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应该给哪个部门打
要看当地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的。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非会员(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想要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只要能证明其商品证明该商品的来源与指定生产区域以及产品符合该地理标志商标的品质要求的,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这时候需要申请加入地理标志商标使用单位或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看当地理标志商标管理情况),获得授权许可后才能使用,未经授权是不能随意使用的。
⑵ 地理标志商标怎么申请
1、地理标志产品申报: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由提出单位组织专家考查、论证该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当地政府(县级以上)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政府正式行文);
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
2、受理: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及相关资料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受理公告,公示期为2个月;
3、技术审查批准: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申请人做地理标志产品的陈述报告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审查组做出审查结论;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4、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1)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3)有关产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6、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所需材料: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⑶ 办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多少钱 去哪申请 准备什么材料
你好,办理地理标志需要官费1500元每件,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5、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6、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7、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⑷ 怎样申请地理标志商标
法律分析: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流程: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可以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流程和普通商标一样,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供材料包括:1、《商标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6、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7、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具体可见中国商标网“地理标志”一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二十六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二十七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⑸ 地理标志产品由哪个部门管理
农产品是由各地农业管理部门进行颁发和管理,其他类产品是由质检部门进行颁发和管理。
⑹ 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流程
首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公益行为,主要依托政府推动,登记不收取费用。
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图所示
⑺ 由企业还是政府去办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一般程序是产品市场具备条件的几家企业、合作社或相关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由政府出具政策性指导文件,指定或委托某企业或单位作为申请方,向地理标志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地理标志申请,主要依据当地政府对产品是否具备条件、市场、前景、历史等现实考量。。所以主要看作政府行为。。
另,地理标志目前由工商,质检,农业,三个部门区分登记,效力同样。。可选其一,也可二者并行
⑻ 目前我国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渠道有什么部门
在我国,目前共有三个国家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
⑼ 如何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你好。第二章申请及受理
第八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九条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第十条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二)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三)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
(四)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
第十二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⑽ 地理标志商标怎么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及声誉情况。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应提交申请人所具有的检测资质证书或当地政府出具的关于其具备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检测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