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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番王都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2-08-06 12:00:31

Ⅰ 明朝一共有多少位藩王其中最长寿的藩王究竟是谁

明朝是古代封建王朝中汉人建立的最后一个朝代,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朱元璋在建立明朝时候,为了让朱家江山能够天长地久,封了自己儿子在全国各地做藩王。所以,明朝藩王之多,也是非常有特色的。如朱元璋一共有26个儿子,把各个儿子镇守四方,希望朱家的天下可以稳固。虽然藩王在名义上没有兵权,但是可以养兵,这也为后世埋下了隐患。

在这里,就说明朝一个藩王,寿命特别长,儿子孙子又不幸特别短命,这样也出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场面,以致后来差点没有人继承他的藩王之位。

当时朱钟铉非常伤心,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命太硬,才先后克死了儿子和孙子。后来这个藩王之位是由朱钟铉的曾孙来继承的,也算后继有人。

最后,朱钟铉活了七十五离世,算是历史上比较长命的藩王了

Ⅱ 历史上有几个皇帝是以番王的身份登上皇帝位的

让我再补充几个吧,土木堡之边以后的景帝也是番王,是英宗的弟弟。 神宗死后没有后,嘉靖也是番王。 加上朱棣,明朝是3个。 清朝的没法说是番王,因为清朝不是像明朝那样,立嫡立长的,而是谁更出色就选谁,虽然后来变味了。 前面的宋朝因为有那个出名的‘赵太后遗嘱’赵光义你要上认为也是,那有你的道理。 靖康之变,北宋灭亡以后,南宋的第一个皇帝也不好说是因为赵构是北宋徽宗第九子,钦宗赵桓的弟弟,至于后期那几个逃亡的‘皇帝’就不能算做真正的皇帝。 五代十国的时候不能算是番王当皇帝,因为那些都是藩镇割据的大势力集团,或者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不管是北方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还是南方的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南平(即荆南)和北汉。 隋朝和唐朝是没有所谓的番王当皇帝的。 再靠前的,南北朝: 公元420年,东晋大将刘裕废掉东晋皇帝自立,国号宋。此后160 多年间,南方先后经历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历史上总称为南朝。 公元386年拓跋部首领拓跋圭建立北魏;公元439年,统一黄河流域。6世纪前期,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此后,东魏为北齐所代替。西魏为北周所代替。历史上把这北方的五个朝代总称为北朝。部分学者也把隋朝作为北朝的一个朝代。也都是大将,或者有大势力的地方政权,夺得皇帝。 晋朝也很规矩。 汉代我不了解就不多说了,秦过就2代,也谈不上番王。

Ⅲ 长沙历史资料

距今约15—20万年以前, 长沙 有 人类 的活动,经过15—20万年的发展,长沙 历史 进入 新石器时代 ;约公元前5000年,长沙先民开始过定居生活,形成了村落,进入母系社会;约公元前3000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屈家岭文化阶段;约公元公元前2500年,长沙新石器时代进入 龙山文化 阶段,这时有了原始农业,渔猎仍是人们谋生的重要手段,原始制陶业、石器加工技术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并产生原始的纺织和玉器加工技术。

夏商周以前
商 周 及商周以前与中原王朝的关系
传说始祖 炎帝 和 黄帝 都曾来过长沙。 司马迁 的《 史记 ·五帝本纪》说,黄帝曾“披山通道,南至于江,登熊、湘”,后来就把长沙这片地土封给了他儿子少昊氏( 宋朝 罗泌的《路史》记载:少昊氏“始于云阳,胙土长沙”(胙即赏赐之意),据此,传说中的少昊氏是远古长沙的一个氏族首领,是开发长沙的第一人。

