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理国派将军到乌撒是哪年
这个你需要问一下历史老师,或者到网上查一下才知道是哪一年。
⑵ 云南乌撒县现在在中国的哪里
治所是在现在的贵州威宁 乌蒙地区 云南的辖今曲靖一部分
⑶ 彝族的历史是怎样的
彝族的婚姻与家庭
水西彝族又称“乌蛮”、“罗罗”、“罗落”、“落落”、“倮罗”、“倮倮”、“卢鹿”等。
罗罗社会的婚姻到了元、明时期还残留母系继承制下的群婚制,同时又流行转房制度。这一事实被李京详细的记录在其《云南志略》中:“夫妇之礼,昼不相见,夜同寝。子生十岁,不得见其父。妻妾不相妒忌。……嫁娶尚舅家,无可匹者,方许别娶……凡娶妇必先与大奚婆(男巫)通,次则诸房昆弟皆舞之,谓之和睦;后方与其夫成婚。昆弟有一人不如此者,则为不义,反相为恶。正妻曰‘耐德’,非耐德所生,不得继父之位。若耐德无子,或有子未及娶而死者,则为之娶妻,诸人皆得乱,有所生,则为已死之男女。酋长无继嗣,则立妻女为酋长,妇女无女侍,惟男子十数奉左右,皆私之。”以上文字说明,当时罗罗社会的婚姻关系相当的自由与混乱;宗教的势力与活动深刻的对罗罗社会的婚姻产生影响,这从大奚婆(男巫)享有对新婚妇女的初夜权即可看出;同时交织着群婚制与转房制,兄弟可以依次对新婚妇女行夫妇之礼,则说明时下流行的是转房制。
无独有偶,马可波罗在行经建昌至金沙江一线的罗罗聚居区时,也将此种情况记录在其《马可波罗行记》 中。现引用如下:“设有一外人或任何人奸其妻女、其姊妹或其家之其他妇女者,居民不以为耻,反视与外人奸宿后之妇女为可贵。以为如是其神道偶像将必降福,所以居民情愿听其妇女与外人交。”此外,罗罗不仅尊重、善待、欢迎他人至自家与家中女子行夫妇之礼,而且尚有规矩可循。《马可波罗行记》 中记载道:“设其见一外人觅求顿止之所,皆愿延之来家,家主人命其家人善为款待,完全随客意所欲;嘱毕即离家而去,远避至其田野,待客去始归。客居其家有时亘三四日,与其妻女姊妹或其所爱之妇交;客未去时,悬其帽或其他可见之标识于门,俾家主人知客在室未去。家主人见此标识,即不敢入家。此种风俗全州流行。”以上资料,进一步证实了,在罗罗人社会的婚姻中,母系继承制下的群婚制,在元、明时期还相当的风行。
⑷ 明朝时期的小云南是指哪里啊
从考察结果来看,小云南之说有三:一说洪洞县,因洪洞县在罗云山之南,当地俗称“小云南”。据《洪洞县志》载:“罗云山,在县西40里,自汾西县迤逦而南,历县境60里”。山西太原以北,带云字的地名山名多达22处,如云川县、云中郡、云内州、云阳郡、云州、云冈等。经过实地考察,不难看出,先民所回忆的移民之源“小云南”,实是古云州之南,山西云中以南,今洪洞、太原以北的广大地区。
二说“小云南”指河南固始县。宋、元、明时期,当地有一云镇,人们口传“小云南”,又因固始县地处“豫南”人们口头误传为“云南”。
三说“小云南”是指今云南、贵州交界一个名叫乌撒的地方。《元史地理志》载:“乌撒者,蛮名也,所辖乌撒、乌蒙等六部,后乌蛮之裔尽得其地,因取元祖乌撒部为部名。”《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乌撒部、今云南镇雄及贵州威宁县境,明置乌撒卫。”云南、贵州历史上是少数民族居住地,而自称祖先来自“小云南”的移民却都是汉族。有资料称:其祖先起源于中原一带,为避中原之乱,南迁“小云南”,被称为流民,这些流民在“小云南”度过了漫长的时代,明朝初年又迁回中原。新编《蓬莱县志稿》对此说有记载:“明朝建立后,开始向半岛大批移民,两次由小云南的乌撒卫迁入”。
OMG,你自己去看吧(见“参考资料”),偶看的头晕眼花,希望能帮你解惑。
参考资料:http://w2.jiaodong.net/wenming/system/2010/04/16/010000407.shtml
⑸ 乌撒为什么被杀
