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行政决策过程各个阶段的主要内容。
首先,从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来看,宪法明确规定,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究竟执行什么?当然是执行由人民自己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即人民的意志。这种意志的集中体现,就是宪法和法律。因此,国家行政机关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是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意志能不能实现的重大原则问题,而这一点恰恰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本质要求。
其次,从政府行政权的作用范围来看,政府工作几乎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涉及到公民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以及学习、工作、劳动和衣食住行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这就是说,国家行政管理是整个国家管理活动中范围最大的一块。因此,国家行政管理法治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甚至决定着整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法治化的进程。
第三,从政府行政权行使的特点来看,现代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讲求“效率”,二是讲求“民主”,否则就会出现办事拖拉或者行政专横。中外历史上既不讲效率、更不讲民主的政府比比皆是;只讲效率而不懂得或者不可能讲民主的政府也不在少数。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时,提出了用法律控制行政权的理论,但在实际效果上,较为普遍的现象是理论与实际脱离,宪法、法律的规定与现实脱节。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各级政府行政权的行使,不仅需要而且完全能够把效率和民主统一起来,成为真正高效、民主的政府。这种统一的最佳途径,就是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
第四,从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的数量来看,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因此,政府能不能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着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
第五,从现代国家管理的基本要求来看,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已经引起政府对经济宏观管理的思维方式、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的重大变化,政府行为法律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遍要求,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管理水平,特别是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㈡ 中国历代中原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些阶段各阶段特点是什么
行政区划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随着朝代的更迭,其最明显的变化特征莫过于行政区划的变化。从行政区划的定义可知,其变化过程是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同步的,因而地方的行政区划和中央政府便会产生分权和集权的矛盾,而这也是推动行政区划变动的主要动力。可以说,中国行政区划的变迁史也就是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调整史。如:周代:分封制、井田制;秦汉:郡县制,郡以上九州--13州设刺史负责监察,无行政职能。隋唐:州县制,道、州、县,其上设置“道”负责监察,又有节度使;宋:州县制,路、府、州、县;明清:行省制度,省、府、州、县 。
具体从政区地理的角度来看,行政区划基本上遵循四个要素,即中央到地方分几个层次进行管理;行政区面积范围;国家内部政区间的界线;行政中心的选择。
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意味着行政区划的变迁,而这种变迁也在很大程度上综合反映了我国人文地理面貌的变化。
1.分封制(奴隶社会)
西周时实行的政治统治形式,即周王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将望族功臣及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以拱卫王室。结果巩固并扩大了周王朝的奴隶制国家政权。但分封制的存在,事实上使统一的奴隶制国家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后来随着各地实力发展的不平衡,形成了春秋战国的争霸战争,分封制瓦解。