长沙, 夏代 属古 三苗 之地;到商、周时代,三苗国消失了,但三苗后裔仍然在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这时长沙属“扬越”(又叫“荆蛮”),史称“扬越之地”,作为古越人(古长沙越人为扬越的的一支)到这时创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几何纹饰硬陶即印纹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商周时期,北方中原王朝对南方“荆蛮”、“扬越”的战事频繁,虽未能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直接的统治,但“扬越之地”一度成为商周的“南服”,迫使“荆蛮”臣服纳贡。《逸周书·王会》记载,周初营建雒邑告成,各方 诸侯 来贺,贡物中有“长沙鳖”一种,这是“长沙”一名见于史籍的最早记载。

古越文化与中原文化
商周时期中原文化的传人,长沙进入 青铜器时代 。长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盖的半地穴式房屋,过着氏族生活,主要以 石器 作为工具,生产上依靠刀耕火种。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铜铸造技术传入,开始使用和制造青铜工具铜斧,到 西周 后期出现了铜制大锄(一种重要的松土工具)、铜插(即耙,用于松土和起土的农具);而且还制造出了形制考究、纹饰精美的青铜容器、乐器。长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铜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艺水平,富有鲜明的越族风格; 1938年 宁乡 出士的着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铜器中珍品; 1959年 以来宁乡、 长沙县 出士的十几件铜镜,一般重70—80公斤,最大的221.5公斤,为 中国 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最大的商代铜镜。

荆楚文化与中原文化
东周 以后,进入 春秋时代 ,也是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年代,春秋末期, 楚国 (荆楚)的势力进入长沙。 战国 初期,越国灭 吴 ,楚越对峙开始,长沙成为楚国东南边睡的要塞。战国中期,楚国实行变法,国力强盛,对南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湖南全境纳入了楚国版图,长沙成为楚国南部的军事重镇,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广阔地域的政治军事中心,楚国在长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对长沙的进入,加上经过数百年的战争,古越人消失了,长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

楚人的南侵,带来了中原和江汉地区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经验,使长沙地区进入了 铁器时代 ,长沙结束了商周以来延续了1000多年的原始状态,直接进入封建社会。

楚国至楚怀王时国势日弱,诸侯各国特别是 秦国 对楚国多次发起战争,前222年,秦国大将 王翦 帅军南下,打败楚军在江南的余部,楚国以长沙为政治军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国所征服,楚国灭亡。长沙(湖南)作为楚地和楚国军事重镇的时间长达800多年。

秦汉时期
秦代的长沙郡
秦国 灭掉 楚国 ,在原楚 江南 之地设立“ 长沙郡 ”,之后就是 秦王朝 的诞生,长沙为 秦代36郡 之一,从秦代开始,长沙开始纳入中国统一的政治版图,并第一次明确地以一个 行政区域 载入史册。秦代 长沙郡 涵盖今湖南大部分、 湖北 以南、 江西 西北和 广东 的连县、 广西 的全州等地, 面积 几乎相当于今湖南全省,湘县为治所。

西汉时期长沙国与长沙王

秦朝 灭亡, 汉王朝 建立。 刘邦 称帝之后,公元 前202年 封 西汉王朝 开国功臣吴芮为长沙王,以原秦朝的长沙郡建长沙国,将湘县改名临湘县,临湘县驻所作为国都,也标志着 湖南 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 诸侯 国,长沙成为王国都城。长沙王是长沙国的最高统治者(最高官员),其王位世袭,但自 东汉 汉朝对诸侯王国改变体制之后即公元前144年,实际成为有名无实的番王了。长沙国从公元 前202年 始封至公元 7年 废除,存在200多年,长沙国先后分为“吴氏长沙国”和“刘氏长沙国”两个时期。

吴氏长沙国
古长沙城作为汉王番都,临湘古城位于长沙国的中心地带,为历代长沙王的驻所和长沙国的政治军事中心。古书《 水经注 》记载,临湘城(即古长沙城,史称临湘故城)系吴芮始封长沙王建筑。公元前157年,吴氏长沙国废除。

