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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世纪哲学的社会历史背景

发布时间:2022-11-13 12:08:08

⑴ 中世纪背景

中世纪(Middle Ages ;公元476~公元1453)
中世纪(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由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开始计算,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公元1453年)之后,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中世纪”一词是从15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开始使用的。这个时期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的早期在欧美普遍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
中世纪史也叫中古史,指的是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这一时期的历史。封建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解体是这一时期欧洲历史的主线。但是世界各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当西欧在5世纪刚刚进入封建社会的时候,中国已经走完了约1000年封建社会的历程。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直到公元9世纪,绝大多数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学者都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人类是处于历史的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圣经》在“启示录”里预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个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世纪黑暗时代”这个词,是由十四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学者彼特拉克所发明的。他周游欧洲重新发掘和出版经典的拉丁和希腊着作,志在重新恢复罗马古典的拉丁语言、艺术和文化,对自公元四一零年罗马沦陷以来的变化与所发生的,认为不值得研究。人文主义者看历史并不按奥古斯丁的宗教术语,而是按社会(学)的术语,即通过古典文化、文学和艺术来看待历史;所以人文主义者把这900年古典文化上发展的停滞时期称为“黑暗的时期”。
彼特拉克把欧洲历史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古罗马与古希腊时期;二是“黑暗时期”。人文主义者也相信,总有一天罗马帝国会再次兴起,重新恢复古典文化的纯洁性。14世纪末与15世纪初,人文主义者们认为一个现代时期(Modern Age)已经开始了,所以从逻辑上来讲,一个“中世纪”已经形成了。
因此,自人文主义者起,历史学家们对“黑暗的时期”和“中世纪”也多持负面观点。在16世纪与17世纪时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也把天主教的腐败写进这段历史中。针对新教徒的指责,天主教的改革者们也给出了一幅与“黑暗的时期”相反的图画:一个社会与宗教和谐的时期,一点也不黑暗。而对“黑暗时期”,许多现代的负面观念是来自于17、18世纪启蒙运动中的康德和伏尔泰的作品中。
19世纪初, 浪漫主义运动转变了这种对“黑暗的时期”负面观念一边倒的趋势。它给出了一幅祥和的图画: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扎根于大自然的生活;同时也回应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兴起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环境破坏与污染。浪漫主义者对待“黑暗时期”的观点,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庆祝那个时期文化活动与节日中,通过所展示出来的风俗与发生的历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义运动后的19世纪下半叶,考古学取的了很大的进展,许多不为以前的学者所知的历史文献与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来。而1939年发现的公元625年左右的萨顿骺(Sutton Hoo)宝窟,以及中世纪研究的着名学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发现,使得“黑暗时期”看上去不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20世纪中叶以后,在英语国家中的专业学者文献里,“黑暗时期”这个词渐渐地消失。
查理哈斯金写道:“历史的连续性排除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这两个紧接着的历史时期之间有巨大差别的可能性,现代研究表明,中世纪不是曾经被认为的那么黑,也不是那么停滞;文艺复兴不是那么亮丽,也不是那么突然。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之前,有一个类似的运动,即便它不是那么广传。
所以,原来的“中世纪黑暗时期”现被改为专指公元410年(或455年)到公元754年(或800年)这段欧洲历史。

