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人文历史 > 气镐有多少年历史

气镐有多少年历史

发布时间:2022-06-18 15:50:24

Ⅰ 《劳动法》第几条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可以上班

《劳动法》第十五条[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反之就是说可以使用满16周岁的

满16岁不满18岁不算童工,属未成年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1)气镐有多少年历史扩展阅读: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

劳动法最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

十月革命后,1918年苏维声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

早在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

Ⅱ 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指多少岁

法律分析: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又称“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主要内容有:(1)就业年龄的限制,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一般行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2)工作时间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安排他们做夜班及加班加点工作;(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对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4)组织指导未成年工的业余文化、技术学习等。

法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Ⅲ 风镐的款式市场上有几种

风镐的款式要看用的是什么型号的风镐,一般通用的G10风镐来说,有两种,一种是直径25钎尾,一种是直径24钎尾,长度一般有300Cm至500cm。风镐推荐天水巨丰的B87C风镐,该风镐有以下优势:

B87C风镐是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破碎工具,能高效完成钢筋混凝土、岩石、沥青等破碎工作,寿命更长等特点,特别适宜对特大、特厚、特坚硬物体的破碎作业,是矿山、桥梁、道路、市政建设等基础工程施工的理想工具。特点:大马力、低故障、经久耐用,保养方便,能快速破碎大块坚硬物体。独特的卡钎设计、能快速抽钎,是目前功率大的气动破碎机械。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风镐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天水巨丰。天水巨丰以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生产工艺、科学的检测手段、规范的管理流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跨越发展,注重与国际大客户的密切合作,在为每一位客户的竭诚服务中赢得了信赖和赞誉,产品畅销全国各地以及日本、美国等多个国家;同时价格实惠、库存充裕、质量上乘、发货速度也快。【点击了解更多型号凿岩机报价,实力厂家极速发货。】想要了解更多产品优惠报价,欢迎大家联系我们!

Ⅳ 在中国多少岁可以打工

十六周岁就可以了,但是工作要求对身体无害的工种,具体看看以下内容。还有建议好好学点技术,早早工作对身体也不是好事。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由柳洪平创建。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7 月2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1994年12月9日 劳部发[1994]498号)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科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供稿)

Ⅳ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去企业劳动属于违法吗是否能从事劳动企业如果招聘了企业是否违法

不是违法的。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主要没有从事以下劳动,都不属于违法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Ⅵ 年满十八岁,但未满十八实岁能否签定劳动合同

年满16岁就可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十六岁以自己的合法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劳动法》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三条 年满16周岁、已经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工。

Ⅶ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是多少岁

年满十六岁,退休年龄之前。

附:《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气镐有多少年历史扩展阅读:

法定劳动年龄是由中央规定的一个年龄段。在劳动年龄界限内的人口数量,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资源的拥有状况,故其应按常住人口计算。区分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界限是了解劳动年龄人口的一定数量规模、确定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各个国家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条件不同,人口健康水平。劳动年龄人口与经济活动人口不同,经济活动人口是指总人口中实际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报酬的人口,它的划分以是否在业为依据,未达到或已超过劳动年龄但仍从事劳动的·。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Ⅷ 有哪位大神知道,我国95年劳动法颁布之前,对于童工和未成年工有没有法律规定,就业年龄是否有限制呢

1994年,中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劳部发[1994]498号,1994年12月9日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共十三条。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 。。。。。。 。。。。。。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Ⅸ 年满多少岁可以找工作

16岁,这是最低年龄要求,16至18岁为未成年工,在工作方面有很多限制,不能从事对生产发育不利的工作;16岁以下为童工,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一、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以下十七种: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 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 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 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 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 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 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 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 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 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 锅炉司炉。
此外,对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是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 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这里所说的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 心血管系统
1. 先天性必脏病:
2. 克山病;
3. 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 呼吸系统 1. 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 呼吸音明显减弱;
3. 各类结核病;
4. 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 消化系统
1. 各类肝类;
2. 肝、脾肿大;
3. 胃、十二脂肠溃疡;
4. 各种消化道疝。
(四) 泌尿系统
1. 急、慢性肾炎;
2. 泌尿系感染。
(五) 内分泌系统
1. 甲状腺机能亢进;
2. 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 精神神经系统
1. 智力明显低下;
2. 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 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 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 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 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八) 其它
1. 结核性胸膜炎;
2. 各类重度关节炎;
3. 血吸虫病;
4. 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二、未成年工定期检查制度
未成年工定期检查制度,指的是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工和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应尽的义务。主要是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第65条,对此作了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必须为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一)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 工作满一年;
(三) 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这些健康检查,均应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三、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登记制度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的精神,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成年工和对其特殊保护时,实行登记制度。并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附表1)、《未成年工登记表》(附表2),核发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未成年工登记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的各有关条款的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表》上岗,并且要求用人单位在未成年工上岗之前,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阅读全文

与气镐有多少年历史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word中化学式的数字怎么打出来 浏览:746
乙酸乙酯化学式怎么算 浏览:1411
沈阳初中的数学是什么版本的 浏览:1363
华为手机家人共享如何查看地理位置 浏览:1054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铝化学方程式怎么配平 浏览:894
数学c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什么 浏览:1421
中考初中地理如何补 浏览:1312
360浏览器历史在哪里下载迅雷下载 浏览:712
数学奥数卡怎么办 浏览:1402
如何回答地理是什么 浏览:1035
win7如何删除电脑文件浏览历史 浏览:1063
大学物理实验干什么用的到 浏览:1494
二年级上册数学框框怎么填 浏览:1713
西安瑞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1002
武大的分析化学怎么样 浏览:1255
ige电化学发光偏高怎么办 浏览:1345
学而思初中英语和语文怎么样 浏览:1666
下列哪个水飞蓟素化学结构 浏览:1430
化学理学哪些专业好 浏览:1493
数学中的棱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