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人文历史 > 古村落历史环境要素指什么

古村落历史环境要素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2-07-31 06:30:47

1. 简述我国古村落的特征

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皖南古村落是指安徽省长江以南山区地域范围内,以西递和宏村为代表的古村落。是具有共同地域文化背景的历史传统村落,有强烈的徽州文化特色。皖南山区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保存了大量形态相近、特色鲜明的传统建筑及其村落。皖南古村落不仅与地形、地貌、山水巧妙结合,而且加上明清时期徽商的雄厚经济实力对家乡的支持,文化教育日益兴旺发达,还乡后以雅、文、清高、超脱的心态构思和营建住宅,使得古村落的文化环境更为丰富,村落景观更为突出。皖南古村落与其他村落形态最大的不同之处是,皖南古村落建设和发展在相当程度脱离了对农业的依赖。古村落居民的意识、生活方式及情趣方面,大大超越了农民思想意识和一般市民阶层,而是保留和追求与文人、官宦阶层相一致,因此具有浓郁的文化气息。皖南古村落民居在基本定式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装饰手法,建小庭院,开凿水池,安置漏窗、巧设盆景、雕梁画栋、题兰名匾额、创造优雅的生活环境,均体现了当地居民极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皖南古村落选址、建设遵循的是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周易风水理论,强调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和对自然环境的充分尊重,注重物质和精神是双重需求,有科学的基础和很高的审美观念。皖南古村落——徽派民居的建筑特色是随着明清时期徽商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能够在有限地建筑空间内最大程度地体现其构思的精巧以及工艺的高超,实为别具匠心的建筑形式。后来徽商逐渐衰败没落,而这种徽派民居的建筑特色却依附在古民居村落里保留下来,因此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建筑价值。江西婺源地处赣东北,与皖南、浙西毗邻,已被国内外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农村"。它的美,除了山川之迷人―――峰峦、幽谷、溪涧、林木、奇峰、异石、古树、驿道、亭台、廊桥、溶洞和鸟类奇多之外,就是古村落古民居建筑堪称九州大地之一绝。婺源古村落的建筑,是当今中国古建筑保存最多、最完好的地方之一。全县至今仍完好地保存着明清时代的古祠堂113座、古府第28栋、古民宅36幢和古桥187座。村庄一般都选择在前有流水、后靠青山的地方。村前的小河、水口山、水口林和村后的后龙山上的林木,历来得到村民悉心的保护,谁要是砍了山上的一竹一木,就要受到公众的谴责和乡规民约的处罚。自1992年建立自然保护区后,河流、林木、古民宅、古树、古桥、古祠堂、古府第、古楼台、古碑和珍禽飞鸟保护得更好了,成了全国"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县"。

2. 中国古村落的特征

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建村,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

3. 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古村落的保护,维护古村落传统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村落,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一)村落形成于1911年以前,传统风貌与格局具有特色,传统街巷及两侧古建筑保存较为完整;
(二)文物古迹比较丰富,有10处以上1911年以前形成的民居、祠堂、寺庙、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古井、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近现代重要史迹、优秀建筑;
(三)具有传统风貌的河道水系、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
(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具备前款条件的村落,由市文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为苏州市控制保护古村落。第三条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村落保护,应当将古村落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古村落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辖区内的古村落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保护项目的实施。古村落较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古村落保护管理机构。第四条市和县级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古村落的文物保护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市和县级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古村落的规划保护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市和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古村落的建设保护工作实施管理、监督和指导。
发展改革、财政、旅游、园林绿化、水务、国土、环保、公安、城管、工商、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村落保护工作。第五条古村落的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第六条古村落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文物、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做好古村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七条古村落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古村落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河道水系、地貌遗迹等古村落资源的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应当登记造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布,并设立保护标志。第八条古村落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古村落公布后两年内组织编制完成保护规划,经市文物、规划、建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古村落所在地人民政府在实施古村落保护性修复工程前,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第九条古村落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古村落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各区块功能,保持古村落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气息。
古村落规划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古村落保护规划的要求。第十条编制古村落保护规划,应当根据古村落的历史遗存和现实情况,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
古村落内新建建筑的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必须与古村落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古村落的保护内容主要是:
(一)具有特色的整体空间环境和风貌;
(二)传统的街巷格局和形态;
(三)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构筑)物、石刻、近现代优秀建筑等;
(四)地下文物埋藏区;
(五)河道水系、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
(六)具有地方特色的方言、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等文化遗产。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古村落的保护,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古村落旅游开发的门票收入和其他旅游收入中,每年应当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古村落的保护。
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拍卖所得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古村落的保护。对古村落较多的镇,市人民政府可以安排专项土地拍卖指标用于古村落保护。第十三条古村落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下列工作:
(一)宣传古村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古村落保护规划,并监督其实施;
(二)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指导、督促村民按照古村落保护要求,合理使用古建筑;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古村落资源的普查工作;
(四)可以对有意转让的古建筑进行储备;
(五)对有损毁危险而无力维修的古建筑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
(六)合理开发利用古村落资源;
(七)组织专兼职消防队伍,明确消防职责和任务;
(八)对违反古村落保护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者,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 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哪些

