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说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与海上防区。1372年,明太祖曾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建立其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中日之间钓鱼岛主权争议发轫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和其后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二战后,钓鱼岛理应作为台湾的一部分归还中国,但因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把钓鱼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进行所谓“托管”。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时,钓鱼岛被包括其中,从那时起钓鱼岛争议就开始在中日之间展开并持续至今。日本政府宣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实,连冲绳原本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独立的琉球王国,而钓鱼岛从未包括在琉球范围之内,更谈不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
Ⅱ 辩证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800字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是非法无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钓鱼岛回归中国。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时制造事端。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钓鱼岛又称钓鱼屿、钓鱼台。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这表明,早在十四、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如,明朝册封使陈侃所着《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明朝册封使郭汝霖所着《使琉球录》(1562年)记载,“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着《中山传信录》(1719年)明确记载,从福建到琉球,经花瓶屿、彭佳屿、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的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1708年,琉球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所着《指南广义》记载,姑米山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
点击查看图片
以上史料清楚记载着钓鱼岛、赤尾屿属于中国,久米岛属于琉球,分界线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的黑水沟(今冲绳海槽)。明朝册封副使谢杰所着《琉球录撮要补遗》(1579年)记载,“去由沧水入黑水,归由黑水入沧水”。明朝册封使夏子阳所着《使琉球录》(1606年)记载,“水离黑入沧,必是中国之界”。清朝册封使汪辑所着《使琉球杂录》(1683年)记载,赤屿之外的“黑水沟”即是“中外之界”。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着《琉球国志略》(1756年)记载,琉球“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
钓鱼岛海域是中国的传统渔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该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
(二)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
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1605年(明万历三十三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干坤一统海防全图》及1621年(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中国海疆之内。
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清代《台海使槎录》、《台湾府志》等官方文献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1871年(清同治十年)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冲要,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省宜兰县)管辖。
(三)中外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
1579年(明万历七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着《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1629年(明崇祯二年)茅瑞征撰写的《皇明象胥录》、1767年(清干隆三十二年)绘制的《坤舆全图》、1863年(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着《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点击查看图片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Ⅲ 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法理角度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
没错。从历史档案来看,中国明朝就有明确的关于钓鱼岛的属地记载,日本鬼子知道钓鱼岛实在两百年以后的事情(琉球人可能知道钓鱼岛的时间会早一些),从法理上看,中国早在明朝就拥有了钓鱼岛,并且自始至终木有放弃过,是小鬼子乘甲午战争之乱窃取的,二战之后它应该无条件地同台湾一起回归中国的,只是米帝在台时期把他作为靶场在用而已,偏安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在米帝私授钓鱼岛给日寇的时候木有力争,与大陆人民为敌的米帝根本木有把当时地抗议当真。于是就有了今天的钓鱼岛争端。它作为中国领土的法理在于《波茨坦公告》关于小日本滚回去老家的条款。根据这个条款,连琉球群岛都不是小鬼子的地盘(冲绳)啦!
Ⅳ 从地理角度分析说明钓鱼岛是我国的固有领土
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架东南冲绳海槽西侧;日本位于日本岛架上,被日本占领的琉球位于冲绳岛架上,均在冲绳海沟的东侧。
是台湾岛北部海岸山大屯山向海中的自然延伸是大陆岛,日本群岛和琉球群岛是火山岛。
Ⅳ 从政治地理学分析钓鱼岛是中国领土
1.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2.钓鱼岛位于我国东海的大陆架上。
3.与中国台湾岛的距离更小
4.中国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对其实施了管辖。
临时考虑到这些
Ⅵ 如何从地理位置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
1、钓鱼岛离中国台湾岛近,归台湾省宜兰县管理。
2、岛屿组成:钓鱼岛列岛(Fishing Islands)由钓鱼岛(主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8个无人岛礁组成。(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3、所属地区: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主权移交日本时,将钓鱼台列岛的行政管辖权也交给日本。目前是由日本控制,被划入到哦冲绳县石垣市。)锏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Ⅶ 以历史角度论证钓鱼岛是中国的
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已故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1708年琉球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便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日本人高桥庄五郎也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无疑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而日本则没有用“屿”的岛名。
日本政府称钓鱼岛隶属冲绳县。然而,冲绳被日本吞并之前的琉球王国共有36岛,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日本人林子平1785年在《三国通览图说》中便附有琉球三十六岛图,并用不同颜色标出了钓鱼台、黄尾山(黄尾屿)、赤尾山(赤尾屿)。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也把琉球的36岛逐个划在圈内,而把中国台湾省的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与花瓶山、彭佳山并列画出,并特意在其上端各画上一个小圆圈,以示与琉球36岛有别。
据中国学者鞠德源考证,1838年前后,由于负责接待清朝册封使的琉球人错把那霸西部近海“庆良间列岛”中的“久场岛”和“久米赤岛”的名字套用在黄尾屿和赤尾屿上,不仅误导了当时清朝的册封使,还被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觊觎钓鱼岛所利用。不过,就连当时接受日本政府密令调查钓鱼岛的冲绳县令西村舍三都觉得此举不妥。他曾在调查报告中表示:“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鱼钓岛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但该岛“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由于日本动词在宾语之后,所以钓鱼岛被日本改为“鱼钓岛”,但直到二战后日本一些官方文件和地图仍使用黄尾屿、赤尾屿等中国岛名。
日本把钓鱼岛列岛改称“尖 阁列岛”,最早是把《英国海军水陆志》海图中的“Pinnacle Islands”翻译为“尖 阁群岛”,1900年才称“尖 阁列岛”。这比中国命名至少晚了近500年!