2.郡县制
秦统一后在全国推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即将全国划分为郡、县两级行政区。郡县长官均由皇帝任命,代表中央管理地方。郡县制为以后历代王朝所继承,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前期重要的地方制度。
3.行省制
元朝时在各地设行中书省,作为中央政府的代表机构,负责管理地方。从此,“省”成为地方行政区名称。省的划分为以后所沿用,清朝前期,全国划分为18省,5个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臣辖区,共25个省级行政区域和蒙古盟旗等。
4.土司制度
元朝时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制度,即设立宣慰司等机关,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司长官,可以世袭但必须忠于朝廷。明清时期经过改土归流,逐渐废除了土司制度。
5.规律
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官衔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
总结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变化,可以看出在两千多年间,我国行政体系经历过几次重大的变化。其表现为以下特点;首先以监察区划或军事区划转变而来;其次随着时间的推移,行政区划层级呈下降趋势;第三,历史时期的行政区划以三级制为主;最后,地方首长多由中央派出官转变而来。
㈢ 简述中国古代行政管理体系的变化特点
中国古代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发展
随着国家管理职能的增加,当代各国行政管理组织机构越来越庞大,行政职能管理部门越来越多,行政管理体制也愈臻完善。当代庞大且完善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不是自古就有的,它经历了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而演变的。
古代的社会行政管理组织可进行多种分类。按其组织结构的空间形式,可分为直线制和直线—职能制,用社会学的术语,则分为家庭式和科层制。由于社会学和管理学的出发点不同,上述两类概念既有相通之处又并不完全对等。科层制和直线—职能式基本相似,家庭式和直线制则有较大的区别。
一、古代社会行政管理组织分类与历史分期
家庭式管理组织犹如一个家庭,它只存在一个最高管理者—相当于家庭里的家长,且只有一个管理层级。而直线制组织系统有多个管理层级,各层的管理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若干人组成的一个领导集团。直线制是由家庭式发展而来的。在古代原始社会以及近现代的一些处于原始社会形态的少数民族地区,直线制的社会行政管理系统又是由家庭式这种基本管理组织单元构成的。家庭式和直线制都没有职能管理机关或官员,科层制和直线—职能制则有职能管理机关或官员,它们实行分科执掌,分层负责。直线制和家庭式社会管理组织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直线制经历了一个从单一层次的家庭式向多层次的直线制发展的历史过程。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以及管理职能的增加,直线制的发展势头减弱,在此基础上,萌芽和产生了直线—职能制(或科层制)的管理组织。这一时期,正是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交替时期。
二、古代直线制杜会管理组织的产生、演变和发展
(一)家庭式社会管理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氏族的产生,标志着社会管理的开始。单纯从组织结构看,它是直线式的。如果综合其社会属性,它又是家庭式的,是一种家庭式的社会管理组织形式。氏族作为一个社会管理组织系统,有自己的引力中心,就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一一氏族议事会或氏族大会。但氏族议事会和氏族大会不是常设机构,为了维持氏族作为一个社会管理组织系统连续存在下去,遂产生了氏族首领。氏族首领在议事会或氏族大会闭会期间,作为其代表进行对外交往和处理氏族内部日常事务。随着首领职位的产生,在氏族组织里就出现了管理上决策和执行的分离。氏族议事会或氏族大会负责选举和罢免首领以及对有关氏族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氏族内部的一切日常事务活动的具体指挥、组织和管理,对外交往的具体实施,都由氏族首领负责。
(二)多层次直线式社会管理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在高度民主化的、首领权威很有限的氏族组织里,在澎于集体决策时,大家的意愿不易得到统一,:必然使决策的实施在氏族内部遇到阻力,从而产生离散力。这种离散力是随着氏族组织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而增大的。其次,由于氏族人口大多以及社会的发展,氏族内部的事务和对外交往事务也大量增加,在没有职能机关和官员协助的情况下,首领一个人无法完成对集体决策的有效执行和实施,由此也增加了氏族成员的离散力。离散力的增大,必然使向心力减弱,当两者的平衡点被破坏及至离散力大于向心力时,氏族便发生了分离。一个氏族分离成了多个氏族。一个母氏族分离出来的子氏族与母氏族一起,在向心力与离散力达到新的平衡的基础上,又联合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管理组织—胞族。胞族仍然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实行集体决策(包括选举和罢免首领)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民主型社会管理组织。但其最高权力机关的胞族大会成员为各氏族之首领,且具社会性质的管理层级增加了。因此,胞族是最早的一种直线式社会管理组织。