吴氏长沙国时期,为古代长沙历史上辉煌时期,政治上始终不渝维护国家统一,是西汉王朝的忠实诸侯王国。刘邦所封八个异姓诸侯王臧荼、韩信、英布等七个诸侯王全部消灭,唯独吴氏长沙国自始自终效忠朝廷,就是淮阴王英布(即长沙王吴芮之女婿)反叛,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还大义灭亲。吴氏长沙国自吴芮始封,到前156年其五世孙吴着死,因无子被撤除,共传5代,历时46年。王国的官吏制度与西汉朝廷相同,设有丞相(汉高祖初曾称柱国),由朝廷直接委任,名为辅佐诸王,实际上是派来掌握本国实权以控制地方的。

刘氏长沙国
前158年 文帝 之子文帝继位,重置长沙国,史称“刘氏长沙国”,公元前155年,景帝庶子刘发封为长沙王。刘发之长沙国正值西汉王朝大削诸侯王国势力的时候,至此,疆域广阔的长沙国分离出南部另立桂阳郡和零陵郡。自前155年封地,到 前145年 ,随着朝廷对诸侯番国管理体制的改变,这时的长沙国瞎地大为缩小,已析出桂阳郡和零陵郡,仅有临湘、罗、下集、益阳、连道、湘南、安城、丞阳、茶陵、攸、昭陵等13县;长沙国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实际权力,不得干预自己所辖诸侯国的政务,成为名义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改制以前称为“臣相”),下至县令全部由朝廷任免。

“刘氏长沙国”从刘发始封到刘舜被废,共传7代8王,历时164年,随西汉王朝灭亡而拆除。公元 8年 , 王莽 篡位自立为帝建“新朝”,长沙国改名“填蛮郡”,国都临湘改名“抚睦县”。

东汉长沙王、长沙国与临湘侯
王莽政权很快就被西汉末农民大起义所淹没。公元25年,原 西汉 皇室宗族、长沙定王刘发的后裔 刘秀 (即光武帝)拥兵称帝,又建立起一个汉朝,因以 洛阳 为都,史称 东汉 。由于全国各地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队伍和各色武装割据,刘秀又展开了统一全国的战争。公元 26年 (建武二年),刘秀遥封西汉末代长沙王刘舜之子刘兴为长沙王,复建长沙国,以控制 洞庭以南 的局势。到 29年 ,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长沙相韩福、桂阳太守张隆、零陵太守田翕、苍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锡光等,相率遣使贡献,悉封为列侯。至此,包括长沙在内的 湖南 全境正式归于东汉,长沙的归汉,对刘秀统一天下的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刘秀于 40年 (建武十六年)统一 中国 。长沙已早在 37年 ,刘秀以长沙王刘兴等“皆袭爵为王,不应经义”,将其改封为临湘侯,又将长沙国废除,改为长沙郡。

三国至隋唐五代时期
湘州改制为湖南和长沙建制史上的标志。由于长沙地理位置的重要,长沙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其地位与作用更加巩固。三国的长沙郡,行政范围基本局限于湘江以东地带,隋朝的长沙郡跨越湘江至整个湘中地区,从而基本上奠定了从此直到清代长沙建置的规模。隋朝的统一,湖南重归统一的中央政权之下,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往来与联系不断加强,获得了一个广阔和相对安定的空间。

东吴长沙郡
三国 时期, 219年 孙权 夺取长沙至 279年 西晋 灭 吴 ,长沙属于孙吴之地。孙权称帝后湖南政区发生变化,今湖南的大部大致属当时的南郡、武陵、零陵、桂阳、长沙、临贺、天门、衡阳、湘东、昭陵10郡,隶属 荆州 。

257年 ,长沙东部为衡东郡(治所翻县,今 衡阳市 ),西部为衡阳郡(治所湘乡县今湘乡县西),益阳县南部之地析出新阳县(今 宁乡县 ),治所在沩水上游(今宁乡县横市镇一带),属于衡阳郡。

265年 ,长沙郡的安成县(今属 江西省 )和豫章、庐陵两郡几县设立安成郡,长沙郡瞎地进一步缩小,共辖临湘、测阳、恢、醒陵、罗、 吴昌(汉昌改)、建宁、下集、蒲沂等9县,包括今长沙、岳阳、株洲 3市地以及今属 湖北 的通城、崇阳、蒲沂3县(市)地。

