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化遗产的概念是什么
文化遗产的概念是: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财富。从存在形态上分为物质文化遗产(有形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
文化遗产的主要影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
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中国的昆曲和古琴以及新疆的木卡姆和与蒙古国联合申办的蒙古长调。
B.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历史成因和现状分别是什么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往往侧重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当然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能不能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呢?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当今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都有着浓厚的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也表现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我们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的过程、商品化的过程、去神圣化的过程、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渊源
“非遗”是先辈通过日常生活的运用而留存到今天的文化财富。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生成又不断发展流变至今,虽然随着族群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但对遗产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感是始终不变的。今天的“非遗”,如何保留遗迹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而减少人造的成分、如何继续保持日常性而减少节庆性、如何增强实用性而减少表演性、如何体现民间性而减少官方性,这才是还原前人的遗产对今天后人的作用,失却了这种作用,遗产就成了包袱。特别是今天看到的“非遗”,大部分是农耕时代形成并在相对封闭落后的地方保存下来,能否在现代化的大潮中继续发挥作用、如何避免被现代性同化而发挥作用,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孝子贤孙必须考虑的问题。
“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
“保护”一词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性。任何事物都有产生、成长、延续、消亡的过程,“非遗”的未来,同样在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中。“非遗”自身如果没有足够的生命力继续发展下去,我们今天的保护就成了对“非遗”的临终关怀。当一个“非遗”不能让后人自觉传承而需外力被动留存时,我们不能不考虑其维持的时间有多久?当一个“非遗”要靠项目申报的方式来保护而自身难以维系时,我们不能不想到有多少没有被列入申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没有关注到的偏远村落苟延残喘直到停止呼吸并随着岁月渐渐流失?现代化的冲击,商品化的影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当一个文化项目被装进保护的温室里,供后人从外部考察、观看、品味的时候,也许已经是一种凭吊了!
“名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同
我们基于西方的学术理念、按照西方文化分类方式和程序进行申报,也因为符合西方的价值评判标准而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这个过程中,“非遗”本身可能被肢解,系统的整体性可能被碎片化、活态性演变成标本化而走失了“非遗”原来的模样。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保护,不是因为好看,而是因为有用!如果“非遗”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跟古董和艺术品收藏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非物质的无形的遗产更加重要,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情感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习惯,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1]
C. 中国文化遗产的遗产历程
1985年,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侯仁之起草并与阳含熙、郑孝燮和罗哲文另外三位委员联名向政协第六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我国应尽早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积极争取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以利于中国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存和保护》的提案。由此展开了中国加入保护世界遗产的进程。1985年11月22日,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1987年,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及开始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并于同年首批便有6个世界遗产获成功申报。
截至2012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3项(包括自然遗产9项,文化遗产30项,双重遗产4项),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意大利(47项,含跨国项目)和西班牙(44项,含跨国项目)。 2013年6月21日和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7届会议正式通过决议,分别将中国云南东南部红河自治州哈尼梯田和新疆天山列入最新的世界着名遗产名录。 2014年6月22日上午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大运河项目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跨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2项和第33项世界文化遗产。其中“丝绸之路”是中国首次进行跨国联合申遗。至此,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7项,继续稳居世界第二。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与澳大利亚并列),其中首都北京拥有6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而苏州是至今唯一承办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中国城市(2004年,第28届)。 中国5000年文化蕴藏了不可估计的文化遗产,中国文化石世界之窗。
D. 什么是历史文化遗产
首先提醒一下,“历史文化遗产”提法不周全,所以请允许我按照国际惯例为您解释一下所谓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的定义与标准
一、什么是世界文化遗产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现代化进程迅猛如潮.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约主要考虑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要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考虑到鉴于威胁这类遗产的新危险的规模和严重性,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通过提供集体性援助来参与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缔约国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由缔约国申报,经世界遗产中心组织权威专家考察、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称为世界文化遗产。
二、联合国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义务
根据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自然景观,提供下列保护:(一)不分国籍,都受到联合国成员集体保护.战争情况下不得列入攻击范围。(二)提供本国所不具备的专家、技术、仪器等帮助。(三)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
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与要求
(一)文化遗产的定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对文化遗产的定义有文物、建筑群、遗址三条,其中"遗址"的定义是: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自然与人类结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的地区。
(二)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
1、申报项目自身价值 (1)代表一种独特的成就,一种创造性天才的杰作。(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莱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中,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3)能为一种已经消失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4)可作为一种类型建筑群或景观的杰作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的作品。(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变化之下.容易损毁的地址。(6)与现行传统思想、信仰或文化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关联,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实物。