每一个胞族组织成员,首先围绕氏族的引力中心—氏族大会和首领构成第一层次的管理组织系统,然后各氏族又围绕胞族大会或首领形成第二层次(中心层级)的组织管理系统。古罗马人的库里亚(curia的译音,意指胞族)就是这种形式的组织。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氏族开始奉行族外婚,不同胞族成员因为婚嫁,就在不同胞族或氏族之间,形成了一定的血缘和姻亲关系,由此而产生了新的向心力。使各个具有血缘和姻亲关系的胞族或氏族,又联合组成了一种具有更多层次的社会管理组织—部落。
三、古代杜会直线—职能制行政管理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一)直线—职能制行政管理组织的形成
由于部落之间经常的战争,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开始出现了阶级分化。失败者被俘虏后,最初被胜利者杀掉,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俘虏成了胜利者的奴隶,劳动产品也逐渐有了一定剩余。此时,部落的各级首领依靠在长期的战争中建立起来的军事实力和权威,强化了自己作为首领的权力,对外肆意侵略和掠夺,对内代替了民主。他们开始将俘获的奴隶和战利品以及集体劳动的剩余产品据为己有,成为部落内部的富有者。人类从此被分成了三个等级:由部落各级首领演化而成的奴隶主阶级,部落内部一般成员形成了平民阶级,失败者被俘获后成为奴隶阶级。奴隶主和奴隶这两大对抗阶级的形成,就产生了奴隶制的国家。蓦获{奴隶制国家已经突破了血缘和姻亲关系的限制,它是按区域组织起来的,它是规模和范围都比部落要大。组织规模的扩大,统治阶级内部权利分配的不平衡,带来了组织系统中离散力的增大和向心力的减小。加上被统治阶级反抗而产生的强大离散力,它们共同威胁着组织系统的稳定。为此,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就要成为强大的引力中心,产生强大的引力场,以削弱各种威胁组织系统的稳定的离散力。这个引力场就是从属于最高统治者的国家暴力机关—军队、警察、监狱、法庭。这些暴力权力机关是协助奴隶主国家总头子进行管理的专门的职能管理机构。
为了维持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军事任务的需要,并满足统治阶级的享乐需求,又相应建立了一定的财政、经济等方面的职能管理机构,它们在暴力权力机关的配合下,执行对奴隶阶级和一般平民阶级的剥削职能。因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这时,以前的社会管理组织就变成了具有阶级属性的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直线式结构的管理组织就发展成了直线一一职能式管理组织。直线一职能式的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系统就应运而生了。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 —夏朝以及以后的商朝,建立的都是这种个人独裁的直线-一职能式国家行政管理组织。
但奴隶社会初期的直线—一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在结构上是不完备的。职能管理部门一般只存在于中央最高管理层级,职能部门也不健全,且相当一部分职能部门和官员仅只服务于王室内部。故它只能算是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的初态。随着社会的发展,全国性管理职能的增加和各层次管理范围的扩大,至奴隶社会中、后期,直线—职能式的行政管理组织结构才基本形成。如我国奴隶社会后期的周王朝,就不仅王朝中央有职能管理部门和官员,就是诸侯国这一层级,也设立了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和官员,而且各层级的职能管理部门是相当庞大的。
我国奴隶社会的周王朝,其疆域之广,范围之大,在当时世界上是少见的。为了实现有效的领导和管理,周武王在克商后,实行了宗法分封制。就是把广大的土地和奴隶,分给天子的兄弟、亲戚及有汗马功劳的肩从们,让他们到各地去作诸侯,进行分区管理,辅翼王室。为了使各封国产生的离散力尽可能小,分封基本是按王室的血缘亲疏关系进行的。例如在周初分封的七十一个诸侯国中,周天子的亲族及同姓子弟就占五十三人。在诸侯国里,也仍然按宗法血缘关系向下进行同样的分封。这种宗法分封制,是上级对下级分封,下级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述职等义务。在直线层次上,下级特别是诸侯这一级,享有极大的管理自主权。因此,周王朝的行政管理组织系统在宗法分封制下就是一种极为分权的直线—职能式。这种形式是适应当时生产的发展水平的,是与当时商品经济不发达、各地区经济往来较少、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部落之间社会发展的快慢还有较大的差别等状况相适应的。它有利于管理系统中的各层级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自主的管理。