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物的麻烦告诉下。。。。
战略性贸易政策有两大内容: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
利润转移论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体内容,指的是在寡头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因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而形成的租金或超额垄断利润。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对出口或进口的贸易干预,影响本国企业及其国外竞争者的行为,改变国际竞争的格局,从而从国外寡头厂商抽取租金或向本国企业转移利润,达到增加本国净福利,并促进本国企业和产业发展的目的。利润转移论包括战略性出口政策、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战略性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以出口补贴支持本国寡头厂商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在与国外寡头厂商进行古诺(Cournot)双头竞争的国际市场上,政府通过对国内厂商提供出口补贴,可使其降低边际成本,提高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份额和利润,同时减少国外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由此带来的本国厂商的利润增加可以超过政府的补贴支出,从而使本国的国民净福利上升。战略性进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用关税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
对于不完全竞争产品来说,由于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进口国等于向出口国支付了租金或垄断利润,而关税可以用于向国外垄断厂商抽取租金;当存在着本国厂商进入的潜在可能性时,这将使国外厂商的行为受到一定约束;如果本国和国外厂商都属于寡头厂商,对国外出口厂商征收关税就更容易被其部分吸收,这将导致垄断利润的部分转移,从而增加本国的净福利。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则主要是指通过国内市场保护使本国厂商获得规模优势,进而扩大在国内外市场(主要是没有保护的国外市场)的份额。这种理论以寡头垄断、市场分割和规模收益递增为前提,从国际竞争和竞争战略的角度来分析政府干预的理由与作用:对于规模经济效应很强的产业来说,对本国市场的保护可以使本国厂商在国内市场的地位相对稳定,使国内厂商获得一种相对于外国厂商的规模优势,由此降低生产的边际成本,同时使外国厂商在保护市场上的销售量下降而边际成本上升;国内外厂商边际成本的反向变化将导致它们分别调整保护国以外市场的销量,本国厂商的产量将进一步扩张,外国厂商的产量将进一步减少,从而再次对两国厂商的边际成本产生相反的影响。这种从产量到边际成本的不断循环和调整过程,将使进口保护成为促进出口的重要机制。
外部经济理论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另一项内容。外部经济包括技术性外部经济和收益性外部经济。前者是指,厂商通过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中其他厂商的技术外溢获得技术和知识;后者是指,厂商从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厂商的集聚中获得市场规模效应(包括获得便利而低价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技术工人、专业化服务等),两者都能使厂商提高生产率和降低成本。技术性外部经济与政策干预的内容是,在RD投入强度大的产业(一般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中,技术外溢效应使厂商不可能完全获得RD投资的收益,由此导致的私人投资不足使这些产业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佳状态,因而需要贸易政策的扶持。如果政府采取保护或补贴的政策,将能够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并增加国民福利;而外国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支持和保护,可能使本国丧失或减少这些有益的技术外溢,因此本国必须采取对应或反击的行动。由于这些包括高技术产业在内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对国家利益来说具有战略性意义,政府的积极干预政策对于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具有战略性作用。收益性外部经济与政策干预的内容是,一个国家产业规模的大小反映了厂商所获得的市场规模效应(相当于产业集聚效应)的大小,产业规模大的国家的厂商将具有较高的收益性外部经济,因而产业规模小的国家的厂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一个国家中处于发展初期而规模小的产业属于战略性产业,政府可以通过保护和扶持的贸易政策,支持这些产业的厂商扩张产量,提高产业的市场规模效应和厂商的收益性外部经济,从而促进这些产业较快地增强国际竞争力。
战略性贸易政策产生之后,受到了不少质疑和批评,包括经济学方面的批评和政治经济方面的批评。然而尽管如此,由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突破了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的、反对政府干预(认为政府干预无效)的自由贸易学说,为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政府贸易干预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因此其主要观点已为很多国家制定贸易政策所重视。与保护幼稚产业的贸易政策以国内市场为导向和作为进口替代手段的政策倾向不同(冯德连,2002),扶持战略性产业的贸易政策以国内市场为基础,以扩大出口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为目标,是一种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作为出口促进手段的贸易政策。