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与保护利用 (演示文件)
深深扎根于中华沃土的古村落,是中华民族生活、生产、生存的基本载体,是社会组成的细胞,是传统观念、习俗、社会与家庭等多元文化孕育而生的中华本土文化。是一部拥有千姿百态、异彩纷呈、文化厚重的史书。是中国传统文化之根。 一、中国传统古村落构成与发展的支撑: 中国传统古村落是在中国特定的内陆为主的地理条件下,以小农经济、宗法社会及伦理思想三大社会支撑条件下得以构建与发展。形成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的内在机制。 1.在大陆性地理环境,造就了“以农立国”的农业社会文化特征: 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自然生态环境复杂多变,地势呈西北部高,东南部逐渐地,中部为丘陵和平原,南部面海。形成一面临海、三面陆地围合的封闭型大陆性地理环境。构建了以土地为基础的人生本位,珍惜土地、视土地为生命,以土地为求生载体。造就了“以农立国”、“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体制。形成了中国传统村镇、城市建设的文化特征:
(1)树立了“天人合一”的环境观念。 “天人合一”的环境观念早在三千多年的周代就明确树立。 “天”——即是客体存在的宇宙、自然及其规律。 “人”——即是主体存在的人生、社会及其规律。 中华文化观强调二者相互依存、影响和促进的同源、同构的规律性和哲理性特征。强调人为营造的生存环境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适应,并纳入其中,成为与大环境中“和谐而统一”、“适应而共存”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广泛应用风水学说选址,建村、镇、城市及建筑。构建了融于自然的古村落环境特色。 西方环境观念为“天人相抗”、“人定胜天”。 经过工业革命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教训,强调保护生态资源与生态环境,树立了“天人和谐共生”的环境观念。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2)构建了以土地为基础的农业国。 “以农立国”“安息于土地”为基础,形成以农业经济为主体价值取向封闭的、以集权制生产关系组织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也造就中国传统村落“耕居结合”的居住形态。一个村落就有如一个小社会。形成了“勤劳自力”、“安居乐业”的价值观。缺乏开放性奋斗的精神。构建了中国古村追求安全、安静、功能完善的居住环境。形成中国极富地域性和乡土气息的传统村落居住文化。
2.以血缘、族缘为脉络,构建了中国宗法社会。 (1)构建了有血缘、家庭、宗族群体派生而成的群体本位。形成以宗法社会构建“大一统”古国。 (2)构建了以血缘为脉络的社会人文网络。强调家庭、家族、民族间团结、互助、共荣辱的观念。以“血缘”稳定支撑社会发展,甚至以“血缘”决定人的社会地位。 (3)构建了聚族而居的传统古村。以宗族传统建立家训、家规、家谱,以建祠堂祭祀统领村落发展。
3.以“伦理”与“礼乐”精神,规范道德行为 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深厚的文明古国——中国,是以儒家伦理为主体核心的儒、道、释相结合的哲学体系支撑国家的发展。 以礼、仁、中和礼乐文化为核心构建社会、家庭、个人行为规范、准则。 (1)以“礼”构建人伦秩序而立国兴邦,建立道德、仁义的行为模式。 (2)以“仁”构建仁爱思想、树立道德精神。 孔子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强调“仁”是思想核心,就是仁的表述。 (3)以“中和”构建“天人之和”、“人际之和”、“身心之和”。 孟子常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此儒家以“尚中”之道为求“和”的“标准”与“限度”形成中国文化崇尚“中和”的审美观。 (4)以“礼乐”构建道德情感和人的心理沟通。体现了古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审美的标准。 伦理精神支撑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也深深影响着中国城市、乡村及传统建筑的构建与发展。 传统古村构建中同样的伦理精神所支撑。 构建以宗祠、关帝庙教化中心及公共活动中心,以施“伦理”、“礼乐”文化中心。强化道德教化与人际和谐与交往。 古村人居环境和居住建筑中,强调长者为上,建立长幼、男女、内外有别的等级秩序

5. 中国传统村落的简介

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及传承的意义。
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

6. 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化保护传统村落要求

传统村落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防止千篇一律;坚持规划先行,禁止无序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禁止过度开发;坚持民生为本,反对形式主义;坚持精工细作,严防粗制滥造;坚持民主决策,避免大包大揽。