历史

随着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相继出现了一批蛮族国家。先后有法兰克、伦巴德、奥多亚克、勃艮第、汪达尔·阿兰、东哥特、西哥特、盎格鲁·萨可逊等王国建立。王国之间战争不断,其中盎格鲁·萨可逊、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比较长。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在486年打败高卢军队,由克洛维建立起墨洛温王朝的统治。克洛维通过和罗马教廷的联合,占领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全部领土。随着法兰克王国不断的扩张,到了6世纪中叶,征服了勃艮第、图林根、巴伐利亚和萨可逊的一些部落,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国家,并建立了封建采邑制。751年,宫相矮子丕平成为法兰克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统治期间国力达到最盛,吞并了伦巴德王国,夺取西班牙边区,占领东巴伐利亚,征服阿瓦尔汗国,西欧的大部分土地都成为了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查理大帝死后,法兰克王国发生兄弟战争而分裂,在843年8月签订《凡尔登条约》经国家分为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现代的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疆域就是以这个条约为基础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在5世纪中叶进入大不列颠群岛,在6世纪末,7世纪初,形成了7个王国,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829年,威塞克斯王国吞并了其他6个王国,从此诞生了英格兰(England)。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以亲属关系要求继承王位,遭到拒绝后,以武力夺取了英王之位,称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建立了诺曼底王朝,但是这也造成了日后百年战争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 ~1135年)统治时期,随着王权的加强,社会矛盾激化。1215年约翰(无地王)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1264年的内战期间,亨利三世被西门.德.孟福尔俘虏。1265年孟福尔召集国会,成为英国议会的开端。从1343年起,国会分成了由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确立了议会君主制。与此同时,西法兰克王国演变成了法兰西王国,并加强了王权,罗马教廷被迫迁往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并自上而下召开三级会议(一级为高级教士,二级为贵族,三级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议会君主制。
德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地方政权很强大。911年加洛林王朝结束后,国王由地方权贵选出,但更多是名誉,国王的权利和地方诸侯平等。这个特点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其热衷于对外扩张的原因。951年,奥托一世率军占领了伦巴德地区,其后的奥托二世进军罗马。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占米兰,教皇为其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全盛时领土包括了德意志全境,意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岛,捷克、瑞士、爱沙尼亚、普鲁士。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个城市联合抵抗(即伦巴第联盟),并被打败。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溺水而死,占领区也纷纷独立。

文化

意大利一直不能统一,罗马教皇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建立了教皇国,并且伪造了《君士坦丁赠礼》文件,声称当年君士坦丁大帝把罗马城,拉特兰宫等地交给了教皇。教会统治非常严厉,并且控制了西欧的文化教育。教士不能结婚,主张禁欲,要求人们将一切献给上帝才能死后上天堂,另一方面圣职买卖现象又很严重。宣扬三位一体、原罪说等经院哲学,严格控制科学思想的传播,并设立宗教裁判所惩罚异端,学校教育也都是为了服务于神学。在教皇格高列里一世(590年 ~604年)时期,古罗马图书馆也被付之一炬。
在德国宗教改革后,意大利产生了文艺复兴运动,并扩展到欧洲很多国家。这是涌现出了许多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和科学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奥纳多·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马基雅维利、莎士比亚、塞万提斯、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开普勒、哈维、弗兰西斯·培根等等。

经济

中世纪时的经济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园式自然经济。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巴黎、里昂、都尔奈、马赛、科隆、特里尔、斯特拉斯堡、汉堡、威尼斯、热那亚等等,形成了一个以地中海为中心的贸易区。16世纪以后,兴起了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佛罗伦萨,随后是佛兰德尔,而圈地运动使英国迅速发展。这种经济模式加速了贸易,从而发生了地理大发现,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工场手工业也使进行战争的武器产生了飞跃,火炮和毛瑟枪逐渐代替了骑士的刀剑,也使旧式的城堡丧失了防御能力。而工场手工业业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到中世纪中后期,各种手工行业由个别经营,渐渐演变为成立工会,“专业”这个概念在这时期萌生。

欧洲中世纪历史背景

封建与附庸采邑篇

中世纪的典型社会制度,可以用以下一句话来概括:封君封臣以及农奴制度等形成的复杂系统。

在18世纪,孟德斯鸠的《论法的制度》中便已经对中世纪的封君封臣制度、采邑制和农奴制有了深刻剖析;到了19世纪,人们继承之前的启蒙思想,兴起历史法学派、历史经济派,用以分析那个时代的各种封建制度;进入20世纪初以后,学者们认为不该从经济角度,而是应该从政治、法律方面去认识封建制:其中以刚绍夫(Ganshof)的《封建主义》一书为代表,着重讨论了中世纪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级制和封君封臣制。

总的而言,中世纪制度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分级分封——按照这一规律,封建就是对上级的经济臣服和军事效忠,与当时社会保护和被保护关系联系:在蛮族初入时期,辉煌的罗马帝国所建立起的公共系统也随之而亡,新制度也还没有构成,人们无法保障自己的人身权利:比如农民,他们会自主寻求保护,就此形成了依附委托制,以牺牲自由为代价,形成一种自愿的依附关系。

而封君封臣的基础,其实就是保护与被保护关系加上亲兵制。

亲兵制,这其中实际也包含了效忠的关系,既是保护关系也是安定手段。这种封君封臣,不以牺牲自由为代价,依附关系从下层走到了上层,也不再以满足生存为目的,而是形成了一种固定等级的手段,封臣的大小与贵族的荣誉息息相关。

