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第一,要历史性地看待国有企业改革
1.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按有些人的说法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和理论指导下推进的。笔者认为不是这样。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逼出来的。1984年“拨改贷”之后,首先是财政断粮。新设立的国有企业国家未投入资本金,老的国有企业国家也不新增投入资本金。按《公司法》来讲,出资人设立企业要投入资本金。当时新设立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右面是负债,左面是资产,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那时国有企业是“拨改贷”起家的,企业还贷之后形成的净资产是谁的?1993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曾发文,明确形成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产权。到了2003年国发96号文件又重申了这一产权界定的原则。其次是银行断贷。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之后,不再是政府的出纳,开始按市场规则贷款。银行的行为发生变化之后,国有企业过去敞开用钱的状态改变了。到了1997年,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接近40%,当时许多国有企业缺乏生存能力,全面陷入困境。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使得国有企业不得不改革,不改就无法生存。所以国企改革是被逼出来的。
2.我们看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国有企业改革是地方政府首先推动的。地方政府直接面对各方面的压力,直接面对工厂要生产、职工要就业、财政要税收、社会要稳定四大难题。当面临这些压力的时候,别无他法,只有推动改革。因此国有企业改革首先从地方突破。现在从全国情况看,中央企业改革落后于地方企业改革,大型企业的改革落后于中小型企业改革,经济情况好的企业落后于困难企业改革。
20多年的国企改革能试的办法都试过了。比如首先是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实施承包经营,允许企业多元投资。这些改革最后形成什么样的效果呢?就是国有企业经营者自主决策权之大,据有学者评价可称是“世界之最”。但决策者并不承担决策失误之责。这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是在出资人缺位的情况下推进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有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上解决了企业经营方式的市场化问题。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市场化,经过20多年的改革基本解决了。人财物产供销基本实现市场化配置了。二是国有企业制度体制市场化,这个问题正在解决当中。
目前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到了80%~90%,这个过程中一小批国有中小企业破产倒闭,国有企业破产3万多户,政策性破产3000多户,安置破产职工600多万人,同时一大批国有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目前从抽样调查情况看,改制后的国有企业70%以上实现了盈利,这已经很不错了。1998年到2003年,国有企业减少到了13.8万户,职工从7500万人减少到4300万人,年实现利润从213亿元增加到4000多亿元。如果没有积极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地方经济和整个中国经济不会有今天的状况。现在已完成改制的企业,改制前求生存,改制后求发展。它们现在进一步在考虑和推进二次改制了。
在改革大潮下,必然是泥沙俱下,这是一个探索和博弈的过程。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过去若不是及时推进国企改革,可能就会丧失历史机遇。
2004年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反映了各方面对国企改革的不同认识,总体上看是有积极作用的,因为各方面关注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矛盾,改制当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这样促使我们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和规范。事实上也是在这样做的。但是不应抓住一点不计其余,不应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问题是改革中发生的,只能通过改革来完善。如果要对中国的国企改革有透彻的了解,做出切中要害的分析,仅仅靠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是不够的。
第二,要现实地看待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目前进入了制度体制变革阶段,进入了攻坚阶段。应该说是最复杂、最艰难的阶段。国企改革已由浅层次改革进入到了深层次改革: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十六大解决了出资人机构到位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出资人职能到位问题,这是比出资人机构到位更难解决的问题。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问题。有专家提出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但究竟如何体现,如何落实?还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三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改制问题。即使企业上市了也并不等于就完成了企业的改制。四是国有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问题。国有职工对国有企业的制度依赖,这是国企改革最难解决的问题。五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问题,它要解决建国以来从前苏联引进的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解决配套生产的外化问题。这在市场经济国家不是问题,而在我们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六是企业分离办社会问题。目前企业办中小学和公检法的分离正在推进。七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问题。这个未解决的问题已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改制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仍然在企业里养着,地方政府没有接手。这部分负担大约要吃掉企业7%的利润。八是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问题。过去我们采取的办法一是破产,二是债转股。近两年这个问题有所突破。银行等债权人也开始采取比较务实的态度。债务重组是一个市场化解决问题的办法。十是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问题。这既涉及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也涉及到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间的重组。十一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国有独资公司设立以外部董事为主体的董事会,宝钢是第一家,这是历史性的改革。十二是集体企业改制问题。国家已出台首先对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进行改制的文件。
第三,要持久性地看待国有企业改革
目前对国有企业改革有三论:一是悲观论。对国企改革丧失信心,对国有经济的作用持否定态度。二是速胜论。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已经解决。三是持久论。悲观论与速胜论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历史是最好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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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上市资金历史遗留问题