三国时期的长沙郡,上有州(荆州),下有 县 、 乡 、里,为孙吴时代的行政体制。除行政长官外,长沙郡属诸曹的设置(官名)已经颇为全备,有掌“选署功劳”的功曹、管赋税的田户曹、管造船的船曹;有负责由贮租米、布帛的仓吏,收贮租钱的库吏。县以下的乡也设有属吏,简胺中就出现了“东乡劝农掺”、“南乡劝农撮”的名称。此外,还有“司马”、“关丞”、“仓田曹”、“录事”等。(资料来源:依据“长沙走马楼”出土的简牍整理)。

西晋·南朝之湘州
西晋 统一中国后沿袭汉代分封制。 280年 (太康十年),晋武帝封其第六子司马乂为长沙王,以郡为国。西晋初期,长沙郡仍隶属荆州,以临湘为治所, 西晋至南朝的300年中,地方行政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长沙郡下辖临湘、浏阳、巴陵(280年分罗县置,今 岳阳 、临湘地)、罗、吴昌、醴陵、建宁、攸、下隽、蒲沂等10县。280年,新阳县改名新康县,县治迁到今宁乡县治以西10里的冷水铺及万寿山一带。 299年 ,晋惠帝分巴陵、下隽、蒲沂等县设立建昌郡,长沙郡辖地又一度减少。
湘州的建立 :西晋后期,由于北方势力侵扰,西晋统治重心南移,荆湘地区更为重要。 307年 (永嘉元年),晋怀帝司马炽从荆州分出长沙、建昌、湘东、衡阳、邵陵、营阳、桂阳、零陵等8郡另立湘州,以临湘(今长沙)为治所。湘州的设立,是古代湖南政治军事上的一件大事。

隋朝的改制
577年 ,北周灭北齐,重新统一了北方。 581年 ,北周外戚杨坚废周称帝,建立 隋朝 。 589年 (陈祯明三年|隋开皇九年正月),隋军渡过长江,攻克建康,陈朝灭亡。从此自西晋灭亡以来长达270多年的南北分裂局面结束。

隋统一中国,对南朝的政治体制实行改革。地方行政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废除郡一级。隋文帝时,以长沙有昭潭,改湘州为潭州,设立潭州总管府。
长沙郡废除,所辖的临湘县改为长沙县,并废浏阳、醴陵2县并入;
建宁县亦被废除,并入衡州(原湘东郡)的湘潭县。
隋炀帝时,进一步改制,废诸州总管府,裁并州县,改州为郡。潭州又改为长沙郡,辖长沙、衡山、益阳、邵阳4县,以长沙县为郡治。

长沙县辖地包括今 长沙 、 望城 、 浏阳 、醴陵4县(市)地。区域大小大致与现今长沙市辖区相当。
衡山县为原衡阳郡所辖,后湘乡、湘西2县并入,包括今 湘潭市 城区及 湘潭 、衡山、湘乡、双峰、涟源、 宁乡 等县(市)地。
益阳县亦为原衡阳郡辖,后废新康县并入,包括今 益阳市 城区及 桃江 、新化、 安化 、 宁乡 、涟源等县市地。
邵阳县为原邵陵郡所辖,后废扶夷、都梁2县并人,包括今 邵阳市 及邵阳、邵东、新邵、新化、武冈、洞口、隆回、新宁、城步、涟源等县市地。
盛世潭州
李靖 平定萧梁, 621年 长沙归于 唐朝 。唐王朝地方行政仍沿袭 隋朝 州(郡)、县两级制。636年(贞观十年),唐全国为10道,潭州属江南道。733年(开元二十一年),唐增为15道,潭州属江南西道。

唐朝初期,行政区划调整,将邵阳县划出,另立南梁(州),从长沙、益阳、衡山3县分别划置醴陵、新康(624年又归入益阳)、湘乡3县,南梁共辖6县。
潭州的县级区划也进行了调整
708年 (唐中宗景龙二年),分长沙县复置浏阳县,并将县治从居仁镇(令官渡镇)迁至今浏阳市所在地。
749年(唐玄宗天宝八年),衡山县改名湘潭县。潭州仍辖6县,即长沙、浏阳、醴陵、益阳、湘乡、湘潭,直至唐末。