封君封臣制度中,最为关键的是封土。最初封臣和封土并非一一对应。封君有保护封臣生存的义务,一开始是通过请封臣回家中宴请,或者赏赐封臣实物来表现;但是随着战争的扩大,这种报酬开始无法维持,封君所需的封臣人数上升,报酬方法也开始改变,以赐予人们相应的土地使其获得生存这一手段来维系双方之间关系,这一做法很快流行。最初分封的土地称为“采邑”,在墨洛温时期已经存在;到了查理·马特时期,由于开始和阿拉伯作战,于是大规模的封臣。同时“采邑”也开始变为封土,获得封土的条件逐渐以军事义务为主旨而固定下来。

从理论上来看,封君对土地拥有所有权,而封臣只有使用权,而且在死后必须归还。但现实与之大相径庭,封君很少能够真正收回土地,因为多层分封的关系,使得封臣封君之间彼此关系错综关联,而且土地零散,如果封君要收回土地则容易形成战争关系。所以,封土实际上变为可以继承、可转让、可买卖的私人财产。
而在中世纪,封君封臣的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就形成了义务关系。
首先是封臣对封君的义务。

一、为消极义务,就是不必做什么便可以保证的义务。主要有:无害,即不能加害封君的身体;安全,保证封君安全,不能疏忽于防卫,不能背弃责任;尊敬、正直,不能在司法审判上做有害封君名誉的事情;有用,不应该在财产关系上伤害封君;轻松,不能设置障碍,要让封君能轻松完成任务;可行,让封君完成能够完成的任务

二、积极的义务。包括:服军役,身为封臣应该随时应召军事任务,其核心任务主要是防卫性的工作,一直应该维持到敌人退却;而进攻性侵略,一次只能服役40天左右。所有的军役装备均由封臣自备。金钱上的资助,这一内容广泛,比如封君情况紧急时给予金钱支持(也就是赎金),封君儿女授骑士礼、出嫁的排场费用,以及封君出行时的费用。劝告,提出种种意见,使封君作出最合理的判断,而且事无巨细得一一过问。

封君对封臣,则有保护和维持的义务。

一、保护,即封臣如果处于危险中,封君必须出面相救;或者封臣陷入官司纠葛中,封君应该为封臣在法庭上讨回公道。
二、维持,就是维持封臣的生计,所以封土成为这一义务的主流。
这一制度的不平等性是十分明显的。但当时,从下至上,这一不平等是共通的:因为出于个人的生存和安全的需要,而且当时法律系统的缺乏,都使得中世纪注定只能以此种方式来维持社会的安定性。而且,中世纪的经济关系,也注定只有进行依附才能得到土地,所以人们都愿意加入这一制度,成为社会"链条"中的一环。形成这种观念的不平等、不自由与命运无关,和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无关,因为大多数人都认同这种关系;相反的,自由、平等反而使人们在中世纪无法生存。

而封君封臣之间要结成这种关系,还要通过种种仪式,其中有三个最为常用和明显:
一、合掌礼,就是将手放入封君的手中,代表愿意依附封君,成为其封臣。
二、亲吻礼。
三、宣誓,即模仿教会的仪式进行宣誓,表示结成关系的神圣性。
在一定程度上,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替代品,这一制度使得社会连成一个整体,有了某种秩序,从上到下形成了所谓责任的“链条”。由于有效忠关系、经济联系,使这种关系十分紧密,虽然会造成权利的分散,但确实给地方上带来了安定,并通过配合庄园的生产制度,形成了一个很有序的社会。

20世纪中期开始,人们开始更广泛的研究封建制度,着名人物马克·布洛赫认为,中世纪的封建制度应该分为两个层面来理解:

一、封君封臣制
二、王权恢复后的经济形态运转
而中国、苏联的学者,则将这一封建制度作为经济制度来研究,把它与奴隶制、剥削关系相联系,虽然这些观点就现在来看是存在硬搬的错误,但也可以一窥:

一、封建主义的生产目的:只与资本主义做对比,把"封建"意义现代化(事实上这一说法并不可取),认为其目的在于封建地租,与资本主义利润形成比例关系;并认为这一目的在于榨取剩余的劳动力和剩余产品,仅仅将地租作为一种手段;如果将上述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封建地租式的剩余劳动。

二、封建生产的推动力:资本工人的劳动与身产规模无关,但封建制度中的情况恰恰相关:庄园中的收入是定额,农民的收入是变量,地租长期不变,也就是说为了获取更多的地租外收入,是封建生产的动力。在奴隶制、资本主义制中,生产资料都归主人所有,但在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中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私有财产。