中小企业已经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据《中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白皮书》调查显示,我国的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5年。每年都有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技术上或是资本上的困难而关门倒闭。在这些企业其中,有62%是由于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引起的。要解决资金这一难题,争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可以说是最好的一条渠道。
一、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流程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一般包括的基本业务流程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市辅导、发行申报与审核、股票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一是改制与设立。对于想要上市的中小企业来说,必须要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才能申请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改制设立的基本程序有:拟定改制设立方案;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是上市辅导。股份公司在提出IPO申请前,应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其中,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且辅导期至少为一年。三是发行申报与审核。这一过程主要包含:初步验收;为股票发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做好准备工作;制作股票发行申请文件;股票发行审核。四是股票发行与挂牌上市。这一过程包括股票发行和股票的上市。
二、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财务问题
正是因为改制上市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财务利益,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走上改制之路。但在改制上市的流程中,许多企业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财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1、股份公司设立及历史出资问题
企业改制设立之初,需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在这一阶段主要出现的财务问题是:出资不实、资金不到位;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偏高;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不是公司必须的;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
2、税收申报与缴纳问题
依法纳税是一个企业的法定义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IPO审核时对拟上市公司是否依法纳税极为关注。
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出现的问题有:在IPO实务中,私营企业存在着普遍以避税为目的的财务或业务操作,例如设置账外账、转移利润形成小金库等;利润分配为扣除个人所得税;执行的税种、税率与相关法规不符等等。
3、关联交易问题
对关联交易,拟上市公司应完整披露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4、业绩连续计算应关注的问题
业绩不得连续计算的主要情形是:拟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拟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拟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重大变化;出资不实,影响重大且尚未消除的等。
5、重大收购与重组问题
对于重大收购与重组,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是:收购是否构成资产及业务重大变化,是否导致管理与决策的重大变化,是否影响对业绩及未来前景评估。若事实上造成影响了,则很可能导致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就会影响IPO申报时间;评估调账及收购的会计处理;收购重组后的整合与融资情况,如被收购方收购前后业绩变化,是否符合公司并购预期等。
三、健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建议
基于以上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面临的主要财务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1、解决中小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土地房屋产权、不规范纳税、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和其他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中小企业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并且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服务中小企业处理相关问题;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对相关问题做出明文规定的,可作个案处理,或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2、改革中小企业的产权结构,使产权制度明晰
中小企业的发展起步多还是属于家族式,产权主体带有强烈的亲缘性,排外倾向严重,这也使得中小企业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制度,在改制上市时也容易出现财务混乱的问题。所以中小企业要进行产权改革,即产权开放,实现中小企业资本主体多元化。这种改革会有利于企业破除亲缘性,延长企业寿命,使企业解除家庭式管理的桎梏。另外,产权开放还有利于企业吸纳更多的资本,扩大融资范围,使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有利于企业形成更好的组织结构。而且,这种改革从财务上不仅要求确定产权主体的财产所有权,更为重要的是确定财产所有权在产权多元主体之间的依附关系,明确产权主体的产权结构,从而利于企业管理出资验资、股权分配等方面。
3、加强财务监管工作
中小企业的财务工作是监管层最为关注的核心内容,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必须认真倾听来自监管层的声音,将企业的财务工作由规范化入手,逐步实现财务管理上台阶,将企业内部的财务问题进行疏理,分类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通过监管层的审核。监管层对于中小板采用了比主板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这既是监管层对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严峻考验,更是监管层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次大检阅。因此,企业的任何不符合规则的财务做法都将在监管层的严格审查面前暴露无遗。 监管层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力度使得中小企业在上市之前就经受了严格的财务审查,上市之后,监管层仍然会继续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者在按照监管层的要求推进工作的同时,对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将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不仅能够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也使得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得以加强。对于中小企业板的财务监管,监管高层将会进一步加大力度。