从表面来看,或许我们以为,乌撒的被杀是无辜的,因为他只不过是匆忙之中,“犯规”去扶了一下本来不应该摸的约柜而已;而且,若再追究下去,必须为此事故负责任的,还有大卫,因为他不应该同意用牛车去拉约柜,造成牛失前蹄而闯祸;若再进一步追究下去,则大卫身边的祭司们也罪不可赦,因为他们明知约柜是不能用牛车去拉的,却明知故犯地任凭大卫胡作非为,一句劝阻的话也不说。如此一来,只杀鸡儆猴地杀了乌撒,而不追究大卫及祭司们的罪责,岂不是显出神的不公正么?可见,乌撒被杀的事件,并不像我们所想那样的简单。为此,我们必须全面地查考圣经,看看它要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属灵启示。首先,我们回到这整个事件的起点。撒母耳记上第四章告诉我们,当时以色列人要跟非利士人打仗,因为怕打输而把本来放在示罗的约柜,抬到前线“壮胆”。结果,不但打输了,连约柜也“沦陷”在敌区之中。在这里,我们看到以色列人从头到尾都是按规矩办事的——无论去哪里,约柜都是由人抬着。然而,最后以色列人还是吃了败仗。原因是糊涂的老祭司以利的两个儿子胡作非为,早已失去了神的同在。而由这样两个不认识耶和华的恶人带队,以色列人岂有不打败仗之理?可见,神看重的是实质,而不是外面的花样。一付虔诚的样子抬着神的约柜,照样可以打败仗,这是我们所发现的第一个事实。接着,在撒母耳记上第五、六章,我们看到自以为是的非利士人吃遍了“俘虏”约柜之苦。最后演出了用牛车送回约柜的闹剧。在这里,我们又看到非利士人用牛拉约柜不合规矩,但他们那不得不在神面前服下来的态度,却是让神放他们一马,使之脱祸的根本原因。无知固然不可取,然而无知却愿意悔改,还不至于死路一条;无知再加上对神顽梗不化的藐视,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从神对无知的非利士人的“悔改从宽”,我们再一次看到,鉴察人心的神,一直注重的是,人里面到底怎么想,胜于外面做了什么事。在撒母耳记上第六章中,我们还看到当约柜送回到以色列人这一边时,“耶和华因伯示麦人擅观他的约柜,就击杀了他们七十人,那时有五万人在那里。〔原文作‘七十人加五万人’〕。百姓因耶和华大大击杀他们,就哀哭了。”(撒上 6:19)结果,约柜最后就转到了基列耶琳人那里,并且平安无事地放了二十年。从经文上来看,我们不容易明白,为什么伯示麦人只擅观了一下约柜,就要遭耶和华的击杀,而约柜放在基列耶琳达二十年之久,那里的人却平安无事。然而,如果我们了解上述这两个地名的含义,就不难找到答案了。照圣经字典所示,“伯示麦”一名的意思是“太阳之家”;“基列耶琳”一名的意思是“森林之城”。显然,“太阳之家”和“森林之城”刚好成了一明一暗的强烈对比。从此对比中,我们应该悟解到,住在“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自以为是活在与神同在的亮光当中,以至失去了对神的敬畏之心,擅观约柜只不过是其自以为是的心态的表露而已。结果,神就一下子击杀了“七十人加五万人”,几乎是“太阳之家”全部的人。相反,活在“森林之城”中的基列耶琳人,他们以谦卑为怀,自认是落在黑暗之中,瞎眼看不到神的人。他们也不以人身祸福为选择的目标,毫不忌讳地一下子就把耶和华的约柜给接过来。天上的父自然乐意在暗中与他们同在,并帮助这样的人成就祂的旨意。可见,判定一个人的灵性如何,并不是以见到多少的“亮光”来衡量,而是取决于这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有多深。越是属灵的人,就越认识自己的黑暗、污秽、可怜的光景。主耶稣跟法利赛人说过这样的话:“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 9:41)。这不正是“太阳之家”与“森林之城”两者之间的差别吗?圣经还告诉我们:“基列耶琳人就下来,将耶和华的约柜接上去,放在山上亚比拿达的家中,分派他儿子以利亚撒看守耶和华的约柜。”(撒上7:1)在这节圣经中,“分派”一词,在原文字典中的意思是“分别为圣”;而以利亚撒的意思是“神是帮助”。也就是说,亚比拿达一共有多少个儿子我们并不知道,只知道这一个被分派看守约柜的以利亚撒,不但是神亲自分别为圣的,而且是神一直帮助他持守在圣洁的地位。所以,才能一守就是二十年而不出事。但是,所谓属灵的人、事、物,都是会变的。亚比拿达一家也是如此。当来到撒下第六章,也就是大卫要从亚比拿达的家中接回约柜的时候,我们看到圣经把基列耶琳改名为巴拉犹大,意即“犹大的主人”。“犹大”一名的意思是“赞美”,“犹大的主人”岂不就是把赞美归于自己一身的意思吗?显然,圣经是在暗示我们,透过二十年的“属灵”经历,基列耶琳人无形之中已经翘起了骄傲的尾巴,成了把赞美归与自己一身的主人了。圣经连续两次提及亚比拿达的家是在高高在上的“山岗”上,不也是在暗示我们亚比拿达一家已经成为金鸡独立,众人心目中的偶像吗?由此便可预知,亚比拿达一家会出事,只是早晚的时间问题罢了。果然,在运送约柜回耶路撒冷的过程中,乌撒被神击杀的事就发生了。