三、地租率:事实上,如果地租率增加,说明其中存在剥削;但研究表明中世纪的地租率基本恒定,很难找到支持“剥削”的证据。

庄园篇

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日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

第一, 抢到的财产严格按平分制给予个人。
第二, 实行的赏赐土地之法,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而且赏赐并非在一级上就完成,可级级相赐,在罗马人为地产上又形成了日尔曼人的地产;这些无偿的赏赐,加上罗马乡村地产,形成了西欧土地基本纳入的大地产。罗马时期地产为私有,而此时的地产人为进行划分,又包含着不同成分:其一是地产主的私有地,其二为让人们耕种的土地。

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其与大地产的区别在于土地耕种权不被剥夺。

同时土地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庄园成为一个不仅仅是经济行为的单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经济在内)于一体的行政管理单位,彼此之间互部干涉,这也形成了中世纪日后分化的基础:庄园主即等于庄园国王,其主权、土地皆分封,而且分封者只对上一级分封者负责,导致了中世纪国王主权的分散状况。

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 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 农民的份地。
第三, 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 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 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 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 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中世纪农民的负担之重,也是极为罕见:实物地租,劳役地租,使用公共设施费用,结婚时必须付的婚姻税(尤其是庄园之外的人,更要交罚金),继承税以及庄园主的生活费。

通过以上情况不难知道,其实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骑士篇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贵族篇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从不同角度列了一下欧洲中世纪历史背景,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⑵ 中世纪哲学的介绍

中世纪哲学(Medieval philosophy)欧洲5~15世纪的哲学。5世纪后,西罗马帝国逐渐瓦解,欧洲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罗马的过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为中世纪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哲学和科学成了基督教神学的婢女或工具。神与人、天国与世俗、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是中世纪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

⑶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有什么特点,产生背景是什么

中世纪哲学特点是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产生的背景: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征战,在昔日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又实现了相对的统一.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大帝”.这位雄才大略的蛮族皇帝以及他的几位继承人深刻意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开始在全帝国境内鼓励教育、兴办学校、招聘学者、教授“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西欧的文化从此开始缓慢地复苏,后人把这段历史称之为“加洛林朝文化复兴”.由于基督教会在当时实际上扮演着文化延续者的角色,学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教师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学仍然是它们最感兴趣的学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发展出了基督教的经院哲学.

⑷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有什么特点,产生背景是什么

中世纪哲学特点是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产生的背景: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征战,在昔日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又实现了相对的统一。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大帝”。这位雄才大略的蛮族皇帝以及他的几位继承人深刻意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开始在全帝国境内鼓励教育、兴办学校、招聘学者、教授“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西欧的文化从此开始缓慢地复苏,后人把这段历史称之为“加洛林朝文化复兴”。由于基督教会在当时实际上扮演着文化延续者的角色,学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教师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学仍然是它们最感兴趣的学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发展出了基督教的经院哲学。

⑸ 中世纪哲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是什么

中世纪哲学(Medieval philosophy)

欧洲5~15世纪的哲学。5世纪后,西罗马帝国逐渐瓦解,欧洲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罗马的过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为中世纪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哲学和科学成了基督教神学的婢女或工具。神与人、天国与世俗、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是中世纪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

欧洲中世纪哲学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3个时期:①早期中世纪哲学(约400~1000),A.奥古斯丁的思想占统治地位。②中期中世纪哲学(约1000~1300), 是经院哲学的全盛时期。③晚期中世纪哲学( 约1300~1500),是经院哲学的衰落时期。

早期中世纪哲学

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教父哲学占统治地位。教父哲学吸收了新柏拉图学派和斯多阿学派的哲学思想。新柏拉图学派公开主张有神论,奥古斯丁在其影响下,把哲学与神学结合起来,以神为核心,信仰为前提,系统地论证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他认为,物质世界是暂时的,灵界是永恒的,神是无限而永恒不变的超越存在。在神之中蕴含了万物的原型,灵魂只有与感官分离,才能认识真理,认识真理就是认识神。他的关于人性中的原罪、人的自由意志、神的恩典的理论,是以神与受造之物的关系为中心、以恩典为基督教世界观的体现。这种思想在此后基督教神学中居于统治地位。