由于以血缘亲疏关系为基础,加上周王天子较之各诸侯有强大得多的军事实力,在刚刚从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不久时,由此产生的向心力就大大超过了规模和范围扩大而产生的离散力,维持了周王朝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系统的稳定和存续。但这种极为分权的直线—职能式组织,由于分封实行长幼世袭制,随着世代血缘关系的疏远,加上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落后,中央没有其它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手段,使各诸侯国在军事经济实力膨胀的基础上,产生了极大的离散力,不听从中央的调遣,中央的权力渐弱,使周王朝在春秋以后就名存实亡了。就是在诸侯国,也出现了诸侯王权力减弱、卿大夫几分天下的现象。从而形成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或“自大夫出”的局面。
(二)直线-一一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的发展、完善和僵化
实践表明,宗法分封制的极为分权的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了。于是,进入社会以后,为了加强帝王的极权统治,避免大权旁落或下移,以任免制代替了分封制,直线—职能式组织的纵向和横向结构也发生了几度变化,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是制度得到高度发展、社会延续最长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同时,主义的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的发展也最为显着,最为完善,甚至于后来几成僵化状态。早在战国时期,中原各国就开始改变原有的宗法分封的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
横向职能结构上,国王之下设立将和相两位官员分别负责军事和行政事务。直线层次上,地方机构开始确立了郡县制,郡县一级分别有军事和民政官员。秦始皇统一中原后,由于管理庞大帝国的需要,强化了制的直线—职能式行政管理组织系统。
秦始皇是全国至高无上的最高统治者,中央职能管理机构有垂相府、太尉府和监察御史府,分别主管政务、军事和督察百官,监察御史府还兼任皇帝的秘书处的职责。三府之永相、太尉、监察御史史称“三公”。三公之下有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侍卫皇帝的郎中令,负责宫庭守卫的卫尉,掌管皇帝车马的太仆,管理皇族事务的宗正,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典客,掌管刑罚的廷尉,管理皇室需用的山海地泽收入、手工业制造和租收税入、财政开支的治粟内史等九大官职,史称“九卿”。全国设三于六郡,每郡有负责民政事务的郡守、负责军事的尉、负责督察事务的监察御史。郡下设县,县令或县长(大县为县令、小县为县长)之下,有掌管内政的垂,负责治安刑罚的尉。上述各级官吏均由中央任免。县下有乡,乡有三老掌管教化,音夫掌管司法和税收,游微负责维持治安。乡以下还有里、亭等基层行政组织。西汉基本沿袭秦始皇时代的行政管理组织模式,只是名称有所不同,九卿数目有所增减而巳。如三公就由承相、太尉、监察御史改为司马、司徒和司空。从东汉开始,为了加强皇权统治,行政管理组织体制作了较大的改变,但仍属直线—职能制。如东汉的刘秀,就将以前的尚书一职扩大为尚书台,其长官称为尚书令,副职称为尚书仆射。尚书台总管一切行政事务,下设主管监察的三公曹,主管人事的吏部曹,主管财经和工交的民曹,负责外交和少数民族事务的客曹,掌管刑罚诉讼的二千石曹,负责治安的中都曹等六曹。曹的长官称为尚书。
西汉时的三公虽然存在,但巳无实权。地方机构由郡县二级制改为州、郡、县三级制。这种体制一直延续整个东汉时期。秦朝至东汉这种行政管理组织的变更,实际是组织系统中离散力与向心力相互变化的结果。因为随着任免制代替世袭的宗法分封制,在管理的直线层次上,下级的权力巳经很有限,不会出现奴隶社会那种大权下移、“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局面了(西仅初期封王情况除外),但随着中央职能管理机关权力的加强,最高王朝的职能管理官员由于权力的增加,在横向的职能部门间就产生了背离皇帝的离散力,这种离散力严重威胁着皇权统治秩序。刘秀正是看到了西汉末年的混乱政治局面是皇权衰落、权臣擅权造成的。为了加强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系统中以皇帝为核心的引力场,强化组织系统中的向心力,削弱三公宰相因权力膨胀而产生的离散力,故实行了上述的体制改革。隋唐时期,统治者吸取以前各朝代行政管理组织体制的优劣,为了更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强化皇帝在管理系统中的绝对权威,对中央行政管理职能体制又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在皇帝之下实行“三权分立”,建立了所谓“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为尚书省(负责贯彻执行军令、政令),中书省(负责草拟政令),门下省(负责审议政令)。三省长官同掌宰相之权,直接对皇帝负责。此种“三权分立”的组织,有利于减少权臣擅权的现象,可以使各权臣的离散力相互抵销而强化向心力。尚书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下设四个司,共计二十四个司。