Ⅷ 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
历史
日本一直试图秘密窃取钓鱼岛
白皮书介绍了日本密谋窃取钓鱼岛以及钓鱼岛随台湾岛被迫割让给日本的历史情况。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便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白皮书说,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日本政府随即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
据白皮书介绍,日本官方文件显示,日本从1885年开始调查钓鱼岛到1895年正式窃占,始终是秘密进行的,从未公开宣示。
白皮书说,1895年4月17日,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1900年,日本将钓鱼岛改名为“尖阁列岛”。
法辩
日本侵占钓鱼岛违背国际法义务
白皮书说,钓鱼岛属于中国,在日本人“发现”钓鱼岛之前,中国已经对钓鱼岛实施了长达数百年有效管辖,是钓鱼岛无可争辩的主人。日本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将钓鱼岛作为“无主地”“编入”其版图,是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行为,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钓鱼岛一直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日本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迫使清朝割让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规定,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日本试图侵占钓鱼岛,严重违背了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白皮书指出,美国等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旧金山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不涵盖钓鱼岛。美国擅自扩大托管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后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国际法上没有任何效力。
评论
日方不纠正错误,中方不停止斗争
查看白皮书全文请扫描以下魔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再次以周密详尽的历史法理依据,义正辞严的立场态度,阐述了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主权这一铁的事实。
中国人是讲道理的。白皮书中详细讲述了我们的先人乘桴漂海,破浪远航,最早发现、命名、利用钓鱼岛,并在明清数百年间实施管辖。
日美之间围绕钓鱼岛之种种私相授受见不得阳光,摆不上台面。二战胜利及其成果不容挑战。
中国人是识大局的。白皮书认为,事态发展至今,日方无视中日之间曾有过的共识,误判局势,误导民意,利用右翼分子狂热鼓噪于前,上演非法“购岛”闹剧于后,造成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来两国关系“开倒车”的局面。其责任在日方。
日方一天不纠正错误,中方就一天不会停止坚决的斗争。白皮书是一面镜子,是历史之鉴,也是现实之鉴。白皮书更是一部教材,值得世人细读,以了解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白皮书同样是棒喝,警示那些至今不能清醒看清局势之人,切勿低估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能力和意志,悬崖勒马,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回到谈判解决钓鱼岛争议的轨道上来。
Ⅸ 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
好东西不应该在这发表啊
Ⅹ 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从历史的角度来讲
权威发布:钓鱼鸟从历史的角度一直是中国的领土。(观点)
以下为论证分析材料,希望对此模糊的朋友好好学习,希望我们能真正地根据历史看问题。
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我国海防区域之内。明朝为了抗击倭寇侵扰,1556年曾任命胡宗宪担任剿讨倭寇总督,负责沿海各省剿倭军事。明、清两朝派往琉球的使者记录和地志史书中具体阐明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中国和琉球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古米岛(即现在的久米岛)之间。1879年,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同日本谈判琉球归属问题时,双方都认为琉球是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岛之内,不属于琉球。在钓鱼岛隶属中国数百年之后,日本人才于1884年“发现”这些岛屿。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朝政府败局已定时,窃取了这些岛屿。接着,日本政府强迫清朝政府签定了《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败国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1945年后,该岛由美国占领。
70年代初,在日、美加紧密谋把钓鱼岛划入琉球群岛,并将琉球群岛交还日本的背景下,1970年7月,一艘日本琉球海岸巡防船开到钓鱼岛等岛屿,在那里非法树立了表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琉球群岛的标志。此后,日本佐藤政府竟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上的侵略行径,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一再表示钓鱼岛等岛屿是“日本领上”,声言要用武力保卫它。1970年8月12日,美国驻日大使馆发言人亦公然声称:“钓鱼岛列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已“决定归还日本”。美、日两国政府竟然擅自违反《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拿中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1971年6月17日,美、日政府悍然在签定归还冲绳协定时,将钓鱼岛等岛屿“移交”给日本。
美、日政府恣意破坏中国主权的行径,激起了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强烈愤慨。1971年1月29日至30日,美国各地华人成立的“保钓委员会”组织中国留美学生3000余人,在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华盛顿、西雅图等地,举行保卫钓鱼岛的游行示威。4月14日至17日,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等校4000余名学生连续在台北举行保卫钓鱼岛的集会和游行。8月13日,台湾当局就美国把钓鱼岛群岛划入琉球群岛,准备交还日本一事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不能容忍美国将其交还日本。1971年6月17日,美国、日本政府签订的归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岛等岛屿一起“移交”日本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美国将其交归日本是非法的、无效的。海峡另一岸的台湾当局“外交部”也在同日发表声明,指出钓鱼岛属于中国,要求美国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重申钓鱼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上”,美、日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也一定要收复上述岛屿。1972年5月13日,留美中国学生1000余人,在华盛顿再次举行示威游行,抗议美国将钓鱼岛交给日本。
在中国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的强烈反对下,美国国务院不得不在1971年6月17日发表声明:琉球群岛交还日本,钓鱼岛主权由台湾,日本协商解决。
1972年中日建交和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中日双方一致同意把钓鱼岛问题暂时放置,以后再说,不采取单方涉及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行动。但是,在1981年7月、1990年10月,日本方面又数次发生了有违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就钓鱼岛问题表达的一致愿望的单方面涉及钓鱼岛主权的行动。理所当然地又遭到了中国政府和台湾当局、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反对。
钓鱼岛及其附近小岛,是中国的领土。中日两国对钓鱼岛主权虽有不同的立场,但从两国友好的大局出发,应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日本方面单方涉及钓鱼岛主权的行动是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