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宅基地通行道通行三个月时间是否形成历史通行道
你好,历史通道是指有一定年限的,必须走的一条通道,如果宅基地旁边只有一条通道,无论是不是历史通道都要给留下,用来路人通行,如果有两条路,而其中一条属于你家宅基地的范围,你可以收回属于自家宅基地上的路,因为给邻人留条路是最基本的义务。希望帮到你
㈡ 历史形成必经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例:李大和李二是亲兄弟,兄弟俩原来合住在一个四合院里。
兄弟分家后,过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由于兄弟不和,李大就在过道处砌墙,不让李二从位于其宅院内的过道通过。
李大的行为合法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的规定,李大的行为是违法的。四合院的通行方式是依照习惯形成的,一般只有一个必经通道,这样方成“四合院”。
尽管因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根据法律的规定,李大无权将该通道封闭,阻止他人的通行。因为根据相邻关系的含义,李大应承担容忍邻人在此通道通行的义务。
对李大砌墙阻塞通道的行为,李二有权要求李大拆除砖墙,恢复通道原状,保障其自由通行的权利。对于李大和李二之间因通行而产生的纠纷,李二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予以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我家住在旧式弄堂里,一直从邻居林某家的侧门出入。前些天,林某说要改造院墙,运来大量的沙石料堆在其侧门前,准备封闭该门。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对不动产的相邻方之间的相邻关系作出了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通行是相邻关系中比较常见的形式。《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
根据您所述,你和邻居林某共同居住在旧式弄堂中,长期以来各方已经形成了从你邻居林某住房的侧门出入的进出习惯,这种习惯应视为历史形成的一条必经通道。对于该通道,相邻各方均不得擅自堵塞。你的邻居林某如果想封闭该门,改变进出方式,应当和各户居民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林某擅自封门的行为,显然已经妨碍了包括你在内的相邻方对不动产的通行,影响了对不动产的正常使用,构成了相邻妨碍。你可以和其他需要依靠该通道进出的邻居和林某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林某排除妨碍,维护你的合法权利。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别人在你家门口种树你有权利阻止,因为别人在侵犯你的采光权。
私自围耕地,影响他人住宅通行,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链接:《民通意见》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㈢ 私宅所有人对门前通道享有什么权利
你提问涉及的,是相邻权中历史形成的通道问题。简单地讲,各方享有保持畅通权利,你不能堵塞,别人也不能阻塞。必须临时占用的,要合理;用完后要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时,要给予补偿。
一、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1、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
2、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3、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4、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㈣ 历史上的贸易通道是什么
丝绸之路::西汉起,中原与西域、欧洲的贸易、文化往来通道
茶马古道:川、藏、颠等省区交流的商道大动脉
唐蕃古道就是唐朝和吐蕃之间的交通大道,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条非常着名的道路,也是唐代以来中原内地去往青海、西藏乃至尼泊尔、印度等国的必经之路.着名的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王松赞干布走的就是这条大道.它的形成和畅通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