继奥古斯丁之后,罗马哲学家A.M.T.S.波爱修翻译、注释亚里士多德着作,成为连结古代哲学与中世纪哲学的“桥梁”。他针对古代波菲利关于普遍与个别的问题,作了自己的回答。认为共相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而共相本身却不是物质性的。波爱修之后300年间,古典文化没落,仅有人作了若干保存古典文化的编纂工作。直到9世纪,爱尔兰哲学家J.S.爱留根纳才再次探索哲学问题。他运用新柏拉图学派哲学阐述基督教信仰,但对西欧哲学思想未产生重要影响。9世纪末以后,西欧不断遭受马札尔人、萨拉森人、北方维金人袭击,查理曼帝国瓦解,文化学术停滞衰微达一世纪之久。

中期中世纪哲学

自11世纪开始,理性思辨兴起 ,基督教神学的命题日益以问题的形式提出来。教会学院的学者们以理性形式为教义作出各种证明和解释,产生了以抽象思辨和烦琐论证为特征的经院哲学。11世纪中叶,法兰西都尔教堂学校校长贝伦迦尔以辩证方法,论证教会圣餐仪式中的饼、葡萄酒并未因神甫祈祷而变成基督身体、血液,圣餐只不过具有象征意义。他认为,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共相不过是名词,这种理论后来被称为唯名论。贝伦迦尔虽遭教会谴责,但继起的一批游方学者却到处讲学,用辩证方法向基督教传统信条挑战。11世纪末,法兰西神甫罗瑟林提出,只有个别的具体事物才是真实的,“一般”只是代表许多事物的名词,不是客观实体。安瑟伦则指控罗瑟林否认三位一体的神,他认为观念就证明存在,人既具有神的观念,就证明神在现实中存在。这种以观念为实体的理论被称为实在论。他还用同样方法论证基督教关于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圣母童贞、原罪等信仰,全面发展了实在论。12世纪上半叶,罗瑟林的弟子P.阿伯拉尔依据亚里士多德哲学,认为共相不是实体,而是用以判断种、属内同类事物的共性的词语。唯名论与实在论之争在11世纪末叶至12世纪中叶之间达到高潮。它促进了理性思辨的发展,并为其后哲学从神学中逐步分离作了思想准备。

12~13世纪间,阿拉伯哲学家与犹太哲学家在古希腊学术的基础上,吸收了希腊哲学的伊斯兰教、犹太教哲学,并将它传入西欧,从而推动了13世纪西欧哲学思想的发展。从9世纪起 ,阿拉伯哲学家铿迭已着手介绍亚里士多德哲学,区别现实的存在与潜能的存在,试图综合亚里士多德哲学与柏拉图哲学,以阐述伊斯兰教义。经法拉比、伊本·西那、伊本·路世德改以亚里士多德哲学解释伊斯兰教义,实际上是使哲学独立于信仰。在犹太教哲学中,从伊本·迦比若到M.迈蒙尼德,同样经历了由以柏拉图哲学解释犹太教信仰,转为以亚里士多德哲学解释犹太教信仰的过程。12世纪中叶后,亚里士多德着作及阿拉伯哲学、犹太教哲学在西欧广泛传播。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中的“第一推动者”虽能与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相协调,但是他认为第一推动者只是在最初起了推动的作用。这样,神自创世后便不再与世界有任何密切关系。这一思想导致了12世纪末叶泛神论的流行。

13世纪西欧哲学出现各家争鸣的局面。基督教会当局及正统神学家以波拿文都拉为代表,尊崇奥古斯丁的哲学思想,认为一切知识都来自神的启示,只能依靠信仰,而不能依靠感官去认知;他反对亚里士多德哲学,认为它威胁基督教信仰。在新兴大学中,希腊、阿拉伯、犹太与拉丁文明汇集激荡,亚里士多德哲学逐渐取得优势地位,使罗马公教会的多米尼加国修会僧侣于13世纪中叶,由大阿尔伯特开始,不是以信仰,而是以理性解释自然。大阿尔伯特大量介绍亚里士多德着作,特别对动物学、植物学研究中的观察与实验感兴趣,认为对自然界的知识与启示真理不同。他接受犹太哲学家迈蒙尼德区别信仰与理性的主张,把哲学从神学中分离出来,认为神学研究启示真理,哲学研究自然经验,凭理性无法解释信仰,而又承认理性自有其研究领域。他的学生托马斯· 阿奎那进一步改变了自奥古斯丁以来基督教神学认为理性来自启示的信仰、理性与信仰不可分的主张,明确区分信仰与理性的不同领域,并以感官为人类知识的来源,为经院哲学注入了新的内容。从古希腊巴门尼德到中世纪思想家,对不断变动的世界与相对稳定的观念之间的矛盾,都曾提出不同的回答。中世纪思想家多半追随奥古斯丁,以柏拉图的解释为依据,使现实服从于理念。托马斯·阿奎那则从变化的现实世界出发,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第一动因”与基督教信仰中的神结合,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潜能与现实的思想来分析存在,认为在非存在与现实存在之间,潜能是未确定的存在,还未曾具有形式,是未实现的存在。托马斯·阿奎那从这种理论出发,不同意安瑟伦关于神的本体论的证明,也不同意波拿文都拉关于创世在时间之始的论证,认为创世说无法证明,也无从确知,只能作为信仰接受。他虽从存在出发,以感官为知识来源,确认理性有其活动领域,但基本上仍认为:理性与一切知识并非独立,而是信仰的补充,其作用只是支持基督教的信仰。

