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税收的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
(一)税收法制程度的发展变化
税收法制程度的发展变化,体现在行使征税权力的程序演变方面,以此为标准,税收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1.自由纳贡时期。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2.承诺时期。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也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伍首高织的承诺。
3.专制课征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芹旁增强。
4.立宪课税时期。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民主制和选举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腔尺。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二)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
税收制度结构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各社会主体税种的演变方面。历史上的税制结构的发展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在古代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国家统治者只采取直接对人或对物征收的简单直接税。马克思指出:“直接税,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征税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最原始古老的形式,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那个社会制度的时代产物。”如人头税,按人口课征;土地税,按土地面积或土地生产物课征;对各种财产征收的财产税,如房屋税等。当时虽然也有对城市商业、手工业及进出口贸易征收营业税、物产税、关税,但为数很少,在税收中不占重要地位。
2.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由于简单的税制已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因而利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条件,加强对商品和流通行为课征间接税,形成了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征收间接税既可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又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马克思曾说:“消费税只能随着资产阶级统治地位的确定才得到充分发展。产业资本是一种靠剥削劳动来维持,再生产和不断扩大自己的持重而节俭的财富。在它手中,消费税是对那些只知消费的封建贵族们的轻浮、逸乐的挥霍的财富进行剥削的一种手段。”
3.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经济危机日益加深,国家的财政支出亦随之增加。资产阶级国家深感广泛而过分课征间接税,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也带来不利的影响。首先,对商品的流转额课征的间接税,在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往往要经过多次流转过程,每次流转都要征税,流转次数越多,征税额越大,商品的价格也越高。这种情况很不利于企业的市场竞争和扩大再生产。其次,对消费品课征间接税,相应地提高了消费品价格,这就迫使资本家必须提高工人的名义工资。而提高工资又会提高生产成本,从而影响资本家的经济利益。而且过分扩大间接税的课征范围,还会引起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的反抗。资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增加财政收入、适应国家的财政需要,不得不考虑税制的改革。因此,18世纪未,英国首创所得税。以后时征时停,直至1842年开始确定所得税为永久税。在其后各国先后仿效,逐渐使所得税在各国税收收入中占主要地位。
4.以所得税和间接税并重的税收制度。这种税收制度,在发展中国家使用得比较普遍,少数发达国家间接税也占一定比重,如法国,自50年代以来,增值税一直是主要税种。自1986年美国里根政府税制改革以后,发达国家鉴于过高的累进所得税率,不但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而且还影响脑力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因而普遍降低个人及公司所得税税率。但因政府的财政支出又不能随之减少,所以一方面需要扩大所得税税基,另一方面又只能有选择地增加间接税的征收。于是,一些国家出现间接税有所发展的趋势。
(三)税收征收实体的发展变化
税收征纳形式的发展变化,体现为力役、实物和货币等征收实体的发展演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物物交换是其主要特征,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形式基本上以力役形式和实物形式为主。在自然经济向商品货币经济过渡的漫长封建社会中,对土地课征的田赋长期都是以农产品为主。尽管对商业、手工业征收的商税和物产税,以及对财产或经营行为征收的各种杂税,有以货币形式征收的,但货币征收形式在当时还不占主要地位。直到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货币经济逐渐占据统治地位,货币不但是一切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媒介,而且税收的征收缴纳形式都以货币形式为主。其他实体的征收形式逐渐减少,有的只在个别税种中采用。
(四)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
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发展变化,体现为税收收入的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变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封建社会制度下,财政收入中特权收入不足时,才征收赋税。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封建专制制度,特权收入逐渐减少,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润在财政收入中所占较大比重的地位被税收取而代之。随着税收地位的变化,税收作用已从过去筹集资金满足国家各项支出的需要,发展成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税收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虽然西方国家再次提出了所谓税收的中性原则,但税收调控经济的作用仍是不容否定的。