圣经如此记载了乌撒被击杀的镜头:“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或作“惊跳”),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这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撒下6:6-7)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这处经文中的“错误”,旧约圣经只出现过一次,它的字源是从“安逸、懈怠”而来。也就是说,其实乌撒的错误不在于伸手去扶神的约柜,而在于他那不把护送约柜当成一回事的傲慢、轻浮的态度。而这一骄傲的种子,早在巴拉犹大的“山岗”上就萌芽了,拿艮的禾场上只不过是收其恶果罢了。乌撒被击杀的事件,发生得突然却不偶然。原文字典指出,“拿艮”的意思是“已准备”。也就是说,拉约柜的牛来到拿艮的禾场失前蹄,看起来似乎是一宗意外事件。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它是神早已准备好的一步棋。倘若乌撒死期未到,难道神连保守牛不失蹄的能力都没有?当事故发生之后,大卫因为惧怕耶和华,不敢把约柜接到耶路撒冷,结果约柜就被运到迦特人俄别以东的家中,直到三个月后,大卫听说俄别以东一家不但平安无事,而且大蒙耶和华的祝福,才敢把约柜接回耶路撒冷。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迦特人俄别以东到底是什么人,能如此蒙神的悦纳?原文字典告诉我们,“迦特”的意思是“酒醡”;“俄别以东”的意思是“以东的仆人”。顾名思义,酒醡是葡萄被压成酒的地方。有一首许多信徒熟悉的诗歌唱道:“你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变成酒”,很能表达“酒醡”在圣经中的含义。还有,“以东”是那用一碗红豆汤就把长子名份给卖了的以扫的别名。如果说,以扫——以东一名是属肉体的人事物的代名词的话,那么,“以东的仆人”的属灵位置显然就更低了。然而,如果一个属神的人,真能认识自己实际的身份不过是“以东的仆人”,常常会活在肉体之中;但愿意被神放在“酒醡”,经受生命的对付的改变,那么,他(她)就会是那把神的约柜接进自己的家里而蒙福的人。想一想,开始是“太阳之家”的伯示麦人受击杀,“森林之城”的基列耶琳人,谦卑地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现在是来自巴拉犹大“山岗”上的乌撒被击杀,而名不见经传,地位卑微的迦特人俄别以东把约柜接到自己的家而蒙福。“以东的仆人”,就这样默默无声地接替了“犹大的主人”的地位。历史的重演无非要告诉我们一个来自天上的定律:“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整个与乌撒事件前前后后相关的人事物,都离不开这个主题。如果我们深入思考一下,大卫在乌撒事件发生之前、后的思想转变,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当大卫第一次领着三万人,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地去迎取约柜的时候,实际上他是想藉着约柜显明神与他的同在,使之作王的地位更具不可置疑的权威性。然而,这种想让约柜往自己脸上“贴金”,与当年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打仗时,想靠约柜为自己“壮胆”,在心态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结果,以色列人打了败仗,大卫的盘算也落了空。这说明神的同在是不会与任何污秽的动机为伍的。但是,当大卫第二次前往俄别以东家接约柜时,圣经让我们看到他的态度完全变了:“抬耶和华约柜的人走了六步,大卫就献牛与肥羊为祭。大卫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华面前极力跳舞。”(撒下6:13-14)也就是说,大卫完全放弃了一个王的尊严,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一样,在耶和华面前毫不造作地表达了他对神的敬畏和谦顺。