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宣政院设立的意义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
宣政院的设立使西藏地区正式归属我国,成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促进各民族融合,尤其是藏族。
‘贰’ 宣政院是哪个朝代的
宣政院是元朝的。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元朝统治中国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
设立宣政院的意义:
1、宣政院的设立使西藏地区正式归属我国,成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促进各民族融合,尤其是藏族;
2、通过宗教与军政结合的方式控制同样信奉藏传佛教的吐蕃地区;
3、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叁’ 元朝宣政院的设制有何意义
意义:设制宣政院,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由帝师兼领。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
忽必烈在汉地立国建都后,仍然十分注意保持和发展蒙古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十二月,忽必烈封吐蕃萨迦的八思巴为“国师”,命八思巴率领一些吐蕃语言文学者重新创制蒙古文字。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新字制成,由忽必烈正式颁行,并加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佛教。朝廷立总制院,管领佛教僧徒及吐蕃境内事务,仍以“帝师”八思巴统领之。《元史·百官志三》载:“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院使由朝廷命官任领。吐蕃有事,另设分院往治。宣政院的官员,僧俗并用,是元朝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既是管理全国佛教的事务机关,又是直接统领吐蕃的政务和军事。元明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设置院使10员,从一品,同知2员,正二品,副使2员,从二品。
‘肆’ 元朝宣政院的设制有何意义
意义:设制宣政院,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由帝师兼领。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
忽必烈在汉地立国建都后,仍然十分注意保持和发展蒙古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十二月,忽必烈封吐蕃萨迦的八思巴为“国师”,命八思巴率领一些吐蕃语言文学者重新创制蒙古文字。
到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新字制成,由忽必烈正式颁行,并加八思巴为“帝师”、“大宝法王”,统领全国佛教。朝廷立总制院,管领佛教僧徒及吐蕃境内事务,仍以“帝师”八思巴统领之。
《元史·百官志三》载:“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院使由朝廷命官任领。吐蕃有事,另设分院往治。
宣政院的官员,僧俗并用,是元朝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既是管理全国佛教的事务机关,又是直接统领吐蕃的政务和军事。元明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设置院使10员,从一品,同知2员,正二品,副使2员,从二品。
‘伍’ 宣政院负责管理什么事务,有什么历史作用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
由帝师兼领。忽必烈始置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
‘陆’ 设置宣政院的历史意义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机构 意义:西藏地区正式归属我国,成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