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人文历史 > 婚姻自由是哪个历史阶段

婚姻自由是哪个历史阶段

发布时间:2022-02-26 23:33:24

㈠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部分,离婚冷静期是历史的倒退吗

政府是否应该设置离婚冷静期也引来了很多人的讨论,有人认为离婚自由,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历史的倒退。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离婚冷静期是时代发展所凝聚而成的产物,对于那些想要离婚的人来说离婚的人是自由的,只是多了一些时间去让自己冷静下来思考这件事是否非做不可。

一、现在社会离婚率太高了

以前的封建社会崇尚从一而终,因此离婚率非常低,别人那离婚也会被认为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对于离婚早已见怪不怪,并且年轻人的思想也是非常前卫,一旦觉得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就会选择离婚,因此导致现在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

各位读者,你们又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一下。

㈡ 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称“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体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婚姻自由是哪个历史阶段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㈢ 婚姻自由"是哪个历史阶段的产物

婚姻自由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变化。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自由不同理解,婚姻自由也展现着社会定位与自然定位的迥异面孔。其中,社会干预在于行使自由不得侵犯他人,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个人意愿则侧重由心而发,不受干预。两种矛盾你消我涨,互相牵制,幸好人类社会在发展,人和社会都在进步。婚姻自由在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相互作用中螺旋上升,体现着婚姻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价值的进步和回归。本文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婚姻自由的历史范畴,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即从古代婚姻的不自由到近代婚姻自由的松动再现代婚姻自由的确立,本文详细论述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结婚、离婚和再婚自由的演变发展过程。第二部分为婚姻自由是人格自由的标志,首先对婚姻自主权加以诠释,并进一步分析了婚姻自由与婚姻自主权的关系;然后从三个方面对婚姻自由的相对性了阐述,即法律的约束、义务和责任的约束以及道德的约束

㈣ 在中国古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允许自由婚姻的,婚姻必须由父母安排,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纪年朝代开始,封建社会中,婚姻一贯是遵循着(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 ),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这样家长们才放心孩子的前程和美好未来

㈤ 中国新女性争取婚姻自由出现在什么时候

冲击封建婚制的第一波

冲击封建婚制的第一波,当属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代表的“婚姻革命”。新式婚姻要求打破一切旧道德、恶习俗,破除非人道的婚姻制度,建立以平等、自由,以恋爱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使男女当事人成为婚姻的主体。

“婚姻革命”之所以成为五四时期社会解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因为新文化运动的主线就是争取个性解放、自我觉醒与肯定个体价值。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把改造中国社会与改造家庭制度相联系起来。认为只有“以个人本位易家庭本位”才能使中国真正实现政治上的民主与物质上的繁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压抑个体的封建家族主义,便成为首当其冲的批判目标。

男女青年同受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压迫,但女性因为夫权更多一层压迫更为痛苦,因此,妇女们在反抗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权的行动中,表现得更大胆热烈,甚至不惜以最惨烈的方式抗争。

1919年11月14日,湖南长沙街上一顶迎亲的花轿内不断有鲜血汩汩流出,20岁的新娘赵贞五为反抗父母强把她许配给40岁的古董商,在花桥内用剃刀自杀。贞五之死激起广大青年男女对父母包办婚姻的痛恨,在报纸上发表的檄文就有20多篇,青年毛泽东在几天之内,连续在《湘江评论》、《大公报》发了9篇文章,愤怒谴责封建婚姻制度惨无人道。批判封建“吃人礼教”,冲决一切封建罗网,成为那一时代的最强音。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争取“婚姻自由”的过程被视为社会解放的过程,“婚姻革命”又与妇女解放紧紧相连。当时不论男女,凡关心社会进步、拥护社会改革的人,无不关心妇女问题,无不为妇女解放大声疾呼。在“解放妇女要从哪里做起?”的讨论中,改造家庭与争取平等教育、经济独立、思想解放和人格尊重一起,成为妇女解放的重点。共产党人李大钊,就曾指出:妇女不解放,中国文明就是“半身不遂”的。因为新思想的传播、妇女运动的兴起和婚姻自由的要求, “恋爱神圣”和“妇女解放”的口号响遍全国。

1918年6月,《新青年》出版了“易卜生专号”,翻译介绍了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名剧“玩偶之家”,借以暴露旧式家庭的罪恶。作品描述一个不甘做丈夫玩偶的女性娜拉因觉醒而离家。“玩偶之家”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欢迎,几次被搬上舞台公演,在中国掀起一阵“娜拉旋风”。剧中女主角娜拉所言:“我是一个人,一个同你一样的人”,“我第一要紧的,是努力做一个‘人’”,成为那个时代新女性最脍炙人口的宣言,娜拉也成为那个时代女性反抗家庭束缚、争取自由权利的榜样。在中国湖南的一个叛逆女性谢冰莹的自传体《女兵日记》中,她详细描述了自己多次逃婚的故事。《女兵日记》畅销,出走也成为女性逃离封建家庭,争取婚姻自由的一种方式。革命家萧楚女曾经写文章概括女性离家出走的原因,不外乎以逃婚争取婚姻自主、以恋爱自由思想反对专制婚姻。

在解放浪潮下,妇女被“发现”,妇女也发现了自己。此间的妇女团体,积极争取包括婚姻自主权在内的平等社会权利,提出“制定男女平等的婚姻法”。

争取婚姻自由的第二次狂澜

婚姻自由的第二波,当属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1日颁布的《婚姻法》,和此后宣传实施掀起的狂澜。