加入WTO 后,中国在制定战略性进口政策方面受到了明显限制,但在战略性出口政策、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政策,以及改变外部经济的贸易政策方面,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按照克鲁格曼的观点(Krugman ,1987),对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经济规模的限制,战略性贸易政策主要倾向于从国外抽取租金,而支持本国企业采取战略行动的政策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大国,有条件通过战略性贸易政策支持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出口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促进战略性产业,尤其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根据斯潘塞的分析,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的产业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产业或潜在产业所获得的收益必须超过补贴支出;二是必须是面临外国厂商激烈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业,对本国产业的补贴要能迫使外国竞争对手削减计划生产能力和产出;三是与出口相关的国内产业应比外国竞争产业更集中或同样集中;四是国内的扶持政策不会引起要素价格上升过高;五是本国产业相对于外国竞争者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增加生产会带来较大的规模经济或学习经济;六是具有RD补贴和扶持效果的产业,即该产业国内新技术向外国竞争厂商的外溢很少,而政府干预政策有利于将外国技术转移给本国厂商;七是RD投入和资本投入比重高的产业(实际上就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政府的补贴和扶持政策能够有效增强本国厂商的国际竞争力,或提高外国厂商进入该产业的壁垒(克鲁格曼,2000)。克鲁格曼认为(2000),贸易政策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必须具有两方面要求:一方面,要有大量的“租”存在,即这一产业的资本或劳动的回报率很高;另一方面,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效应,从而一旦这个产业获得国际竞争优势,就能有自我加强趋势。科特勒(2000)的产业吸引力因素理论对于选择贸易政策扶持的战略性产业也有参考作用。他认为,一个国家现在或未来的产业吸引力反映在下面几个因素上:一是高附加值;二是产业关联度高;三是具有未来竞争力;四是产业专门化强;五是出口潜力大;六是本国需求前景良好。从以上几种理论依据看,中国技术密集度高的新兴主导产业,即电子及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和专业设备等产业,尤其是其中的装备制造业,可以成为加入WTO 后新时期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持的主要战略性产业。
然而,尽管发展中国家可能比发达国家更容易选择本国的战略性产业而实行有效的政府干预,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是有条件的。有的学者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约束条件概括为:高效率的政府;充分可靠的信息;合理可行的政策设计;厂商的积极配合;以及有利的国际环境。有的学者进一步指出,中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而且是经济体制转轨国家,因而还要重视战略性贸易政策应用的隐含条件,即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为了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政府的职能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按市场规则行事,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要逐步完善而发挥有效的调节功能。只有在必要的市场结构、经济条件和体制环境下,政府的适度贸易干预才能适应有保护的出口促进战略的取向,战略性贸易政策才能有效地推动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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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以美欧飞机制造业之争为例 3页
㈡ 战略性贸易理论的内容与传统贸易理论有何不同
战略性贸易理论的内容?与传统贸易理论有何不同?
战略性贸易理论主张政府对贸易进行干预的贸易政策,它可分为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二大分支。战略性贸易
政策理论的核心内容即“
利润转移论” 和“外部经济理论”。
克鲁格曼为战略性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
所谓战略性贸易理论,是指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前提下主张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理论 。
它包括两个分支,一个是主张政府通过关税和配额等进口保护和出口补贴等出口促进政策 ,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
位,扩大本国厂商在国际市
场的份额,以外国向本国转移利润为直接目的的利润转移理论。
另一种是由外部经济概念发展来的,并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外部经济理论。它强调外部经济在国际
专业化分工中的重要性,
主张政府对能够 产生巨大外部经济的产业给予适当的扶持。比如:美国的“波音”和欧洲的“空中客车”。
无论是利润转移论还是外部经济论,都认为在充满不完全竞争和贸易壁垒的世界里,单个国家有理由从本国利益出发
,实行偏离自由贸易的政
策,并使贸易政策发挥促进本国产品竞争力提高和经济增长的战略性作用,强调在适当条件下政府对贸易干预的合理
性。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以“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论”为主要内容。
(1)利润转移论认为,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某些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用出口补贴为本国寡头厂商夺取市
场份额;用关税来抽取外国
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用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的手段,以此来加强本国厂商的竞争地位,扩大本国厂商的国际市场
份额,从而实现垄断利润
由外国向本国的转移,增加本国的国民净福利。
(2)外部经济论认为,某些产业和厂商能够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出口扩张,但由于这些外部
经济不能够完全被有关厂商
占有,这些厂商或产业就无法发挥它们的最佳社会效应。如果政府能够对这些产业或厂商给予适当的支持与保护,则
能够促进这些产业和相关
产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获得长远的战略利益。
与传统贸易理论有何不同?