直线层次主要为州、县两级,其次还有乡、里两级基层组织,百户为一里,五里为一乡。州、县两级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是比较健全的。如在州刺史之下,分掌州内行政事务的就有司功、司仓、司户、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参军事。在县令之下,有垂、主簿及尉等职能官吏。从隋唐至清朝,作为执行职能的六部变化基本不大,因此,国家行政管理组织仍然是帝王独裁统治下的直线—职能式。但行政管理组织系统的中枢权力机构却更替较频。女以古代社会行政管理组织产生、演变和发展述论自宋代后,三省制就基本废除了。宋代实行中书省和枢密院共同参政的“二府制”,辽朝设立南、北宰相府,元朝也实行枢密院与中书省对掌军事与政务,明朝则仅设立内阁一府,清代以军机处为核心。但不管其中枢权力机构如何变化,其实质和核心,都是为了加强帝王的独裁统治,维持国家组织系统中以皇帝为核心的向心力的存在,减少组织系统中的离散力。
中国社会延续最长,得到了高度发展,至近代几成僵化形态。同样,体制下的直线一一职能式国家行政管理组织,也曾得到了高度发展最后几成僵化体制,没有多少变化和创新。
㈣ 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历程
行政管理学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行政管理学的产生奠
定了物质基础;行政管理的实践为行政管理学的产生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材料;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的发展为行政管理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行政管理学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者L.von施泰因提出,他于1865年撰写的《行政管理学》一书,用行政法的观点阐述行政问题。1887年美国学者T.W.威尔逊发表了《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建立一门独立的行政管理学科。威尔逊因此被誉为行政管理学的奠基人。1893年美国学者F.J.古德诺出版了《比较行政法》,此书成为美国的第一部行政管理学教科书。1900年他出版了《政治与行政》一书,提出行政与政治分离的理论。此后,愈来愈多的学者把行政管理学作为单独学科加以研究。1926年美国学者L.D.怀特撰写了《行政管理学导论》一书,论述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讲求效率的必要性,以及对行政管理进行科学研究的可能性。1927年美国学者W.F.威洛比发表了《行政管理学原理》,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已基本形成。
行政管理学的产生和形成受到当时工商企业科学管理的影响,并从中吸收了许多原理、方法。1911年美国管理学家F.W.泰勒根据长期实践经验,撰写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书,提出一套企业科学管理的理论。法国管理学家H.法约尔提出了组织管理功能理论,并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出14条管理原则,对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发展行政管理学起了积极作用。这个时期,通常被称为科学管理时期或传统理论时期。其理论的主要缺陷表现在过分重视机械效率,忽视社会效益;把行政组织视为封闭式组织系统,忽视组织外部环境的影响;片面强调人的物质利益,忽视人的精神因素,缺乏对人的尊重。
20世纪30年代,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工人运动的发展,使传统理论受到很大冲击。1927~1932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G.E.梅奥等人通过霍桑实验,提出人际关系理论。美国学者C.I.巴纳德在《执行者的职能》中提出均衡理论。20世纪40年代以后,美国学者А.Н.马斯洛提出需求层次理论,美国学者F.赫茨伯格在《工作的动机》提出双因素理论,美国学者D.麦克格雷戈提出X理论和Y理论。与此同时,美国学者H.A.西蒙开创了以行政决策为重点的行政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他从人的有限理性出发,把决策理论、数学方法、计算机学融为一个新的研究体系。美国组织学家J.G.马奇提出理性与组织融合理论;美国政治经济学家C.E.林德布洛姆提出渐进决策理论。他们把行为科学和决策理论用于行政研究,对行政管理学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个时期通常被称为行为科学时期。
行为科学推动了行政管理学的发展。