621年湖湘初定,唐王朝在长沙设立潭州总管府,624年总管府改为都督府,管辖潭、衡、永、郴、连、南梁、南营、南云8州军事(624年为7州,南云不在内)。潭州都督府是唐代前期湖南地区的最高军事机关,行政长官为都督,但往往兼任潭州刺史,实行军政合一体制。长沙唐中央政府湖南军事机构所在地,唐前期军事上实行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全国各冲要之地设置军府,又称折冲府,直属中央。唐玄宗时改革军事,潭州设有桥口(今望城县乔口镇)和禄口(今株洲)、花石(在湘潭)守防。

唐代以前的长沙社会发展整体落后于中原地区,经过三国、两晋和南朝长达400年的经营开发,到唐前期,由于社会安定和历任州(郡)县官的治理,赶上了中原地区的发展,此时的长沙人丁昌盛、经济繁荣、文化灿烂。771年(大历六年)上任潭州刺史的张谓曾撰写了一篇《长沙土风碑铭》,唐代宗大历年间,诗人 杜甫 游长沙,曾写下了不少诗章,其《清明》一诗中有:“着处繁华矜是日,长沙干人万人出。渡头翠柳艳明眉 争道朱蹄骄齿膝”,也正是盛世长沙一日的写照。

湖南道治所
唐王朝 到 唐玄宗 时繁荣达顶峰,之后开始衰落,至“安史之乱”进入了它的中期,唐中期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 764年 (唐代宗广德二年),衡州设置湖南都团练守捉观察处置使,简称湖南观察使,辖衡、潭、邵、永、道5州; 768年 (大历三年),辖区也有所扩大,增加了郴、连2州,长沙成为湖南道的治所。至此长沙等地从原江南西道分离出来,单独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即湖南道,“湖南”一词开始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在历史上出现。

湖南观察使设立及迁治长沙,为朝廷稳定湖南局势采取重要措施,然而却引起了湖湘武将们的不满。安史之乱后,地方兵将大多骄横跋屋,不服驾驭,“喜则连横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 当时驻防长沙等地的正是这样一批骄兵悍将。至安史之乱之后,江南一带分裂割据渐涨,湖南一带斗争表现为湖南观察使与悍将骄兵的激烈冲突,而长沙正处于这一冲突的中心地带。 770年 (大历五年),湖南道迁治长沙仅仅2年之久,湖南兵马使臧即带领一班骄兵起而造乱,肆虐长沙,杀死潭州刺史兼湖南观察使崔灌,演出了一场“兵变”恶剧。发生于770—780年的长沙减价兵变和邵州王国良事件,即表明分裂割据势力已经在湖南兴起。

楚国王都
五代十国 时期,此时的湖湘地区出现了一个由 马殷 建立的 楚国 ,原唐朝湖南道治所的长沙即为其都城,至此长沙进入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马)楚国时代。马楚政权时期,马殷政治上采取“上奉天子、下抚士民”、内靖乱军、外御强藩等政策,使人民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经济上,采取兴修水利、奖励农桑、发展茶业、提倡纺织、通商中原等措施,长沙以及湖南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期间楚国与北方各个政权的贸易以茶叶为主,湖南的茶叶从此全国闻名。 参见: 五代十国·楚国

军阀割据
951年 ,南唐大将边镐灭 楚 , 湖南 重新回到军阀割据 南唐即以边镐为武安军节度使,驻节潭州; 952年 10月,刘言乘潭州民情怨愤之机,派王逵、周行逢家兵攻打潭州;南唐在长沙的统治仅一年,即烟消云散。