4、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中小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在财务管理上,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操作工序,各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对于企业而言也是相当重要的,企业也必须重视财务管理人才的培养。财务会计的领导层应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而且要不断地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意识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想改制上市,要想发展,就必须考虑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其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创新财务管理机制,发挥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搞好。
5、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鼓励
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对于中小企业的改制上市是有重要作用的。政府应当鼓励各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保证信贷安全的基础上,不断建立一些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研发适合当前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项目。除此之外,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当前金融市场进行整顿,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6、切实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上市的服务和督导工作
中小企业改革上市所面临的细节问题比较多,因此不仅需要公司内部的诸多调整与努力,还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与协调。同时,企业还应积极改造、提升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一方面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在公众方面,应该对已经成功上市的中小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信心,同时也能够为已经上市和待上市的中小企业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特别是对于待上市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借助政府的力量,比如商务部、金融监管部门等方面的支持,解决企业上市道路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和资金问题。
7、利用资本市场和政府资源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跨越式发展
应注意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扶持资金资本化的可行性研究,并进一步探索政府和社会投资的共赢模式,有效整合政府资源。同时进一步增加政府相关的奖励政策,在政策方面从实质上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特别是针对企业上市前期费用较高,企业前期负担重、资金压力大的问题,应对有积极意义和上市后会带来较好的规模效应的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方面的支持,比如设立“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股改和上市工作。
8、加大对证券会计法律等上市培育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
政府部门为了能够促进和协助规范中小企业的改革上市工作,还可以通过对证券、会计和法律等行业采取政策优惠的方式,来鼓励和支持各类上市培育中介机构及其他服务组织提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配套服务,并对具有突出贡献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股权交易托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专业服务联盟实行荣誉或物质奖励等等。
四、结语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后,担负的责任必然是更多的,其中,包含千万投资者的利益及证券市场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安定。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要接受来自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所以,研究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要面临的主要财务问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避免和解决是非常重要的。
Ⅲ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应如何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任务,也是国企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抓手。在中大咨询看来,如何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做好“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
二是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改革成果。
三是研究制订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
四是协调推动在京中央企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有序组织实施。
Ⅳ 历史遗留问题 ,国企改革 对经济的发展制约, 有何对策
我市国企改革始于1996年。目前,国企改制基本完成,但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原国有企业中还有保险接续、内欠偿还、并轨职工、重新就业等工作要做,已改制企业还需要尽快发展。国企改革取得的成功为鞍山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由于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国企改革每深入一步,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实行,都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所以,稳定一直是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是我市国企改革的首要原则。改制监管验收是规范国企改革、深化国企改革的有力措施,其目的也是解决企业和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为此,我市相关部门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验收程序。为了防止改制时企业安置职工及特殊群体预留费用流失,在验收时增加了预留费用必须由主管部门做出相应资产抵押程序;为了防止改制企业在未完全履约的情况下将资产二次转让,相关部门增加了签订补充协议的办法加以约束。验收过程中,每次做出重大决策前,都征求律师意见,做到依法监管、依法验收、依法解除合同。人事等部门还落实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及人员流动情况,并将这项内容作为今后监管验收的一个方面加以落实。由于现行使用的改制履约监管验收政策大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的,影响监管验收工作的推进,相关部门编制了《关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履约监管验收工作的补充意见》,在邀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界定后,将在近日下发。今年上半年,按照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坚持“产权明晰、各证到位”,“保险接续、内欠偿还”,“并轨职工、重新就业”,“存续企业、发展壮大”四条标准,通过坚持改革与保障并举,并轨与就业并举,改制与发展并举三条途径,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截至7月末,待验收改制企业50户,完成151户,妥善安置职工5244人,偿还内欠3608万元,接续保险费1814万元。同时,上半年,全市23户破产企业实施资产变现,共支付职工安置费用2.24亿元,偿还职工内欠1.04亿元,安置职工7708人,腾出土地62万平方米。另外,还有23户“壳企业”支付职工“两险一金”1.3亿元。
Ⅳ 梳理企业发展历程中积累的遗留问题,怎么梳理解决
一、企业发展遗留问题如何梳理?