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从只注重行政组织结构、法令、规章制度及权责分配,到同时重视组织成员意见的沟通、个人欲望的满足、非正式组织的作用;从只重视监督制裁到重视激发人的积极性;由专断领导到民主管理;由“重事”到“重人”。这些都表现出行政管理学的飞跃。但是,这个时期又出现了新的片面性,如过分强调人的行为因素;过分注重人的理性作用,忽视了组织结构、法制的作用,忽视了环境的影响作用等。60年代,行政管理学理论有了新的突破,进入了系统科学阶段。主要特点是广泛应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新成就来研究行政管理,特别是重视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系统管理理论认为,行政组织是由许多相互依存的不同要素所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系统,各个部分彼此独立,但又相互依存和制约。因此,行政管理既要重视行政系统与外界环境、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又要重视行政系统内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既要强调行政组织结构、工作程序等因素,又要强调人的因素。还认为管理活动中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的价值日益受到重视,要寻求唯一最佳管理方式是困难的。所以主张随环境变迁来选择管理方式。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提倡生态系统理论的美国学者F.W.雷格斯;主张社会系统理论的美国学者T.帕森斯;研究环境系统理论的美国学者F.E.卡斯特;以及提出Z理论的美籍日本学者威廉·大内等。系统管理理论已被普遍接受,成为当代研究行政管理的一种值得重视的理论。 行政管理学诞生于美国。美国的学者和改革家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1887年,威尔逊发表的《行政研究》,1900年,古德诺出版《政治与行政》以及1926年怀特(Leonard D?White 1891~1958)出版的《行政学导论》,对行政管理学的主要内容作了论述,使行政管理学成为一个独立的重要学科。
西方国家公共行政学的阶段有的学者把西方国家公共行政学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传统的行政管理阶段(大致期间为1900年以后);人性的行政管理阶段(大致期间为1930年以后);系统权变的行政管理阶段(大致期间为1960年以后)。有的学者把它分为形成阶段——传统管理阶段;成长阶段——科学阶段;科学化阶段——现代化管理时期。
西方国家公共行政学产生的条件:行政管理学于19世纪末萌芽到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是有历史必然性的。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美国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上层建筑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就政府行政活动的变化而言,主要有:
⒈政府职能由政治统治扩大到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由消极放任“守夜人”变成积极干预社会生活的“行政国家”。
⒉行政职能加强和行政活动范围扩大,使行政机构迅速增加,行政人员队伍日益壮大;而“功绩制”的实施和“政治中立”原则的确立,更促使行政成为“非政治化”的管理领域。
⒊行政机构臃肿所造成的庞大的财政开支和效率极低的官僚作风,妨碍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上述客观条件,推动了行政管理学产生于当时的美国。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行政管理学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威尔逊等人则是顺应这一时代需要并进行了理论创造的着名代表。
同时,学科发展也为行政管理学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行政管理学在西方
行政管理学在西方各国的发展演变有如下情形:由政治与行政分离的研究,到政治与行政配合的研究;由静态的研究到动态的研究;由以事为中心的研究,到以人为中心的研究;由法规的研究到行为的研究;由机械的效率观到社会的效率观;由单科的研究到科际的研究等。发展趋势表现为:
(一)研究领域的拓宽和加深
(二)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更结合实际
(三)不同学派之间的争鸣和交流
行政管理学在中国
行政管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和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后。但在当时的年代,未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也未造成学科研究的强势;虽是新生学科,但发育不全,步履维艰。
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和学科建设认识上的偏颇,行政管理学的有关专业和课程被取消,该学科的研究和传播也随之中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和行政改革的迫切性日益鲜明地摆在人们的面前,也因此而推动人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新认识。198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和劳动人事部召开了新中国建国以来由政府主持的第一个研究行政管理学的会议——“行政科学研讨会”。会议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开展行政学研究的必要性,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科学体系的任务及发展中国行政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次研讨会的成功,标志着行政管理学在中国的重建,并成为它进一步发展的新起点。