刘言占据湖南后,湖南的政治、军事重心一度从长沙移至今天的常德市; 953年 刘言被周行逢与王逵合谋囚杀。
周行逢为武清军节度使,权知潭州军府事,驻长沙;周行逢主政湖南之后力“矫前人之弊”,以严刑峻法处置悍将,整肃贪官,从此,沅湘间的战乱一度停息下来; 962年 10月(建隆三年九月),周行逢去世。 962年l 1月,张文表获知周去世消息起兵叛乱 随即以去朗州吊丧为名率兵直赴潭州,镇守潭州的廖简被杀于酒宴席上,占领了潭州。963年 宋朝 占领长沙。
宋代湖南路治所
963年宋军占领潭州,宋太祖规定潭、朗两州“直隶京师,长吏得自行奏事。”原武安军、武平军的建置废除,朗州作为湖南军事政治中心,“在潭州之上”的地位也随之消失了。宋朝统一中国之后,为防止藩镇割据,规定州、郡长官必须由文臣担任,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改以前“太守、刺史和县令、县长”的称谓为“知×州(县)事”,简称知州(县)。
997年 (至道三年),宋真宗正式改道为路,全国为15路。原湖南道改为荆湖南路,潭州为治所。真宗( 998年 —— 1022年 )时,荆湖南路的转运使司、提点刑狱使司和安抚使司相继设立,三大衙门都设于潭州城内,其安抚使并由潭州知州兼任,长沙又成为湖南9州、军、监的政治军事中心。

宋代潭州区划的调整
宋代 是长沙历史发展的十分重要的时期。在这300多年中,长沙作为湖南政治军事中心的地位更为巩固,长沙行政区划的格局基本定形,后来长沙地区在 元 、 明 、 清 三代长达600多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宋朝初期和中期,潭州行政区划也经历多次调整。

965年 (乾德三年),废除马楚政权末期设立的龙喜县将 长沙县 东的常丰场升为县(973年又并入长沙县);原属岳州的湘阴县划属潭州。
977年 (太平兴国二年),分长沙6乡置 宁乡县 ,以原唐代新康县玉潭镇(即今宁乡县城)为治所。
993年 (淳化四年),原属衡州的衡山县划予潭州。
1073年 (熙宁六年),大臣章享巡察湖南开梅山,分湘乡、邵阳、益阳、宁乡4县地设 安化县 。
1098年 (元符元年),分长沙县5乡、 湘潭县 2乡置善化县,县治即附于潭州城内。至宋末,潭州共辖长沙、善化、宁乡、 浏阳 、 湘阴 、益阳、湘潭、澧陵、湘乡、安化、佼、衡山等12县,是荆湖南路各州中人口最多、地域最广的一州。
宋代长沙发生的重大事件
两宋之交时长沙一度为天下注目、太快人心之处。l126年8月, 北宋 奸臣“六贼”之首蔡京流放 广东 ,行至潭州而死。次年, 南宋 朝廷惩处叛国之臣,伪“楚皇帝”张邦昌被贬至潭州“安置”,后于l1月下诏赐死。

宋代政局相对稳定,由于统治者实行与民休息政策和一些贤臣清吏的治理,长沙 经济 的发展赶上和超过了中原地区。 文化 上,长沙 岳麓书院 的创立,胡安国、胡宏父子和 朱熹 、张拭在长沙讲学兴教,长沙成为着名的湖湘文化之都。长沙城市的规模扩大,其城垣直至清末也没有超过,城内已打破坊市界限,商业繁荣,人口稠密,已蔚然而为“湖湘一大都会”。