一个国家的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最主要的是产业竞争力,单纯地由要素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不一定有
竞争优势,单纯根据要素禀
赋来确定自己的贸易,排除了两国技术水平,规模报酬,消费者偏好,完全竞争市场等因素,所以是不全面的比较。
至于政府的作用则是应该
采取补贴方法扶持本国的战略性产业,特别是那些知识密集性及外部经济的行业,使其获得规模效益,以此来增强国
际竞争力,同时用进口保护
促进出口,使本国资本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市场规模扩大以获得战略优势。
传统理论只看重成本(如绝对成本论),而把质量和差异化的产品看成次要的因素。新的贸易理论应该包括区分的市
场、差异化的产品、技术
差异及规模经济。
相互需求论则排除了政府在国际贸易产品竞争中的作用,要素禀赋则排除了众多重要因素,因而不够全面。
战后的贸易理论中,产品生命周期单纯以领先国家,其他工业国,欠发达国家的比较优势的更替来驳斥要素禀赋的比
较优势不变,而没有关于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外部经济对一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加以说明。
偏好相似说则单纯以国内市场被满足以后才考虑国际市场,在世界市场是买方市场时偏好相似说才有一定影响。没有
考虑关税配额对贸易的影
响。
国家竞争优势说则排除了比较优势,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的寡头则不可能完全以较低价格向国际市场提供产品,因为
他们对市场具有垄断的领
导权。对于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国家或者行业来说,战略性贸易理论为他们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的起步提供了有利契机
。
㈢ 战略贸易政策的对战略贸易政策理论的评价
1、从理论渊源来看,颇有创意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以80年代发展起来的不完全竞争贸易理论和规模经济贸易理论为基础的,它是上述理论在国际贸易政策领域中的反映和体现,是其政策涵义的深化和拓展。作为独立于正统的自由贸易政策理论之外的异端学说,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精巧地论证了一国可以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实行贸易干预政策,通过抽取和转移他人经济利润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它公然藐视和背离自由贸易传统,不惜采取最富于想象力和进攻性的保护措施,劫掠别国市场份额与经济利益,这使它成为新保护主义的又一代名词,成为贸易保护主义者可能加以曲解、滥用的又一理论遁词和政治口实。保护主义以国际贸易的新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听起来似乎振振有词,但严肃的贸易理论家无不指出,自由贸易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组织竞争的方式,不完全竞争实际上并未削弱而是强化了自由贸易的功效。无论在不完全竞争还是完全竞争市场上,自由贸易都使各国经济福利改善,故自由贸易要比国家干预更可取。
2、各种战略性贸易政策模型是从现实世界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中提炼出来的,它们试图设计出适宜于产业内贸易的干预政策,以改善受到扭曲的竞争环境,使市场运行处于次优(Second Best)境地,因而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因为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高度集中的寡占产业中垄断利润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价格扭曲和市场失灵的表现,贸易干预只不过是以毒攻毒,矫枉过正,转移利润而已。但这种看法仍然是表层的,并未涉及到国际生产关系层面的分析。应当看到,资本家相互间追逐垄断利润正是资本主义垄断竞争的特点,所谓“经济租金”在贸易干预下被抽走或转移,就其实质而言,无非是垄断利润在各国垄断资本家集团中进行重新分配的结果。这既暴露了垄断资本在国际范围内追求和攫取高额垄断利润的本性,又展现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当今国际贸易领域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还必须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所要抽取和转移的垄断利润并非产生于流通领域,而是产生于生产领域,是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任何贸易干预本身都不会带来经济效益,而是剩余价值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政策干预下所进行的跨国运动和再分配罢了。
3、从战略性贸易政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来看,适逢80年代美国就其竞争力下降和高技术竞争优势部分失落问题展开大论战之时。该理论针对外部经济、规模经济的存在,认为美国对高技术目标产业进行保护是有“战略”意义的,政府应当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帮助高技术企业发挥优势,对付日本等国的“不公平竞争”,这使战略性贸易政策在高技术产业风行一时。诚然,高技术产业常被冠以“战略性”一词,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来支持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似乎溶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于一炉。然而,这两者的干预动机毕竟不同。前者的“战略”是指为攫取垄断利润而进行争斗,而后者的“战略”在于谋求高技术工业的外部经济利益,并非欲不择手段劫夺他人“租金”;前者实为一种无本赌博,它只有政策投入,而后者旨在谋取高技术部门积极的外差效应,其政策干预要投入大本钱,政府需要在研究开发方面给予创新企业以补贴支持,而且全世界都将因这种支持而受益。