在往后的20多年里,中国行政管理学在恢复重建的同时获得迅速和健康的发展。
中国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封建行政管理体系:实行大一统的国家行政组织体制;实行封建官僚制度;在中央集权制内部实行等级尊卑主从制度;建立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管理法规,如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周礼》、《秦律》、《唐六典》、《元典章》、《明会典》、《清会典》等;建立周密的官吏管理制度,包括官吏的选拔、任用、察举、奖惩、回避、俸禄、致仕等。
当行政管理学在西方国家产生之后,中国学者很快就予以重视,加以引进和研究。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翻译出版了美国学者所着的《行海要术》、《行政纲目》,日本学者蜡山政道所着的《行政管理学总论》、美浓部达吉所着的《行政法撮要》。孙中山参考国外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国传统提出五权分立思想,中央与地方均权的思想,公开考试、择优选官的思想等。同时,中国的一些高等院校也开始设立行政管理学课程。从30年代起,中国学者撰写的行政管理学着作陆续问世。其中最早、最系统的行政管理学专着是1935年出版的张金鉴所撰的《行政管理学之理论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高等教育院系调整后,行政管理学虽然没有作为独立学科进行系统研究,但相关学科从不同角度对国家行政却作了有益的探讨。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进入新的阶段。1980年12月中国政治学会成立,广泛恢复了政治学的研究活动,其中包括行政管理学的研究。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劳动人事部发起召开行政管理科学研讨会,同年11月劳动人事部成立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1988年夏正式建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此后,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中国共产党各级党校、成人教育组织均成立了行政管理学研究或教学机构。同时,还出版了一批行政管理学着作和教材。
㈤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特点
夏商周时代是中国国家机器的萌芽发展阶段,成立了所谓的中央政府机构,但地方的概念仅仅是作为宗主国势力控制所及范围的地区,而在中国存在着大量的方国或(诸侯国),它们政治上承认夏朝、商朝、周朝的宗主国地位,负有定期朝贡和拱卫王室的义务,但在各方国或(诸侯国)内,夏商周君主是不能介入各诸侯国内政的,他们存在很大的独立性,俨然一个半独立王国。经过春秋战国五百多年的发展演进,伴随封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一国中央政府的管辖下,先后出现县和郡地方行政机构,并形成以郡统县的格局,地方行政制度终于逐步发展成熟。崇尚法家的秦国统一六国后,首次实现了中国的大一统,全面推行郡县制。之后的西汉王朝依据当时历史条件逐步发展出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地方行政格局,汉武帝设立十三刺史部,在东汉逐步发展为统御郡县的地方领导机构,由此形成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机构和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汉人政权基本沿袭汉朝即成体制,只不过南朝滥设州府,导致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制度形成虚设;北朝在少数民族政权管理下,北齐为解决地方上紧急重要的事情,曾出现过临时设立行台这一机构代表中央政府全权处理地方上政务。隋朝完成统一后,地方行政制度重新厘定为郡县或(州县)两级制度。唐朝基本沿袭隋朝地方行政体制,地方军事上,出现了招讨使、制置使等等军事任职,并在边疆设立节度使统管所在军区的军事、民政、财政、监察等方面职权,逐步成为后世所谓的“藩镇”。宋朝地方行政体制基本沿袭唐朝体制,在地方设立州县两级制度,并在州之上分管财政、监察和军事的主官,直接受命于中央政府,在南宋初期为整合地方资源应对金国进攻,曾设立统管一方的宣抚使、制置使、招讨使等职位,有时在此基础上,以宰相都督诸军事行政上直接统领宣抚使、制置使、招讨使等。之后沿长江沿岸遍设军区,以都统制管理一方军区部队。进入元朝,地方行政出现了一个大的回归。元朝在地方设立了行中书省机构,统辖路、府(州)及县等行政机构。明朝初期继承元的模式,以布政使统领一省之民政、财政,在州之上设立厅的行政机构,之后,逐步临时性设立巡抚统一职管一省民政军事。清朝以来,地方行政基本沿袭明朝的制度,只不过设立将总督和巡抚设为定制,总督侧重管理一至二省军事,巡抚侧重掌管一省的民政,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等成为巡抚和总督辅助官员。
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基本轮廓就是这样!