南宋初,湖南民族、军阀矛盾尖锐,动乱不已。建炎四年正月, 金 兵攻陷长沙,屠城而去;先后有马友、杜彦、孔彦舟等几股溃兵、土匪武装涌入长沙,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l130年, 洞庭湖 区爆发了着名的钟相、杨幺起义,湖南人民纷纷响应,潭州的宁乡、益阳、湘阴、安化等县也成为义军占领区。短短2年,长沙城垣残破,十室九空,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向子甄乃率所属移驻攸县。
1131年 2月(绍兴元年正月),南宋王朝曾改荆湖南、北路为荆湖东、西路,分别以鄂州、鼎州(今常德市)为治所,潭州属东路。1131年,又恢复旧制,仍以潭州为南路治所。南宋初,潭州为沿江6大帅府之一,有宰相李纲、张浚,大将韩世忠、王理、岳飞等先后来到长沙。
l132年,李纲任湖广宣抚使兼知潭州,次年10月,宋朝廷以禁军疲沓不堪战事,划分诸统兵大将辖区,潭州先为王理辖区,后因其作战无能,又代之以名将 岳飞 ,长沙又成了声震中外的岳家军的驻防地。在镇压杨么起义的战争中,李纲、张浚、岳飞先后以统帅身份坐镇长沙,指挥潭、鼎、岳、辰、澧等州和湖北的各路军队,先后招降黄佐、周伦、杨钦等义军将领,瓦解义军20余万人,避免了一场血腥屠杀。
南宋中后期,长沙时局相对稳定,有重臣名将刘镐、张孝祥、辛弃疾、周必大、真德秀、魏了翁、向士壁、汪立信、 文天祥 、李芾等任职长沙,支撑南宋王朝湖南大局。辛弃疾创飞虎军,张孝祥、真德秀为政廉洁,文天祥治狱清平,都为长沙留下了一段佳话。而向士壁、张唐(张浚之曾孙)、李芾潭州抗击 元 军,悲壮激烈,为宋代长沙添上了英雄的色彩

Ⅳ 明朝的番王制度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Ⅳ 广西在明朝时有那几个番王

靖江王是明代分封于广西的一个藩王,建藩于广西桂林。靖江王是中国历史上传袭最长的藩王,自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就藩桂林(靖江府),至南明永历四年(清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藩国结束,共历经二百八十年,传袭十三世、十四任王。

Ⅵ 红楼梦里探春嫁的是哪里的番王

根据刘心武先生的探轶,探春是被皇上和番,远嫁到了茜香国。
贾探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庶出妹妹,赵姨娘所生,与贾环同母。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为人精明能干,擅长书法,从十二钗的判词中推断最终远嫁他方。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 玫瑰花"之诨名。她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强烈,所以对处于婢妾地位的生母赵姨娘轻蔑厌恶。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讲稿--探春篇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赛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谜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象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 ”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性的阴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Ⅶ 藩王作乱一直是历代君主的难题,为何这些朝代却没有

在历史上的许多朝代中,番王都是一个特别大的难题,建朝初期为了边疆安定与安抚人心,又不得不各地封王,这就致使如何削番成为每个朝代不得不考虑的难题,甚至不少朝代兵戈相见,但有两个朝代却从没有过这种困扰。

第一个朝代就是秦朝,秦朝刚结束了混乱的春秋战国时期,为避免再次出现诸侯割据的现象,秦始皇将分封制废除,重新建立郡县制,使各机构互相牵制,互相监督。而且在胡亥继位后,几乎将所有皇室宗亲以各种理由屠杀完毕。虽然秦朝只存在了十几年,但不得不说郡县制在当时是极大的进步。

还有另外一个王朝就是宋朝,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就是宋朝时极大程度上重文轻武,甚至在宋朝后期无将可用,任人宰割。在建立政权后,它并没有像其它各朝一样将各功臣遣往各地,而且宋朝的王侯没有兵权,在他们过世之后朝廷就有权收回爵位。

而赵匡胤在目睹了前朝的混乱之后,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也像前朝一样为了争权夺利自相残杀,所以从赵匡胤建国初期开始就规定以后得王爷都没有什么实权,甚至不得随意离开京城。所以宋朝也并没有爆发什么番王作乱。但也正是因为如此,金军进京时将赵氏宗亲几乎全部杀死,由此可见,不赋予宗氏权利也并不见得是好事。

除此之外,在清朝时,除了建国初期分封了一些亲王外,后期也将各皇子都留在京师,并不赋予其兵权,所以除了吴三桂外,也并没有爆发同姓亲王作乱之事。

番王作乱一直是一个千古难题,即使到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有发生,并没能完全杜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心的不知满足与对权利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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