晚期中世纪哲学

14世纪初,城市手工业、商业进一步发展,市民阶级兴起,罗马公教会逐渐衰落。怀疑主义和人本主义思潮逐渐抬头。基督教神学家面对理性主义冲击基督教信仰的情况,谋求将宗教信仰与理性进一步分离。J.邓斯· 司各特认为神的意志绝对自由,人的有限理性不可能理解神。宗教信仰与理性的分离导致对神学的怀疑,威廉(奥康的)主张一切知识以事实为标准,宗教信仰的内容不可能成为理性探究的对象。承认不可能靠理性维护宗教信仰。这时哲学家探讨的问题发生了变化,哲学讨论的问题转向神与世界和人的关系:神的一体三位之间关系,人的灵魂的功能,神恩的地位及其与人的善行、自由意志的关系,神是否预知人的自由意志的选择等。这反映出人们在神学体系中力求扩大人的地位的思想。在基督教内,传统神学与教会权威的没落还体现为思辨神秘主义的兴起。14世纪初,德国多米尼加国会修道僧弗赖堡的犹崔奇从新柏拉图哲学出发,称人的灵魂中心直接受神光照,是神圣的安息之所,为其后的思辨神秘主义奠定了基础。德国另一多米尼加国会修道僧M.J.埃克哈特及其追随者主张在沉思冥想中可以与神相通。实际上否认教会圣事或祈求神恩的必要。

这一时期哲学思想的变化,为14世纪下半叶以后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思潮的兴起作了思想准备。

⑹ 中世纪的欧洲哲学是什么中世纪的欧洲

中世纪是西方哲学史承上启下的时期,在此时期,西方文明的三大来源——希腊的理性主义、罗马的法制和希伯来的宗教精神,通过基督教的哲学和神学,被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文明传统。中世纪哲学对于现代人理解西方文明传统的起源和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中世纪哲学(Medieval philosophy)欧洲5~15世纪的哲学。5世纪后,西罗马帝国逐渐瓦解,欧洲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罗马的过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为中世纪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哲学和科学成了基督教神学的婢女或工具。神与人、天国与世俗、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是中世纪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

⑺ 如何理解中世纪哲学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思想来源

1、中世纪哲学特点是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

2、产生的背景: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征战,在昔日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又实现了相对的统一.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大帝”.这位雄才大略的蛮族皇帝以及他的几位继承人深刻意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开始在全帝国境内鼓励教育、兴办学校、招聘学者、教授“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西欧的文化从此开始缓慢地复苏,后人把这段历史称之为“加洛林朝文化复兴”.

3、由于基督教会在当时实际上扮演着文化延续者的角色,学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教师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学仍然是它们最感兴趣的学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发展出了基督教的经院哲学.