1、观察法:主要指管理层通过在日常工作中观察和记录,这需要高层管理者有一定的责任担当;
2、头脑风暴法:几个人为小组的团队在封闭会议室进行头脑风暴,这样的好处是不用顾忌影响,想到啥是啥,最后再汇总;
3、顾问诊断法:从外部找体系认证机构或管理咨询公司进行管理诊断,通常来说不符合体系认证要求的都是问题;
4、员工合理化建议法:开通员工信访通道,欢迎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把工作中遗留问题予以反馈;
5、管理审计法:指通过组建审计小组对企业过往的经营决策落地情况等进行审查,看看哪些没落实,看看哪些有错误;
二、梳理出的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1、构建督办体系:很多企业不是没有好的战略,而是没能很好的落地,组建督办体系有利于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司决策部署按时保质完成;
2、构建全民经营体系:企业领导者要广开言路,给到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发声的机会,他们更加接近问题现场;
3、寻求必要的外部协助:这对应上方的管理咨询机构,也许别的企业早已遇到类似问题并得到很好解决,这时候需要做的是在顾问的协助下取经;
4、建设企业文化:有的人觉得这风牛马不相及,可大家应该听过一句话——三流企业靠个人英雄,二流企业靠流程制度,一流企业靠企业文化,只有建立强大的企业文化,员工才会以主人翁精神对待工作问题,才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解决问题!
遗留问题积累确实烦,但是烦没用,所以我们还是躬身入局,好好梳理好好解决才是应对之道!
Ⅵ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应坚持哪些原则
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六大原则:“向前看”原则; “宜粗不宜细”原则;“有错必纠”原则;客观性原则;分析个人责任与分析复杂背景相结合的原则;总结成功经验与汲取失败教训相结合的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是指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未得到及时化解而积留下来的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具有时间跨度长、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思维:
1、法治思维。
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执政,既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首要原则,也是今后思考问题和做出决策的“中心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历史遗留问题真正成为“历史”,不再发生。
2、底线思维。
底线思维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有明确的基本内涵—— 保证国家利益不流失、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人民群众利益不被侵犯。守住了兼顾国家、人民、企业三方的合法权益,就是守住了底线;守住“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就是底线思维。
3、政府主导思维。
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机制,在“疑难杂症”面前勇于担当,敢于拍板,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尤其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和相关法规政策,发挥政治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优势,做到妥善处理。
Ⅶ 如何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化解纠纷,打好 诉讼官司,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社会建设工作,推进人民法制教育,做好法制宣传宣导工作
Ⅷ 人力资源怎样做好历史遗留问题
人力资源的调配是很复杂的,这里面牵扯到很多关于资金,人际关系以及部门协调的问题,尤其你刚上任不久,如果没摸清水有多深,最好别玩什么新官上任三把火,维持现状为妙。假使你的确想忠于职守,那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调查你的前任。观察他们的做法,对比他们的任期,以及在任期间的公司的财务与营运状况,找出潜藏在里边的规则。如果有可能,可以直接找他们谈谈,看能不能得到启发。但是,注意此时你和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若他们仍留在公司,那么交谈的方式和口吻就要非常慎重;
其次,做一份关于当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报表。对保险,工资,职能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详细阐述这些问题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的危害。虽然估计你之前也有这么做过,但很多老板拒绝改变现状的原因都是缺乏长远的战略思考,所以要加深对公司前景的描绘。当然,一定要适度,不然就会被认为是危言耸听,哗众取宠,不但得不到老板的赏识,反而有卷铺盖的危险;
第三,要和各职能部门联络好关系。人力资源调配通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事先跟相关部门打好招呼就贸然行动,那么即便你的计划得到了老板的赞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会受到同事的抵制。所以,行动纲领一定要有同事的拥护;