4、值得注意的是,近来贸易文献中出现了与战略性贸易政策针锋相对的一种新观点。该观点认为,各国其实都在实行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之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世界上各国竞争力应当持平,但为何仍有少数国家在提高出口竞争力方面能脱颖而出呢?这只能说明不是该政策奏效,而是战略性增长政策(Strategic Growth Policy)起了作用。战略性增长政策特别注重技术进步、发展教育与观念交流(Trade in Ideals)等动态增长因素,将此作为提升本国竞争力的战略措施和称雄世界经济舞台的必由之路。这种战略性增长政策端赖于光明正大的公平竞争,无须实行任何扭曲性政策,亦无资源错置、保护失准、招致报复之虞,故明显优于战略性贸易政策。
5、就方法论而言,西方学者在建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模型过程中,广泛借鉴和运用了产业组织理论与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和研究成果,在这方面还是收获颇丰的。然而,该理论仍未就贸易干预和补贴给出任何总的通用解决办法,其不足之处俯拾皆是。例如,本文介绍的各种政策模型均依仗于大量特殊的、严格的假设条件,假定条件的些微变化将会导致根本不同的结论;上述模型只讲非合作均衡,并未涉及合作均衡下竞争对手间可能形成勾结的情形;假定本国生产厂商总是与政府一致行动,未涉及两者可能发生的冲突;假定只有出口贸易,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流动,未涉及跨国直接投资会使贸易干预政策的有效性受到削弱。此外,该模型还缺乏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政策干预效应的统计分析,尚有待于进行更多的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
6、完全竞争的古典贸易模式所没有涉及的战略性决策行为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围绕战略性贸易政策所展开的这场理论论争对我们制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是有一定启迪作用的。我们并不主张不分青红皂白地运用所谓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损害中国面向世界开放的形象,而是强调要将“战略”因素导入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用清醒的战略头脑分析国际竞争的战略态势,以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认为,以下若干方面尤应注意:
(1)注重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密切结合,两者要互相协调,配合使用。可以将那些具有潜在竞争优势、有较大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利益的产业确立为目标产业,从战略高度对这些目标产业进行保护与扶持,尤其要有意识地鼓励我国厂商大胆进入某些有待开拓的高技术产业,某些空白的进口竞争性产业,以及某些虽为外国垄断资本把持但其已丧失竞争优势的产业。在这些产业中主动利用战略性产业与贸易政策争取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果。只要适时适地适量地进行保护和扶持,就不会损害本国与外国消费者的利益,这在理论上是被允许的、正当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自觉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的政策才有可能成为最优的贸易政策。
(2)注重将战略因素注入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最新贸易理论并不一味排斥运用补贴、关税之类的政策手段,政府根据特定的市场结构在特定的时期适当地运用这些政策工具,将有助于矫正市场扭曲乃至增加国家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补贴、关税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作用作一番再认识。我们正在进行外贸体制改革、进出口管理制度改革,使之与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接轨”,以符合国际竞争规范与商务惯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逐步弱化和取消某些过时的政策工具,尤其不能滥用补贴和关税;但是,我们又不能完全弃之不用,因为我们所处的世界是充满不公平竞争的世界,用中国一句老话来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例如,当我国某些特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一定的市场权力时,就要防止进口国利用进口限制或形成买方垄断集团等方法来转移我方利润。必要时我们也要以报复威慑竞争对手,钳制其战略行为。
(3)注重将战略因素引入外向型企业的微观管理。鉴于国际垄断资本在当今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垄断竞争、寡头独占为主的局面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保持不变。面对这种不完全竞争的形势,中国的外向型企业应加紧实行集团化、国际化,壮大自身实力,调整经营战略,在集团规模上参与国际较量和抗衡。我们的企业家要了解和熟悉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的结构特征、厂商的决策行为、竞争的战略策略,学会以战略视野通观全局,审时度势。
(4)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发展跨国直接投资(包括引进外资和利用外资),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模糊外国公司与本国公司之间的界限,增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以便利用投资对贸易政策的制约作用。