㈥ 简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历程和特点 求答
1、基本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
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革命结束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2、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六部即吏、户、礼、兵、形、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3、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在以后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
(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险。
(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它的特点是民族分治,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也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
它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以保障,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兔,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
八旗军为清朝统一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八旗军自身的问题,其战斗力逐渐下降,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兴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冲击很大,特别清朝编练"新军"的大规模进行,八旗军寿终正寝。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
(10)"改土归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实施。
改土归流是我国政治发展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②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关系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
4、选官制度
(1)世官制:西周时期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实行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
(2)察举制: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
西汉通过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品德。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依据个人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实行。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4)科举制:随着士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原来的选官制度已经无法推行下去,隋朝创立了科举制,唐朝加以完善。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5、古代监察制度
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6、军事制度
府兵制;募兵制;禁军制;更戍法;保甲法;将兵法;猛安谋克制;八旗制。
7、少数民族创设的制度
均田制、租调制、府兵制、蕃汉分治制、猛安谋克制、行省制、八旗制度。
8、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
(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是在显贵家族圈内进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政治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
(2)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
(3)宗法制: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
(4)军功授爵: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5)士族制度: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
㈦ 1、什么是行政 2、简述西方行政学的发展历程。 3、简述中国行政的特点。
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西方行政学的发展历程:
1、提出与创立时期:1887-1918
2、西方行政学的正统时期:1919-1941年
3、转变与批评时期:1941-1959
4、应用与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
5、挑战与创新时期:20世纪70年代
6、总结与探索时期:20世纪80年代
中国行政的特点: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体现着更强的公共性、服务性和公正性。
㈧ 人事行政发展的三个时期或阶段
人事行政的演变进化按照其自身内在的发展规律,大体上经历了这样几个时期:一是以恩赐官僚制为核心的人事行政时期。这一时期人事行政的主要特点是:专制统治者拥有对所有官吏的生杀予夺大权,一切官员都是依靠专制统治者的恩赐而取得官职的,人事行政中盛行宗法主义和世袭制,血缘关系是任官的主要标准之一。二是以分赃制为核心的人事行政时期,这一时期人事行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虽然法律上已经确认“人人皆有在政府中任职的平等权利”,但在实际的人事行政过程中,却主要盛行着分赃制,即在政府竞选中获胜的那一派别或政党可以独占所有政府职位,凡是对竞选有功或与党派领袖有个人关系者,均可参与对政府官职的“分赃”,捞到一官半职。三是以功绩制为核心的人事行政时期,这一时期人事行政的主要特点是:政府职位向社会开放,绝大多数官员均需经过公开竞争考试才能得以择优录用,人事行政中崇尚人才主义,贯彻功绩原则。
㈨ 行政管理过程的三个基本阶段是
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
特点
1、行政管理过程是由一系列行政管理活动构成的一个动态系统。
2、行政管理过程是管理过程的一种特殊形式,因而它与管理过程有着共同的特点。
3、行政管理过程是行政权力运用的过程,或者说是行政管理机构或行政管理人员行使权力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过程。
性质内容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它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它具有不同于其他决策的特点。主要有:行政决策主体是特定的,只有具有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决策主体;由于行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极其广泛,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
既定的行政决策不仅对行政组织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的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约束力,表现出行政决策的一定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