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证委托书档案什么人可以查看
你好:
1、如果你是公证当事人,你可以持你的身份证明可以查询上述档案。
2、如果你不是公证当事人,而是律师,你可以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和律师证件到公证处查阅相关信息。
3、第三是国家权力机构(譬如法院等),除此之外,其他与上述公证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不能查询上述信息。
以上供参考
② 怎样查询在公证处做过的公证
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四章档案的借调与查阅规定:
第十一条 公证机关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建设公证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借阅登记簿。借阅档案必须履行一定的批准和登记手续,并限定借阅期限。在限期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二条 本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因工作需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公证档案。
第十三条 同级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公证档案的,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有关档案的,应出具正式查卷函件,经公证处主任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经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借出时要交点清楚,办理正式借据,并限期归还。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 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国家机关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借调和查阅公证档案。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的,须由公证处报经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律师因诉讼代理的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律师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的查卷证明,及当事人同意律师查阅本人的公证档案的证明,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可查阅当事人提交给公证处的证明材料和公证处所记录的与当事人谈话笔录。
第十七条 凡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公证密卷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公证档案,一般不得借调和查阅。特殊情况必须查阅的,须经当事人同意后,由公证处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凡经批准允许查阅的公证档案,可以摘抄或复印所查阅的内容。
第十九条 对查阅或借出的公证档案,要及时催还。还回时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本处领导汇报并及时追查。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国家机密和当事人的秘密。不得超越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③ 如何到公证处调取公正过的档案
带上公证处给的公证书,身份证去申请调取,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调取
④ 公证书丢了一页怎么去公证处调取原来的底档
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调档,调档的结果是:将公证档案(卷宗)中留存的公证书复印并加盖公证处的相应印鉴。另外一种办法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副本,符合条件的可以出具副本,副本具有与正本相同的效力。
⑤ 历史档案资料怎么查
国家历史档案馆,图书馆。
⑥ 如何去公证处调取公证档案
需办理该公证的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需要调取公证档案的公证文书前往公证文书是所承办该公证的公证处申请调取,需要填写调档申请书等。希望能帮到你。
⑦ 到公证处查阅历史挡案要手续吗
公证处只有你所办理过的公证书的档案。仅限办理公证的当事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凭身份证件进行查阅。
⑧ 如何查公证处的档案
是本人的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提供原来公证的时间就可以查,查别人的只能委托律师
⑨ 想看看自己以前签过的公证书,能查吗应该怎么查
当事人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公证处会留存一份档案备查,当事人只需要提交自己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查阅,并要求公证处给予复印相关的公证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