㈣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概念是什么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詹姆斯?布朗德、巴巴拉?斯潘塞等人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发达国家通过关税补贴等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市场份额,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主要表现在: 1)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削弱对方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发展中国家丧失高附加值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通过设置动植物检疫标准、劳工标准等是发展中国家丧失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出口方面的国际竞争力。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起源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由布兰德(J.A.Brander )、斯潘塞(B.J.Spencer )、克鲁格曼(P.R.Krugman )等人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该理论以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理论为前提,以产业组织中的市场结构理论和企业竞争理论为分析框架,突破了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学说,强调了政府适度干预贸易对于本国企业和产业发展的作用。 战略性贸易政策从本质上说并不是关于战略性产业的贸易政策,但却是一种有利于促进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政府有效干预的对外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内容 战略性贸易政策有两大内容: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 利润转移论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体内容,指的是在寡头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存在着因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而形成的租金或超额垄断利润。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对出口或进口的贸易干预,影响本国企业及其国外竞争者的行为,改变国际竞争的格局,从而从国外寡头厂商抽取租金或向本国企业转移利润,达到增加本国净福利,并促进本国企业和产业发展的目的。利润转移论包括战略性出口政策、进口政策和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战略性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以出口补贴支持本国寡头厂商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在与国外寡头厂商进行古诺(Cournot)双头竞争的国际市场上,政府通过对国内厂商提供出口补贴,可使其降低边际成本,提高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份额和利润,同时减少国外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由此带来的本国厂商的利润增加可以超过政府的补贴支出,从而使本国的国民净福利上升。战略性进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用关税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 对于不完全竞争产品来说,由于产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进口国等于向出口国支付了租金或垄断利润,而关税可以用于向国外垄断厂商抽取租金;当存在着本国厂商进入的潜在可能性时,这将使国外厂商的行为受到一定约束;如果本国和国外厂商都属于寡头厂商,对国外出口厂商征收关税就更容易被其部分吸收,这将导致垄断利润的部分转移,从而增加本国的净福利。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的政策,则主要是指通过国内市场保护使本国厂商获得规模优势,进而扩大在国内外市场(主要是没有保护的国外市场)的份额。这种理论以寡头垄断、市场分割和规模收益递增为前提,从国际竞争和竞争战略的角度来分析政府干预的理由与作用:对于规模经济效应很强的产业来说,对本国市场的保护可以使本国厂商在国内市场的地位相对稳定,使国内厂商获得一种相对于外国厂商的规模优势,由此降低生产的边际成本,同时使外国厂商在保护市场上的销售量下降而边际成本上升;国内外厂商边际成本的反向变化将导致它们分别调整保护国以外市场的销量,本国厂商的产量将进一步扩张,外国厂商的产量将进一步减少,从而再次对两国厂商的边际成本产生相反的影响。这种从产量到边际成本的不断循环和调整过程,将使进口保护成为促进出口的重要机制。 外部经济理论 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另一项内容。外部经济包括技术性外部经济和收益性外部经济。前者是指,厂商通过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中其他厂商的技术外溢获得技术和知识;后者是指,厂商从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厂商的集聚中获得市场规模效应(包括获得便利而低价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技术工人、专业化服务等),两者都能使厂商提高生产率和降低成本。