4、中世纪是西方哲学史承上启下的时期,在此时期,西方文明的三大来源——希腊的理性主义、罗马的法制和希伯来的宗教精神,通过基督教的哲学和神学,被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文明传统。中世纪哲学对于现代人理解西方文明传统的起源和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5、中世纪哲学是欧洲5~15世纪的哲学。5世纪后,西罗马帝国逐渐瓦解,欧洲向封建社会过渡。在日耳曼人征服罗马的过程中,基督教得到了保全,它成为中世纪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哲学和科学成了基督教神学的婢女或工具。神与人、天国与世俗、信仰与理性的关系问题是中世纪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

⑻ 中世纪欧洲详细的时代背景是什么

黑暗时代。

⑼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有什么特点,产生背景是什么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产生于11~14世纪查理曼帝国的宫廷学校及欧洲基督教的大修道院和附属学校中产生的教会学院,它是运用理性形式,通过抽象的、烦琐的辩证方法论证基督教信仰、为宗教神学服务的思辨哲学,它深深地根植于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社会土壤之中。因为教师和学者被称为经院学者(经师),故取名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
概括来讲,经院哲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经院哲学是一种宗教哲学,它的任务是论证基督教义;
第二,盲目崇拜权威,蔑视实际经验知识;
第三,经院哲学的基本方法是搞形式主义和烦琐论证。

⑽ 中世纪欧洲时代背景详细

中世纪(Middle Ages)(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到东罗马帝国灭亡(公元1453年)的这段时期。另有说法认为中世纪结束于文艺复兴时期。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早期在欧美普遍被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关于其名称,也叫做“Medieval Ages"或"Middle Times",Francesco Petrarca称之为”Dark Ages")