尽管早在1930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亲属篇》已正式确立了“婚约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婚姻自由权;把古代宗法分亲属的旧观念改为血亲和姻亲两种亲属关系,使夫妻地位在法律上基本平等;禁止早婚、重婚纳妾等封建陋习也写进条款,但是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民法·亲属篇》在姓名权、居住权、财产权、继承权、家庭管理权和教养子女权等方面仍然维护夫权,明显存在对妇女的歧视。比如“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妻子将自己原有财产交丈夫统一管理,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归丈夫所有、丈夫财产由直系血亲继承、妻子不能代位继承、家设家长,子女从父姓、父亲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等。

而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则高扬反封的旗帜,高扬男女平等的旗帜,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摧毁封建主义缠绕在妇女身上的四条绳索: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而新婚姻制度当然应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保护几千年来受尽剥削压迫的妇女”。

《婚姻法》的公布,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年之久的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规定了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婚姻。确立了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利。

《婚姻法》的颁布,宣告了基于男女平等的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的确立,为中国妇女解放奠定了基础,因此得到妇女们的衷心拥护,在青年男女争取自由恋爱、解除包办婚姻以及解放童养媳、寡妇改嫁方面,妇女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和勇气。在青年们对封建婚姻制度发起挑战之时,也遭到封建势力的顽抗,反映那一个时期新旧势力交锋的作家赵树理的小说《小二黑结婚》,是以喜剧结尾的。《婚姻法》一出,所有阻碍自由恋爱的旧势力、旧思想都偃旗息鼓。但是作为它原型的一对男女青年,他们的恋爱却遭到家长和村干部的粗暴干涉,男青年被毒打致死,女青年自缢身亡。同时上世纪50年代初还发生了一系列迫害改嫁寡妇的惨案。

1950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的社论:“全中国人民首先是劳动人民必须了解和支持妇女的反封建婚姻压迫的斗争”,它指出:现实妇女反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已经不是“反抗地主对妇女压迫的斗争,而是劳动人民内部反对封建制度所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的斗争”。社论强调,“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绝对不应拥护封建的婚姻制度,绝对不应该‘镇压’妇女的解放斗争”并指出,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的关键一靠中央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保障婚姻自由的婚姻法,二靠对农村干部与党员进行反对封建婚姻制的思想教育。而且后者更为重要。

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政府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扫除婚姻自由障碍的行动,如打击封建宗族势力、坚决支持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行动、解放童养媳、取缔娼妓制度、促使妻妾家庭自行解散等等。

50年代,一个摧枯拉朽的时代,一个妇女翻身解放的时代。

㈥ 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才“婚姻自由”

中国人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婚姻自由”了。

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婚姻配偶的选择,一直都是偏于保守的。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然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新中国成立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概括中国历史上的婚姻观。那时候的自由恋爱十分罕见,所以中国人的婚姻大多都是受到禁锢的,而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如今这个时候,中国人的婚姻观自然也随着意识形态的开放程度而不断进步,甚至是颠覆式的改变。

“大胆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开始深入人心后,更多的人则勇敢地结束自己曾经被包办婚姻的悲剧,所以,全国就出现了一个“离婚潮”。但是,到了50年代中期,离婚申请就开始被要求“正当理由”,这个时候,解除婚姻关系就变得不再那么容易了。但好一点的是:在国家和民众的推动下,“自由婚姻观”得到了整个社会的高度认同。

㈦ 中国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最早什么时候提出

帮你整理了一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民国时期,婚姻基础无大变化。1919年“五四”运动后,城镇进步青年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婚姻,出现以感情为基础的自由 恋爱 和自主婚姻。

新中国建立后,改变旧的政治、经济体制,镇压地方恶霸,地主、富农成为专政对象,旧的婚姻基础被彻底打破,很多原来的千金小姐进入贫下中农家庭,以感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替代父母包办和 买卖婚姻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阶级阵线十分明确,男女两性结合多以阶级成分为基础。“文化大革命”初期,境内贫下中农子女与地富子女之间的婚约关系纷纷解除。一时间,地富子女的婚姻圈子仅限于地富子女之间。贫下中农家庭出身的女青年在择偶上纷纷追求

“干(部)教(师)医(生),海陆空(军人)”,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70年代,物质基础好转,两性结合的基础开始由阶级成分转变为物质条件,女青年结婚要求男方置办“三转(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一响(收音机)”。80年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们普遍追求 发家致富 , 男女婚姻 结合大多偏重于经济基础。90年代,城镇改革打破“铁饭碗”,个体工商业蓬勃发展,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经商、办企业,知识青年、能工巧匠和一些善经营、会管理者成为专业户,城乡经济快速发展,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婚姻基础演变为重人才、重知识、重经济。广大青年按照自己的理想选择配偶,自由 恋爱 结婚。同时,封建“门第”观念在部分干部子女中开始抬头。

阅读全文

与婚姻自由是哪个历史阶段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word中化学式的数字怎么打出来 浏览:704
乙酸乙酯化学式怎么算 浏览:1372
沈阳初中的数学是什么版本的 浏览:1317
华为手机家人共享如何查看地理位置 浏览:1010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铝化学方程式怎么配平 浏览:848
数学c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什么 浏览:1369
中考初中地理如何补 浏览:1260
360浏览器历史在哪里下载迅雷下载 浏览:671
数学奥数卡怎么办 浏览:1350
如何回答地理是什么 浏览:989
win7如何删除电脑文件浏览历史 浏览:1022
大学物理实验干什么用的到 浏览:1448
二年级上册数学框框怎么填 浏览:1659
西安瑞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29
武大的分析化学怎么样 浏览:1213
ige电化学发光偏高怎么办 浏览:1301
学而思初中英语和语文怎么样 浏览:1606
下列哪个水飞蓟素化学结构 浏览:1388
化学理学哪些专业好 浏览:1452
数学中的棱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