技术性外部经济与政策干预的内容是,在RD投入强度大的产业(一般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中,技术外溢效应使厂商不可能完全获得RD投资的收益,由此导致的私人投资不足使这些产业不能发展到社会最佳状态,因而需要贸易政策的扶持。如果政府采取保护或补贴的政策,将能够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并增加国民福利;而外国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支持和保护,可能使本国丧失或减少这些有益的技术外溢,因此本国必须采取对应或反击的行动。由于这些包括高技术产业在内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对国家利益来说具有战略性意义,政府的积极干预政策对于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具有战略性作用。收益性外部经济与政策干预的内容是,一个国家产业规模的大小反映了厂商所获得的市场规模效应(相当于产业集聚效应)的大小,产业规模大的国家的厂商将具有较高的收益性外部经济,因而产业规模小的国家的厂商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如果一个国家中处于发展初期而规模小的产业属于战略性产业,政府可以通过保护和扶持的贸易政策,支持这些产业的厂商扩张产量,提高产业的市场规模效应和厂商的收益性外部经济,从而促进这些产业较快地增强国际竞争力。 战略贸易政策的模型分析 一、布朗德斯潘塞以补贴促进出口模型 加拿大布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布朗德和斯潘塞(James Brander&Borbara Spencer)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始作俑者。他们认为,传统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之上,与之相应的自由贸易顺理成章成为最优政策。然而,在当代世界的现实经济生活中,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却是最大量、最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许多产业领域,贸易由数目有限的企业所控制,这些企业相当强大,足以左右市场价格。他们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和博奕论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探讨了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补贴政策对出口生产和贸易的影响,建立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的基本框架。 以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为基础的传统贸易理论对政府补贴之举从来是嗤之以鼻的。道理很简单:一国无论实行生产补贴还是出口补贴,该国的社会福利状况反而恶化,唯一的收益者是可以买到更便宜的进口品的外国消费者。但是,如果存在着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上述结论即告作废。现采用图(1)论证如下: 假设Y是在规模收益不变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竞争性商品,X则是在规模收益递增条件下生产的。其初始投入的固定成本是F,尔后以不变的边际成本(即图(1)中边际成本曲线的斜率)进行生产。F是具有向原点凸出性质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的一个特例,这种折弯的生产可能性曲线意味着X产业是规模收益递增的。 现假定有两个完全相似的国家,两国各有一个生产X产品的垄断者,这两个寡头都遵守古诺(Cournot)竞争行为模式,即每一企业都这样假设,当自己改变产量时,另一企业的产量保持不变。在卖方垄断竞争市场上,价格必然高于边际成本。两国的均衡在A点达成,在那里,价格线P*的斜率大于F的斜率,这就表明价格大于边际成本。鉴于两国情形完全雷同,故无净贸易发生,两国的生产点和消费点同一,均为A点。 为了谋取规模经济效益,一国(姑且称之为本国)实行少许生产或出口补贴,这种补贴刺激了生产,生产点移至图(1)中的B点,从而使本国得以出口X产品。在本国为大国的假定下,X产品生产扩张必然会使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下跌,跌至图(1)所示的P’的水平,消费为C点,这时,本国社会福利水平有所提高,明显超过了该国无补贴时的福利水平。而在本国为小国的假定下,在新的生产点B处按原来的世界价格比例P*对外交换,则本国福利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 本国福利何以改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初始价格水平超过边际成本。正是因为价格(对消费者而言的商品价值)高于边际成本(追加生产一单位产品所需资源的价值),这就形成了一种刺激,促使政府启用补贴来鼓励出口生产,少许补贴确实能够起到改善福利的作用。 本国实行补贴扩产X产品意味着,本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而本国多占的市场份额就是外国厂商丧失的市场份额。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本国实行补贴有可能使外国经济恶化这一点,恰与规模收益不变及完全竞争条件下本国的补贴反而使外国经济改善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布朗德斯潘塞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告诉人们:一个实行轻微补贴这样一种贸易干预政策的政府,可以使本国厂商在世界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垄断利润份额。而本国所得乃是外国所失,实际上,这不过是世界范围内垄断利润的抽取和转移罢了。只要世界市场上某项经济活动存在大于零的纯经济利润,就有可能刺激、驱使政府在这类产业和市场上带有战略意图地补贴本国企业,以便帮助它们攫取世界利润中的较大份额。