随着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相继出现了一批蛮族国家。先后有法兰克、伦巴德、奥多亚克、勃艮第、汪达尔·阿兰、东哥特、西哥特、盎格鲁撒克逊等王国建立。王国之间战争不断,其中盎格鲁撒克逊、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比较长。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在486年打败高卢军队,由克洛维建立起墨洛温王朝的统治。克洛维通过和罗马教廷的联合,占领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全部领土。随着法兰克王国不断的扩张,到了6世纪中叶,征服了勃艮第、图林根、巴伐利亚和萨克森的一些部落,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国家,并建立了封建采邑制。751年,宫相矮子丕平成为法兰克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统治期间国力达到最盛,吞并了伦巴德王国,夺取西班牙边区,占领东巴伐利亚,征服阿瓦尔汗国,西欧的大部分土地都成为了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查理大帝死后,法兰克王国发生兄弟战争而分裂,在843年8月签订《凡尔登条约》经国家分为西法兰克、中法兰克和东法兰克,现代的法国、意大利和德意志的疆域就是以这个条约为基础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鲁人、萨克森人、朱特人在5世纪中叶进入大不列颠群岛,在6世纪末,7世纪初,形成了7个王国,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829年,威塞克斯王国吞并了其他6个王国,从此诞生了英格兰(England)。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以亲属关系要求继承王位,遭到拒绝后,发生了黑斯廷斯战役,以武力夺取了英王之位,称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并建立了诺曼王朝,但是这也造成了日后百年战争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1135年)统治时期,随着王权的加强,社会矛盾激化。1215年约翰(无地王)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1264年的内战期间,亨利三世被西门·德·孟福尔俘虏。1265年孟福尔召集国会,成为英国议会的开端。从1343年起,国会分成了由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确立了议会君主制。与此同时,西法兰克王国演变成了法兰西王国,并加强了王权,罗马教廷被迫迁往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并自上而下召开三级会议(一级为高级教士,二级为贵族,三级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议会君主制。
德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地方政权很强大。911年加洛林王朝结束后,国王由地方权贵选出,但更多是名誉,国王的权利和地方诸侯平等。这个特点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其热衷于对外扩张的原因。951年,奥托一世率军占领了伦巴德地区,其后的奥托二世进军罗马。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占米兰,教皇为其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全盛时领土包括了德意志全境,意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岛,捷克、瑞士、爱沙尼亚、普鲁士。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个城市联合抵抗(即伦巴第联盟),并被打败。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溺水而死,占领区也纷纷独立。
教会统治非常严厉,并且控制了西欧的文化教育。11~13世纪为中世纪文化发展的巅峰时期。13世纪末,意大利产生了文艺复兴运动,并扩展到欧洲很多国家。这时涌现出了许多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和科学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奥纳多·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马基雅维利、莎士比亚、塞万提斯、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开普勒、哈维、弗兰西斯·培根等等。
中世纪时的经济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园式自然经济。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巴黎、里昂、都尔奈、马赛、科隆、特里尔、斯特拉斯堡、汉堡、威尼斯、热那亚等等,形成了一个以地中海为中心的贸易区。
16世纪以后,兴起了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佛罗伦萨,随后是佛兰德尔,而圈地运动使英国迅速发展。这种经济模式加速了贸易,从而有了地理大发现,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工场手工业也使进行战争的武器产生了飞跃,火炮和毛瑟枪逐渐代替了骑士的刀剑,也使旧式的城堡丧失了防御能力。而工场手工业业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到17中世纪中后期,各种手工行业由个别经营,渐渐演变为成立工会,“专业”这个概念在这时期萌生。
在欧洲的封建社会里,国王、贵族和骑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但是他们的权力和义务都是有限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种复杂的等级关系使得欧洲封建国家长期处在割据状态,和东方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大不一样。各国统治者仍不断进行战争,相互抢掠吞并,许多国家一直没有出现稳固的统一政权。
农民的反抗持续不断,但是起义的规模一般比较小,没有像中国那样发生过多次推翻了一个王朝的大规模农民战争。
中世纪的战争,是由组织散漫的战斗团,在需要运用策略和调动的战场上互相对峙、冲突,然后再一步一步演进而来。
早期军队,是一群没有组织的徒步士兵。当重骑兵兴起后,最好的军队就是一群没有组织的骑士。徒步士兵会对沿途的农田造成破坏,在攻城战时则会造成更大的打击。当两军对峙时,重骑兵往往会被布置在军队前列、轻骑兵在两翼,步兵与弓兵在后(中世纪大阵)。在战斗开始后重骑兵会率先对敌军阵型发起冲锋。重骑兵冲锋的威力是巨大的,数次成功的冲锋便可以彻底撕裂敌军阵型。不过,在混战的时候,骑士们会试图与他们的敌人作一对一的交战,而徒步士兵又会夹在敌我双方的骑士之间。这种战法其实非常危险,因为中古时代早期的徒步士兵,大部分都是在封建制度下被征召的农民,并未受过作战训练。
到了14世纪后期,指挥官加强了骑士的纪律,使他们的军队更能发挥团队的合作。
纪律也让越来越多的骑士为报酬作战,罕有为忠诚和光荣作战者。在意大利的雇佣兵以长期作战但少有损伤而闻名。在这个时期,各阶级的士兵都是军队的资产,不会被轻易遗弃。这使得过去追求光荣的封建军队,逐步成为只关心他们会收取多少报酬的专业军队。
骑兵会被特别地划分为三支队伍或三个部分,然后一队接一队衔命作战。第一波的攻击会突破或冲散敌军,接着第二或第三波的攻击就能加以制服。敌军一旦逃走,就可以予以杀戮或俘虏。
事实上,骑士如果采取个人行动,对任何指挥官的计划都是很大的伤害。骑士最关心的是忠诚、光荣和骑乘在一流队伍的第一行列位置。为争取个人光荣,在战场上获得全面的胜利反而沦为其次。在战场上开始作战之后,不用多久骑士就会攻击他们所看到的敌人,如此一来便破坏了整体作战计划。
指挥官在必要时把麾下骑士自马上卸下,是控制他们的最佳手段。这是小型军队普遍采用的方式,因为这些骑士很少会期望在作战中表现。卸阵下来的骑士可以适时加强战斗力量,并提振一般徒步军队的士气。这些骑士和其余徒步士兵,会被用在减缓敌骑冲锋的标桩、或其他战地工事的后方作战。
到了中古时代末期,重骑兵在战场上的价值不如以往,几与投射部队和徒步军队无异。在这个时期,人们已经了解何以审慎部署的攻击仍然失效的原因以及训练步兵的重要。作战的规则改变了,标桩、马匹陷阱和壕沟都常常被军队用作防护工具,以抵抗骑兵的攻击。如果骑兵对大批各个等级的长枪兵和弓兵(或枪炮手)作出攻击的话,只会产生一大堆受创的马匹和骑兵。骑士会被迫徒步作战,或等待适当的攻击时机。只有敌军在移动、混乱、或从临时的战地防御工事中走出来的情况下,毁灭性的攻击才能奏效。
自从公元312年君士坦丁宣布合法化基督教后,基督徒就从被迫害者变为迫害者。他们敌视一切不合乎圣经的东西,包括部分新思想及科学等。历史上就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及科学家被基督徒迫害。到中世纪,更出现罗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及加尔文的“宗教法庭”等合法机构迫害所谓的“异端”。但在另一方面,教会也相当重视古代知识的传承以及教育,欧洲有许多大学是在教廷资助下建立的。基督教在其渗透过程以及胜利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所受周边异教学术的影响而做出的诸多重大调整在许多学识渊博的基督徒那里都有所体现。他们的着作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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