(五)税收征税权力的发展变化
税收征税权力的发展变化,体现在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的演变方面。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由于国家之间经济往来较少,征税对象一般不发生跨国转移,因此,国家税收管辖权只局限于一国领土之内,称为地域管辖权阶段。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期之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跨国经营逐步发展。这种生产经营的国际化必然带来纳税人收入的国际化。一些国家为维护本国的利益,开始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的收入征税和对外籍人员在本国的收入征税。这实际等于征税权力超过了领土范围,而主要以人的身份和收入来源确定是否属于一国的税收管辖权范围之内。这种被扩大了的税收管辖权等于延伸了税收征收权力,即从地域范围扩大到人员范围。现在以人员为确定标准的管辖权即居民或公民管辖权,已在各国广泛应用了。
(六)税收名称的发展
税收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名称,特别是在我国,由于税收历史悠久,名称尤为繁多。但是使用范围较广的主要有贡、赋、租、税、捐等几种。贡和赋是税收最早的名称,它们是同征税目的、用途相联系的。贡是向王室进献的珍贵物品或农产品,赋则是为军事需要而征收的军用物品。税这个名称始于“初税亩”,是指对耕种土地征收的农产物,即所谓“税以足食,赋以足兵”。但我国历史上对土地征收的赋税长期称之为租,租与税互相混用,统称为租税,直至唐代后期,才将对官田的课征称为租,对私田的课征称为税。捐这个名称早在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但长期都是为特定用途筹集财源的,带有自愿性。当时,实际上还不是税收。明朝起捐纳盛行,而且带有强制性,成为政府经常性财政收入,以致使捐与税难以划分,故统称为捐税。总之,税收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税收的经济内容,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税收发展史。
㈡ 从税收确立方式的角度来看,税收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从税收确立方式的角度来看,税收的历史演变经历了自由贡献、请求援助、专制课征和立宪协赞四个阶段。
1、自由贡献阶段。在人类氏族社会步入奴咐颤隶社会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自由贡献”表明这是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休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这时的税收在人们的观念中有捐赠、馈赠的意思。由于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2、请求援助阶段。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献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每当国王或君主遭遇紧急事变或发生临时的财政需要,便向社会成员提出请求,社会成员承诺之后,便将税款分摊下去,然后再把筹集上来的资财交付给国王或君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请求援助阶段的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3、专制课征阶段。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各国陆续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王权得到极度扩张,军费开支也不断膨胀。为了应对不断增长的支出需求,国王或君主便开始实行专制课税。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至于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完全取决于至高无上的专制权。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4、立宪协赞阶段。进入立宪协赞阶段后,政府的税收活镇好动,无论是开征新税、御简铅废除旧税,还是制定工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税收发展到立宪协赞阶段是财政立宪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确立,以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立宪协赞阶段的税收区别于专制课征阶段税收的要本标志,是国家的课税权不再操之于封建君主,而是操之于民意机关,人们最终掌握了课税权,或者说是课税权的行使必须经过人民的认可。税收的确立方式从专制课征过渡到立宪协赞,意味着税收已经步入最高发展阶段。
㈢ 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结束了多少年的营业税征收历史
第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我国优化经济结构。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需征收营业税。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第二,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增值税的重要作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的发挥。现行的税制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这种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第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现行的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商品的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界定逐渐模糊,那么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这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化解这些难题。
第四,对企业而言差额征税,有可能降低税负。还可以减少重复征税现象。也由于增值税管理比较成熟,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实行稽核比对信息,因而监管更加严格,纳税人的权利也更有保证。当然了,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程当中,无论企业还是我国相关政府机构部门都需要一个适应的时期,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有很多相关知识还需要补充和学习。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㈣ 中国建国以来有拿几次重要的税制改革
1950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全国税政,建立了新的税收制度。