㈤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行意义
1.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出发点是增进本国福利,在这一点上与主张自由贸易的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并无差异。两者的区别在于最后得出的政策建议。 2.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只针对寡头垄断、不完全竞争和存在规模经济的产业结构。而这些产业往往是具有超额垄断租金并对本国国民经济有技术外溢效应的高端产业。
3.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基础上的国际分工体系是动态的、随机的。在这种分工体系中,政府的政策制定、企业的策略选择都是相互依赖、互为影响的。这留给了政府充分的空间去运用产业政策形成对本方有利的均衡格局。
4.一国兴衰的根本在于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在于国家的竞争优势,具有比较优势并不意味着具有竞争优势。在高端产业中,发达国家运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已经占据了先行优势。因此按照传统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的比较优势原则进行国际分工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进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永远处于分工链的低端。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质的飞跃,完全的自由放任是不可行的。
5.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政府可以通过积极引导国内产业不断集中,以培育大型跨国公司,增强中国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可以借鉴日本、印度等国家的经验,加强对战略性产业的积极引导。还可以通过对一些外部效应较大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活动直接提供补贴,或者政府与企业共同实现科技攻关,从而提高中国产业结构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㈥ 如何从唯物辩证法来分析中美贸易战
中美贸易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既存在矛盾的同一性,又存在矛盾的斗争性。 正是这种共同利益和矛盾分歧共存、对抗与合作同现的现实情况,使得中美贸易关系表现出错综复杂,时好时坏的发展变化过程。这也正是矛盾的根本属性在现实中美关系发生作用的具体体现。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应正确看待中美贸易关系中的合作与摩擦,合作是必要的能创造共赢;摩擦也是必要的能让中美贸易双方在此过程中加深相互间的理解与认识,从而使得中美贸易关系在摩擦中发展。
(6)如何辩证地理解战略性贸易政策扩展阅读:
相对于凯恩斯而言,反凯恩斯调节依然是外部均衡而非经济体内部的结构优化,区别仅仅在于外部领域从国内拓展到国际。
风险巨大的国际均衡即使对于占居优势的发达国家也往往因为发展中国家的抗衡而产生不确定因素(当下美国总统特朗普就是由于对此作出不利于美国发展的判断而发起了贸易战),这又迫使该类国家的政府一有机会就不忘在国内寻找扩大需求的途径。
㈦ 战略贸易政策的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约束条件
战略性贸易政策之所以冠以“战略”一词,盖出于为获取垄断利润(或曰经济租金)而进行争斗之缘故。应当承认,在特定的不完全竞争产业中,依据规模经济来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失为一种聪明的见识,何况在理论上也是讲得通的。不过,许多严肃的学者(包括新贸易理论的提出者)不失清醒地提出,对这一政策务必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切不可片面夸大或曲解其功效,更不能不分场合地盲目滥用,以防贸易保护主义泛滥。
西方学者认为,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只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的必要条件。除此以外,各国政府还必须拥有齐全可靠的信息,对实行政府干预(补贴)可能带来的利润(预期收益)胸中有数:接受补贴的企业确实能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保持住自身优越的垄断地位;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能够保证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被保护的目标市场不会诱使新厂商加入;别国政府也不会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等等。所有这些,构成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付诸实施的充分条件。倘若上述任何一个方面出现偏差,都可能削弱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际效果,甚至根本抵消这一政策的功效或带来相反的结果。现择其要者分述如下。
1、信息不完全引起政府决策失误。一国政府制定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前提条件是搜集和掌握必要的、完整的信息,并能明智地驾驭和使用这些信息,舍此则无法制定恰如其份的干预政策。以前述波音与空中客车的竞争为例,实行干预政策的政府必须对航空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和市场竞争方式作出正确估价,对制造新式飞机面临的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利润心中有数。不管是本国公司决定单独生产,还是外国竞争厂商决定加入市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只要出现计算错误,哪怕是极小的失误,都将使该国经济无法获得预想的改善,而只会不断地恶化。再者,战略性贸易政策要求政府事先作出补贴承诺,即使事后亏损也不得更弦易辙,而一般很难获得作政府决策所必需的全部信息,一旦政府判断有误,补贴失当,便会引起资源错置,效率降低,虽铸成大错,政府还不得不自酿自饮苦酒。由此可见,信息不完全是推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一大障碍。
