井位、一个建筑物、水库、一条公路、一个地名等,只要图面上有国家正规的坐标和自然地理要素,通过这些要素能够准确定位的,仍然要列入涉密范围。如:地质工程布置图、地质实际材料图、水文地质分区图、物化探异常图等。剖面图不涉密,但是剖面图上带有平面图(位置图、略图、简图、示意图)的,只要坐标齐全、有地理要素的,仍按规定的比例尺定密级。为了保守国家秘密,还是应从严要求涉密鉴定工作。
1.2 原始地质资料涉密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涉密地质资料管理,不仅仅是对成果地质资料的管理,也应包括对原始地质资料的管理。原始地质资料是成果地质资料的来源,原始地质资料更能反映地质工作各阶段的真实情况。原始地质资料在地质工作中的借阅利用率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原始地质资料的涉密鉴定工作非常必要。它的鉴定和借阅管理应当与成果地质资料一样受到重视。目前,各基层地质资料室只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了清理工作,对库存旧的原始地质资料并没有清理标注。新形成的原始资料,只在档案明细账中进行了密级标注,而且有密级标注不准确现象,这给今后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根据《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规定,把原始地质资料分为十大类,各类资料中的图件及文字部分的涉密鉴定和成果地质资料涉密鉴定工作一样。在十大类资料中,底字类资料和成果地质资料是一样的;观字类中的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及其他各类中的图件及测字类资料是涉密的重点资料,这些资料在涉密鉴定时应根据《涉密地质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定密;另外,重力资料一定要按相关规定要求定密,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属国土涉密、所有的图件都属测绘涉密,重力资料一部分资料(包括图件)属国土涉密,一部分属测绘涉密,要认真区分,严格定密。原始地质资料涉密清理数据库的建设对涉密地质资料的管理来说是相当必要的,我们期待着这一数据库软件早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2 涉密地质资料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涉密地质资料鉴定工作完成后,对涉密地质资料的正确保护和利用是我们工作中时时要面对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地质工作人员对涉密地质资料的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对涉密地质资料保护认识的程度不同。涉密地质资料有纸质和电子两种载体形式,纸介质涉密资料保护情况相对电子资料来说要好一些。但对电子资料的保护意识不强,表现为:有涉密资料的计算机出现上网记录、含有涉密资料的优盘随便在涉密机与非涉密机之间交叉使用、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储存介质外出、笔记本电脑中有涉密资料又有上网痕迹等。
加强涉密地质资料的保护意识,工作中多加防范,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领导干部更应提高管理意识,适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让具体工作人员把涉密机与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分开,从根本上管住电子涉密信息在网上泄密。建立涉密计算机专人专用制度,涉密计算机必需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设置口令,并经常更换密码,以防他人进入窃密;如果必须要使用优盘,应建立严格的优盘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不得在涉密机与非涉密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储存介质,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决不能含有涉密资料。
3 涉密地质资料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几乎每天我们都在产生和利用涉密地质资料信息,有时在无意识中都会造成涉密资料泄密情况:从借阅室借出来的涉密地质资料,不到专门指定的复印机上复印,复印时随便多印资料份数,作废资料随便丢弃,外出工作时携带的涉密资料随便交由他人保管,汇交资料时不指派专人专送,而是找人代替交过来。这些使用中的细节不多加小心,都会产生涉密资料泄密的发生。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涉密地质资料使用规则,纸介质、光盘等涉密地质资料应当在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场所制作。借阅和使用涉密地质资料前,使用人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证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借阅、复制手续;资料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涉密地质资料的去向。携带涉密地质资料外出工作,应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采取保护措施,使涉密地质资料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严禁将涉密地质资料当做废品出售,建立严密的涉密地质资料保存和销毁制度。
有些单位汇交的地质资料图件因为怕涉密信息泄密,而在制图时故意去掉了国家坐标网、经纬度信息,这样处理后的图件虽然不涉密了,但今后的借阅利用也不方便了。汇交的资料就是要方便利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能为了防止泄密而不方便利用,这样就失去了资料信息的利用价值。
涉密地质资料属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此,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各级领导务必重视涉密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各单位都应建立完善的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制度,把地质资料在借阅、利用、归还等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宣传力度,相关涉及人员(涉密资料的生产者、利用者和管理者)都应提高涉密地质资料的保密意识,正确、合理使用地质资料,让地质资料在保护中得到利用,在利用中得到保护,提高地质资料的使用价值,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服务。
以上是笔者对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一点认识,希望得到同行的共识,在涉密地质资料的鉴定、保护、利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保密意识,作好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⑹ 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有哪些
涉密信息包括国家政务、安全、科技、军事等领域的绝密文件及保密设施的信息及内容等,一般范围为对内涉密及对外涉密。另外一类为企业单位的商业保密文件的信息内容等。
涉密计算机局域网方便了网内用户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传播,但同时也给了计谈游算机病毒潜入和大量传播的机会,计算机病毒一般是由两种情况引起:
一是黑客或网内用户的恶意攻击感染。
二是自慧侍渗我的疏忽大意导致计算机病毒感染,
(6)哪些涉密地理信息扩展阅读:
病毒前脊侵害:
涉密计算机局域网方便了网内用户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传播,但同时也给了计算机病毒潜入和大量传播的机会,计算机病毒一般是由两种情况引起,一是黑客或网内用户的恶意攻击感染,二是自我的疏忽大意导致计算机病毒感染。
大量病毒不断复制,导致网络堵塞,终端计算机瘫痪,甚至发生失泄密事件,后果十分严重。常见的病毒有蠕虫病毒,木马病毒,在未来还会出现一系列的新型病毒,能否防患未然就需要现在把好计算机局域网安全性技术的重要一关。
⑺ 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分析: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一)、绝密级事项;(二)、机密级事项;(三)秘密级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⑻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哪些
涉密让桥测绘地理信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2011年,按照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保密局部署开展了全国念培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大量违法违规保管和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失泄密案件,给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带来坦高猛严重隐患。
⑼ 测绘的所有成果都属于地理信息吗
测绘的成果的种类很多,按存储介质来分,有纸质的,有磁介质的;按测绘种类分,有大地测量、地形测量、地籍测量、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房产测量、海洋测量等等;按比例尺来分,有1:500、1:1000、1:2000甚至更大或更小。……测绘成果是地理信息的基础,但不是全部。没有测绘成果作基础,就谈不上地理信息。根据项目的范围大小和用户需求等因素,来确定该项目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框架用,确定其所需的基础资料(测绘成果)。所以,作一个GIS系统,并不一定要用到该区域内的所有测绘成果。大体就这样。
⑽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法律分析: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布《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提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等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并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的事项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
法律依据:《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一)绝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二)机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4、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秘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3、泄露后会对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造成损害的;4、泄露后会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水平、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害的;5、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