1953年的修正税制,1958“196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农业税制统一,197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以及1983、1984年的二步利改税。其中,改革开放前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保持原有税负的基础上,实行简并税种、税目,调整税率,简化征收方法,使原有的以“多种税、多次征”为特点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变为一种极为简单的税制。而改革开放后的税制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步骤的实行了国有企业利改税,并改革了工商税制,此次改改比过去历次改革的范围都要广泛的多、经历的时间也长的一起全面的工商税制改革。
1994年分税制改革。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四句话十六个字,这就是: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合理分权。主要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巧禅享税。税务机关分为地方税务局系统和国家税务局系统。
2004年改革,取消农业孝清尘税。
2007年改革,正斗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改革。
2012年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㈤ 2006年1月1日正式取消什么税种,结束了大陆农民几千年来的皇粮国税历史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农业税收为春秋时期(前594年)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期蔽碧间在历朝对橡拿税制多次进行改革梁并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未停止征收农业税。中国为传统的农业国,农业税收一直是国家统治的基础,国库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税收。从现代意义来看,农业税一直被农民称为“皇粮国税”,尽管农民负担问题一直困扰中国大陆,但农民一直认为纳税是一种义务,对农业税未有对抗心理。到2005年废止农业税止共计实行了整整2600年。
㈥ 1中国分税制改革已有10年历史,实践中逐步暴露出来哪些弊端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分税制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按照分税制改革方案,中央将税收体制变为生产性的税收体制,通过征收增值税,将75%的增值税收归中央,而地方只能获得25%的收益。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转移支付、战略性开发等预算开支,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提供普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经过10多年的磨合之后,重新审视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我们认为应该尽快制定税收法典,改变这种临时性的、不正常的税收体制。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下列弊端:首先,分税制改革没有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科学统一,中央政府税收比重过高,地方政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汲取能力。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将增加财政收入的目光投向土地开发方面,导致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其次,分税制改革增加了增值税,并且从生产环节设计增值税具体规则,出现了大量的税收征管漏洞。第三戚圆,分税制改革重点在征税比例划分,而没有考虑到公共产品投入的需要,这就导致我国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出现了严重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现象。由于事权与财权划分不科学,导致中央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宏观调控始终难以发挥作用。第四,分税制改革是以1993年各地经济总量为基础确定分税比例的,没有充分征求各地意见,更没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讨论,在程序上存在问题。
近日出台的三条消息,一个是9月29日的“二次调控”,一个是10月11日的“调高存款准备高慎塌金率50个基点”,另一个是10月17日“证监会暂停房地产企业重组”,政府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控制住房价,手段有两点,一个是控制需求,另一个是控制投机商。大家要注意到,这些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但都是以一个城市出现的(比如广州、上海),还没有很大规模的消息。具体到地产版块,地产类再融资的难度比较大(不包括地产公司的其他行业再融资),重组方面,如ST保壳都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投资者对地产版块要特别谨慎。银行版块与地产版块的联系很密切。我认为短期内银行个股还是中性偏好,但如果加息次数增加,周期缩短,长远对银行个股是不利的。因为银行的收支本来是平衡的,随着加息次数增多,投资被压制,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银行,银行的成本就大了,盈利能力肯定下降。应该说,加息对资金量小的银行影响不大,但资金量大的银行影响就大了。
国家外管局10.12发布了消息,称汇改不等于人民币升值,并要保持对热钱高压打击。尽管奥巴马政府的货币政策相对温和,但主导思想还是一样的。美国要稳稳地站在世界的第一位,强化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核心,用印钞票的方法来缓和国内经济问题。近期我们很明显地感觉到,美国印钞票增加了,其他货币在升值。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为2.648万亿美元,高于6月末的2.454万亿美元。要明确区分资金的投入是投资还是投机,难度是很大的,通过外汇管理可以有限度地控制热钱的流入。外汇的信息表明,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海外资金预期中国资产价格酝酿新一轮上涨的背景下,热钱流入速度将会持续加快。
近期人民币汇率的猛烈增长有关。美国要巩固它金融老大的地位,就要让其他货币升值。加息是孝升比较传统的控制通胀的方法。现在政府比较棘手的事情是控制CPI。之所以选择这时候加息,是因为10月份以来全球经济的变化,这时候希望用加息的办法来抵消CPI上涨产生的负面影响。
PS:本人不是财务专业出身,只是比较关注市场,希望能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