2、自由进入会导致垄断利润消失。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还必须考虑市场的组织结构。从市场结构特征来看,如果规模经济程度非常高,只能允许一家企业赢利,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可能有助于实现转移他人利润的补衷;但若世界市场可以同时容纳若干生产厂家,且各国都允许企业自由进入,则竞争机制便会自动消除企业梦寐以求的那部分经济利润,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效用就要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失效。
3、争夺资源有损于其它工业部门发展。一国政府利用补贴政策支持某一工业部门,往往是以损害国内其它工业部门为代价的。这是因为,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政府不可能对所有的部门实行补贴,这种补贴意味着资源的再分配,得到补贴的出口部门必然会从其它一些部门抽取资源。补贴优惠虽然降低了特定产业的边际成本,但却提高了其它产业的边际成本,因而会阻碍后者的发展(至少在最初一个时期是如此)。更何况,被抽走资源的部门中或许也存在着具有潜在优势而未被充分认识的目标产业。当各行各业都试图寻求政府扶助时,找到恰当的方式,对合适的企业给予支持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在这方面一旦出现失误,就有可能保护国内落后的部门,从而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4、轮番报复引致两败俱伤。布朗德——斯潘塞分析的另一缺陷是,本国政府一旦作出补贴承诺便不得改变,但他们没有充分考虑外国政府对本国政府的贸易干预政策可能作出的反应。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不能不引起对方国家的强烈反应乃至报复,如果各国轮番采取保护主义的报复措施,那就不仅会彻底抵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功效,使可能猎取的转移利润和获得的规模经济化为泡影,而且还会因报复性措施的实行造成国际贸易的剧烈萎缩,降低世界福利水平;在提高社会经济附加成本(指补贴)的同时减少国民收入,降低国民福利水平。可以预计,两国开展补贴战只能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但问题在于,一旦开始报复,双方政府便会发现欲进无路,欲罢不能,从而陷入博奕论常常引述的那种“罪犯困境”之中。国外现有大量文献研究竞争对手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最佳应对之策。据说,以报复作为威慑手段来制止对方的贸易干预行为是最佳对策,只要这种威胁确实可信,强而有力,足以震慑对方,那么,双方的经济形势就会好转,至少不会受到损害。
总而言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是有诸多限制条件的,有些条件如不完全竞争或规模经济在现实经济中是客观存在的,因而有可能得到满足,而另一些假设条件则需要接受现实生活的检验,它们常常是靠不住的。只有当各种条件都满足时,布朗德、斯潘塞所建议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才能行之有效。
㈧ 战略性贸易理论的内容及评价
内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指基于或者可以改变不同国家竞争企业之间战略性互动形成的均衡的贸易政策。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静态的,即:资源禀赋,消费偏好,科技等都是固定不变的。但现今多了更多时代内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政府通过干预,改变不完全竞争企业的战略性行为,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本国企业获取最大限度利润的方向发展。战略性出口政策不仅意味着对某种产品出口的鼓励或支持,还包含着对出口量的限制或抑制。
评价: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减少了许多与WTO有关协议不一致的行政干预或政府干预。但是,选择对外贸易的自由化并非不要政府干预,相反,加入WTO要求政府具有更高超的干预手段,促进贸易利益的最大化。学习战略性贸易政策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㈨ 简述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国家从战略的高度,用关税、出口补贴等措施,对现有或潜在的战略性进行支持和资助,使其取得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和国民福利。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由两种理论构成:利润转移理论和外部经济理论。利润转移理论认为,在不完全竞争特别是寡头竞争市场上,寡头厂商可以凭借其垄断力量获得超额利润,在与这类国际寡头竞争中,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出口补贴帮助本国厂商夺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或以关税迫使外国厂商降低价格,增加本国福利。
外部经济利润认为,产业外部经济因素对产业自身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因此,政府对具有显着外部经济因素的产业给予适当的保护和扶持,使之能够在外部经济作用下形成国际竞争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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