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说是违章建筑,怎么办,可以补办手续吗
违建房的处理方式
(一)违建定会拆除的类型
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的房屋。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建不会被拆除的类型
1、一户有多家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准绳,但是这多个宅基空中积加起来也没有超出当地宅基地应批准的面积的,能够确权,地上房屋也不用撤除了。
2、经过合法的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不需求撤除。
3、经过合法手腕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能够确权。例如本村村民之间经过买卖、互换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但是假如超越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的村民手中买来的房屋因这一买卖行为违背法律规则,也是无法确权的。
4、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违建,若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拆除。
Ⅱ 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违章建筑常与征收相伴,为了避免被征收人房屋在征收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Ⅲ 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可以不拆吗
不可以,首先是违章建筑,其次是历史遗留,这个问题不拆的前提是:历史遗留但不违章。
1、违章建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是需要拆除掉的,原因可能是影响市容市貌或者是影响整体规划等。
2、违章建筑之所以被遗留肯定是因为有问题交织,历任领导都不愿意去碰这个烫手山芋所以遗留。
3、以前没拆现在要拆很可能是因为当下这个领导在任期间的文件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施加压力,领导们出于对政绩考核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的考虑,必然会拆掉的,不拆掉这个建筑,上面问责下来,他是要追责的。一旦进入追责,会有更多问题暴露。
(3)历史遗留问题的违建物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违建简介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Ⅳ 历史存量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法律分析:历史遗留的违建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允许存量型“违法建设”进行不动产登记
允许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进行不动产登记,一方面是保证其暂存期间与合法房屋在登记义务方面的一致性——只有经过登记,缴纳登记费用,才能够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另一方面,则是利于“违法建筑”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的“情况查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那么,通过存量型“违法建设”的事前登记,无疑将对具体征收过程中的调查工作提供很大便利。
另外,对于违法建设行为人来说,不动产登记则能够确定其对建筑物的财产权利边界。由于允许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暂存,在暂存期间,建设行为人的财产归属权益是被默许为合法的,故而这种权利的确认也将增加其财产安全系数。
(二)增加存量型“违法建筑”的纳税义务
为与前述一项制度构建相匹配,还应当增加存量型“违法建筑”的纳税义务。在国外以及我国台湾、澳门等地区均存在这种操作路径。向违法建设行为人征税,一方面有助于合法建筑税赋公平及市场正常秩序的建立,避免不诚信者、违法者得利的“冤大头”现象,另一方面也将潜在的违法建设行为人考量税收之经济负担,抑制其建设热情,从而达到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新增的目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Ⅳ 国有土地上历史遗留问题建筑怎么处理
遗留建筑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改建重建,建筑无法使用后,由政府收回土地。
Ⅵ 二十年前的违建房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违章建筑,不管过了多久都是需要拆除的,不过可以去相关部门补办手续。面对程序性违章建筑,并未违反城市规划,而只是没有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一般可以补办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对于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按照法律的规定,也可以确认其房屋所有权,从而转化为合法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Ⅶ 违建历史遗留问题的界定
法律分析:违建问题的界定由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违建历史遗留问题属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事项,由县级政府以上及相关部门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Ⅷ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该如何处理
摘要 1.我国法律当中的有保护性条款
Ⅸ 存在多年的违建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具体内容为: (一)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 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 2、罚款的数额。应以违法部分的工程造价来计算。因为适用法律有一个通用原则,就是“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即在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下,对违法当事人实施处罚,一般是就轻就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Ⅹ 浙江省金华浦江农村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可去相关部门说明这个,他们调查之后即可进行处理。
浙江省金华浦江农村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可以在当地的相关部门上报说明一下,他们调查了这个之后会进行处理的。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