第四,研究老板的性格。领导是管理流程中的核心环节,老板的性格往往决定一个企业的发展走向。你说你老板是搞技术出身的顽固派,这种人的性格往往很谨慎,一般都注重实效,对于改变甚至颠覆旧秩序的行动都是心存抵制的。因为就短期而言,这些措施不仅难以见效,而且一旦失败公司可能会一蹶不振。所以在提出建议前你一定要搞清老板对于公司现状的实际态度,如果他坚持“稳定压倒一切”,那么就不要自找苦吃了;
第五,循序渐进的调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一个公司即便陈亢已久,但在矛盾激化,危机爆发以前,基本的运营往往都很正常。假使如此,该公司就不宜下猛药,你可以先抓主要矛盾,解决公司目前最紧迫的问题,而且见效要快,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你老板的信任,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威信,一步一步地改善混乱的资源调配。等到你认为自己受到老板的充分信赖,再将全盘计划托出。一切就都水到渠成了。
第六,我是低手。如果观点粗鄙浅陋,那么还望包涵。
Ⅸ 工商分流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
上个世纪90年代末,企业经营状况较差,生产任务严重不足,企业为了减轻负担,通过减员增效的方式,依据有关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退文件,对其中一部分职工办理了内退。这种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所采取的内退办法,在全国都普遍存在。但后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好转,企业自身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得以起死回生,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在职职工收入也随之提高,内退人员的收入与同期未选择内退的退休职工收入差别日渐明显,这就导致了提前办理内退的退休职工心理上极端不平衡。于是,众多内退职工不断到企业、地方政府集访,反映企业当年不应给其提前办理内退。
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就是解决一切矛盾的底线和基本遵循。只要有了底线思维和基本原则,我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就有了政策支撑。笔者以为,当前,有效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至少应该坚持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如果割裂当时的历史条件,单纯地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则无可下手。当时,作为内退职工,所考虑的是企业万一垮了,还不如办理内退,不用上班还比在职职工收入高,他们自愿选择内退这条道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办法。他们办理了内退,就不用承担企业经营不佳的风险,相当于进入了保险箱,这一历史环境企业与内退职工都必须尊重。在双方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企业和内退职工也必须面对现实。尽管内退文件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但许多内部职工与近几年退休的职工相比,感觉吃亏了,这是一个现实矛盾。作为内退职工,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两者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现实状况,企业需要积极应对。
(二)把握政策,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所在。如果企业仅考虑解决矛盾,不严格把握政策,则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容易给其他类似企业带来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地区类似企业的稳定。鉴于此,企业始终以国办发文件为依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既承认职工诉求的合理性,又不能单方面地站在企业或职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企业只有全面、充分、实事求是地考虑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认认真真分析其产生、发展、爆发的全过程,并采取符合政策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三)不添新乱,不留后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难啃的硬骨头。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更是难上加难,既要充分尊重当时的特定历史,充分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充分理解当时政策的进步意义,又要确保今后不产生新的矛盾,不增添新的麻烦,不留下任何隐患,这的确是对企业主要领导驾御企业、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应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清理的人员范围、处理办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不留后患,专门制定了配套办法,即《实施细则》,进一步说明了政策依据、符合解决范围的人员、操作程序及有关问题的解释与说明,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解决方案的严肃性、全面性,缜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