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传统村落遭到破坏的状况日益严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防止千篇一律;坚持规划先行,禁止无序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禁止过度开发;坚持民生为本,反对形式主义;坚持精工细作,严防粗制滥造;坚持民主决策,避免大包大揽。
(三)主要目标。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用3年时间,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以下简称中国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二)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
(三)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挖掘社会、情感价值,延续和拓展使用功能。挖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
(四)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落实责任义务,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建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预警和退出机制。
三、基本要求
(一)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插花”混建和新旧村不协调。注重村落历史的完整性,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注重村落价值的完整性,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防止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二)保持传统村落的真实性。注重文化遗产存在的真实性,杜绝无中生有、照搬抄袭。注重文化遗 产形态的真实性,避免填塘、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注重文化遗产内涵的真实性,防止一味娱乐化等现象。注重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
(三)保持传统村落的延续性。注重经济发展的延续性,提高村民收入,让村民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安居乐业。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开发。
四、保护措施
(一)完善名录。继续开展补充调查,摸清传统村落底数,抓紧将有重要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做好村落文化遗产详细调查,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二)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各地要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建村〔2013〕130号)抓紧编制和审批传统村落保护发 展规划。规划审批前应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以下简称四部局)组织的技术审查。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要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划。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要由保护单位制定保护措施,报经评定该项目的文化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保护发展规 划。
(三)加强建设管理。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一律暂停。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区划内相关建设及文物迁移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传统建筑工匠应持证上岗,修缮文物建筑的应同时取得文 物保护工程施工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考虑传统村落的保护紧迫性、现有条件和规模等差异,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支持范围包括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卫生等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环境整治、文物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地方各级财政在中央补助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
(五)做好技术指导。四部局制定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组织保护技术开发研究、示范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组织培训和宣传教育。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文物、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四部门)做好本地区 的技术指导工作,成立省级专家组并报四部局备案。每个中国传统村落要确定一名省级专家组成员,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明确责任义务。四部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公布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制定保护发展政策和支持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文物保护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四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编制本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制定支持措施。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地区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制定支持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库。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监督管理。
村集体要根据保护发展规划,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村落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应成为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组主要成员。传统建筑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按规划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二)建立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四部局建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村落各类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现状等情况,记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村内基础设施整治等项目的实施情况。推动建立健全项目库,为传统村落保护项目选择、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检查。四部局组织保护工作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通报检查结果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省级四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检查报告报送四部局。四部局将利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传统村落网站公开重要信息,鼓励社会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应公开项目内容、合同和投资额等,保障村民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四)建立退出机制。村落文化遗产发生较严重破坏时,省级四部门应向村落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濒危警示通报。破坏情况严重并经四部局认定不再符合中国传统村落入选条件的,四部局将该村落从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予以除名并进行通报。
六、中央补助资金申请、核定与拨付
中央补助资金申请原则上以地级市为单位。省级四部门汇总初审后向四部局提供如下申请材料:申请文件、各地级市整体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1)、本地区项目需求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同时按照要求另行上报。2014年申请中央补助的地区,省级四部门应于5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四部局根据各地申请材料,研究确定纳入支持的村落范围,结合有关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库的情况,核定各地补助资金额度,并按照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各地要按照资金原支持方向使用资金,将中央补助资金用好用实用出成效。

7. 乡土中国村落的特点

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人口相对稀少。

中国传统村落,原名古村落,是指民国以前所建的村。2012年9月,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

基本信息保留了较大的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及传承的意义。

认定标准

1、现存建筑有一定的久远度,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达到标准,传统建筑的占地规模、现存传统建筑(群)和周边环境保存有一定的完整性,建筑的造型、结构、材料及装饰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并有对传统技艺的传承。

2、传统村落在选址、规划等方面,代表了所在地域、民族及特定历史时期的典型特征,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历史以及考古的价值,并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协调,承载了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8. 什么是古村落

关于古村落的界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刘沛林认为,古村落是古代保存下来村落地域基本未变,村落环境、建筑、历史文脉、传统氛围等均保存较好的村落,是现代环境里所能见到的古代村落(村落的主体——人除外)。

9. 徽州古村落景观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灰瓦白墙 马头墙 古村落

10. 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哪些

历史环境要素,是指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之外,... 2020-10-21 22:48:32历史

阅读全文

与古村落历史环境要素指什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word中化学式的数字怎么打出来 浏览:745
乙酸乙酯化学式怎么算 浏览:1410
沈阳初中的数学是什么版本的 浏览:1361
华为手机家人共享如何查看地理位置 浏览:1052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铝化学方程式怎么配平 浏览:892
数学c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什么 浏览:1419
中考初中地理如何补 浏览:1310
360浏览器历史在哪里下载迅雷下载 浏览:710
数学奥数卡怎么办 浏览:1399
如何回答地理是什么 浏览:1033
win7如何删除电脑文件浏览历史 浏览:1062
大学物理实验干什么用的到 浏览:1492
二年级上册数学框框怎么填 浏览:1711
西安瑞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994
武大的分析化学怎么样 浏览:1254
ige电化学发光偏高怎么办 浏览:1343
学而思初中英语和语文怎么样 浏览:1663
下列哪个水飞蓟素化学结构 浏览:1429
化学理学哪些专业好 浏览:1492
数学中的棱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