2、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保护该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该遗产项目环境的协调及对不协调状况的克服程度。
四、申报渠道和程序向国际社会申报世界遗产是国家行为。
总协调机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推举出的世界遗产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的世界遗产中心兼任其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问机构。为确保世界遗产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其相关事项要建立在独立的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保护世界自然资源联盟"和"国际文物修复研究中心"研讨、论证的基础上议决。其中,审定新的世界遗产,主要要经前两个非政府间机构进行专业考察和综合论证。文化遗产的考察论证一般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进行。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文物局。报送世界遗产申报项目,要报请国务院批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运作方针规定,缔约各国应将本国今后5-10年拟申报世界遗产的单位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通报世界遗产中心备案。然后,每年(殷墟为2002年)的元月底,按照统一规定的严格格式和内容将本国自认为条件已经完全成熟的预备项目正式申报文本(包括文字、图纸、幻灯、照片、录像或光盘等)送达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中心将把有关材料转达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在当年夏秋之际,由相关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考察和论证,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殷墟为2003年)的4月份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新的(上一年)世界遗产申报项目,提出建议16月份,世界遗产委员会全会投票表决,选出新一轮世界遗产。程序规定,一旦申报失败,在近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如再次申报.极其困难。
五、目前中国世界遗产工作现状
现在,世界上有162个国家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已有690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成为该公约缔约国,虽起步较晚,但却后来居上。自1987年我国拥有第一批世界遗产以来,至今已有27个世界遗产项目,遗产数目排在意大利、西班牙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中国27处世界遗产中,有20处文化遗产3处自然遗产,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
E.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来历
1、长城
长城修筑的历史可上溯到西周时期,发生在首都镐京(今陕西西安)的着名典故“烽火戏诸侯”就源于此。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争霸,互相防守,长城修筑进入第一个高潮,但此时修筑的长度都比较短。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连接和修缮战国长城,始有万里长城之称。明朝是最后一个大修长城的朝代,今天人们所看到的长城多是此时修筑。
F. 历史遗产的意思是什么
历史遗产
人类在历史活动中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因此,历史遗产不仅是人类赖以生活和生产的基础,而且是人类创造新的历史,推动历史发展的前提。对待历史遗产无论是全部肯定还是全部否定都不是正确的态度。马克思主义对历史遗产采取的“批判地继承”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其目的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进而推陈出新。因“精华”和“糟粕”往往混杂一体,因此对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不应简单抛弃,一概排斥。在历史研究中,对于“史学遗产”,即作为“精神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历代史学家的成果,同样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通过分析这些史学家及他们的理论、方法和着作在史学发展中的作用,取其精华,并结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及史学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推动史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充分发展。
(马国泉,张品兴,高聚成 主编.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
历史遗产
又称“历史文化遗产”。人类已往的活动过程中所创造的,并以各种方式遗留下来的种种财富的总和。历史遗产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丰富,一般地讲,在总体上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精神文化遗产两部分。人类的历史活动,从宏观意义上讲,是由人与自然界之间发生关系的活动即生产活动,和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的活动即社会活动构成的。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中,不断增长智慧,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人类自身,不断地创造、积累和总结经验,这些智慧和经验就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财富。这些文化财富,随着历史的前进,一部分逐渐转化为物质形态(如各种生产工具、设备、生活用具、宫室房屋、衣饰装束、工具、生活装饰品,等等),成为“物质文化遗产”;另一部分逐渐转化为精神形态(如分门别类的科学文化知识、手工业与畜牧业和渔业等各类专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理想和情操、道德和礼义、习俗和风尚、生活方式、兴趣和爱好、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经验教训、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哲学等文化成果,等等),成为“精神文化遗产”。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经常处于互相影响、互为作用、相互转化的运动过程中。历史遗产是由整个人类创造的,其中社会生产者、劳动者是主要创造者。由于人类社会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向前发展的,其发展过程总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历史上每一时代都是在前代的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历史遗产的积累,从总体上看,无论从质的方面或是从量的方面来看,都是后来居上,日趋丰富的。
(蒋大椿,陈启能 主编.史学理论大辞典.)
G. 世界遗产的发展历程
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阿斯旺大坝,可能会淹没尼罗河谷里的珍贵古迹,比如阿布辛贝神殿。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努比亚行动计划”,阿布辛贝神殿和菲莱神殿等古迹被仔细地分解,然后运到高地,再一块块地重组装起来。这个保护行动共耗资八千万美元,其中有四千万美元是由50多个国家集资的。这次行动被认为非常成功,并且促进了其它类似的保护行动,比如挽救意大利的水城威尼斯、巴基斯坦的摩亨佐-达罗遗址、印度尼西亚的婆罗浮屠等。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起草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协定。
1973年,美国最先加入公约组织,有大约180个国家加入。
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召开会议,评审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包括:①文物,②建筑群,③遗址。世界自然遗产包括:①地质和生物结构的自然面貌,② 濒危动植物生态区,③天然名胜。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提出把“文化景观遗产”纳入《世界遗产目录》中的,专门代表《保护世界文化与遗产公约》第一条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遗产包括:①园林和公园景观,②有机进化的景观(人类历史演变的物证),③关联性文化景观。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一个世界文化遗产的延伸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也叫做“世界记忆工程”或者“世界记忆名录”),目的是抢救和保护文献记录,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以便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激发创造力。这是跟《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并列的项目,一般也被当做世界遗产的整体内容。
1998年,奥地利塞默林铁路,1999年印度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延伸出一个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线性文化遗产”类型。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设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即GIAHS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组织开展对国际湿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战略,设立“湿地遗产”项目。
H.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1949年以后,新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阶段,即单一体系,双层次保护体系,多层次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