以至到了一个地步,他的妻子米甲轻视地认为大卫有失体统,在众人的面前丢尽了脸。但是大卫却反应说:“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撒下6:22)结果,嘲笑大卫的米甲反而落了个终生不育的下场。倘若米甲也能像大卫一样,多一份谦卑悔改的心,说不定她早生“太子”,后来在圣殿上坐王位的,不见得是所罗门呢。无论如何,乌撒的事件的确带给我们许多的反省和思考,使我们对神的生命之律有更深刻的认识。因为经常理论无法联系实际的我们,遇到事情总喜好趴在善恶树上论是非。“枪打出头鸟”,就像乌撒的死。对此类事情的发生,许多人常常感到不解、不平、不服。但是,有谁想到,当地上的人为乌撒的死感到不值的时候,乌撒却可能在天上大声的感谢赞美主呢。因为是神使他藉着被击杀,虽然肉体突然“消失”,灵魂却不至于掉到地狱里,落在撒但的手中。而且,属灵的事物是不能照外表的模式去“复印”的。非利士人用牛车拉约柜没事,大卫甚至他身边的祭司团队,都可能以为这样的“创举”,是来自神的新启示而可以效仿,结果一跟就出了事;大卫两次去迎取约柜都跳了舞。第一次跳舞跳出了事;第二次却跳出了神的祝福。这足以说明,一切脱离了谦卑立场,或想藉着神来利益、抬高自己的人,都喜好从外表来探摸神的“约柜”。而一切从外表去摸神之同在的人,都是摸到边而摸不到底的。愿神提升我们的眼界,让我们可以透过乌撒事件,看到更多、更远的东西。
⑹ 古彝族的历史
彝族是以西南土着居民为主体形成的民族,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文化遗迹在西南各地的普遍发现和彝文古籍充分证明了彝族世代居住在云南、四川、贵州等地区,彝族也是西南这块土地上最古老的居住民族。 彝族曾经发达于巴蜀,扩张及中原,曾又缩居西南,或内部迁徙;但始终以西南这块“土着地”为依托,以此为舞台中心,演绎了他们艰难曲折,生生不息的文明史。所以,彝族是以西南土着居民为主体形成的民族,在“滇”地与金沙江流域彝族为中心反复、曲折迁徙流动。
远古时期,在西南地区的金沙江中上游南北两岸、澜沧江、怒江三江流城和乌蒙山、哀牢山、无量山三山地区自古以来就有彝族先民居住。在彝文古籍中记载了彝族最先的原始民族是哎氏民族。《西南彝志》卷三有哎哺九十代的记载,具体叙述了19个哎氏族,2个哲米氏族共212代的父子联名世系。哎哺氏族的后裔希慕遮,汉文记作孟哲,其31代才是笃慕。此外,凉山彝族还传说彝族上古有12个王朝,其中11个王朝是母系王朝。
由于彝族各部的迁徙对流以及交融,作为民族共同体称谓夷便出现了,以后的汉文文献均以此作为对西南地区彝族的称谓。见于历史文献记载,远在黄帝部落的玄嚣、昌意二部南迁进入岷江、雅砻江流域时,就与彝族部落蜀山氏相接触。彝族先民居住的滇池、洱海等地区,从陆续发现的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遗物和遗迹看,彝族曾经历一段漫长的新石器时代。
在巴蜀地区,彝族建立古蜀国后被秦所灭。公元前12世纪彝族先民建立“古芒国”(今洱海地区)和“昆明国”(今金沙江畔),晋宁石寨山滇人墓出土的青铜器文物说明,公元前9—8世纪彝族先民建立古卢、罗部落国家,公元前2—1世纪末,彝族先民建立了古滇国并创造了灿烂的滇池青铜文化。彝族先民还建立了古莽国、古棘候国、邛都等国家。
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220年“西南夷”时代。在此期间,西南彝族地区分布着众多部族、国家,它们各霸一方又相互迁徙交融,处于群雄割据混战时期。在西南众多国家中,中部以古滇国最强(抚仙湖及滇池周围地区),东以夜郎国最强(贵州西北部),北以邛都最强(凉山地区),西以哀牢国最强(哀牢山及怒江一带)。 汉建元六年,汉朝派遣唐蒙出使南越,发现夜郎有水路可通南越番禺(今广东),于是武帝乃派人携带大量物品买通了夜郎。又令唐蒙和司马相如分别修筑“南夷道”和“西夷道。”由于修筑二道耗费了大量人力和物力,引起部分西南土着诸部的反抗,“当是时,巴蜀四郡通西南夷,戍转相饷。数岁,道不通,士罢饿离湿,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史记·西南夷列传》卷116)”,遂停止对当地的扩张活动。此后,张骞西域归来盛言打通“蜀身毒国道”利多弊少为可取。汉朝又令“王然于、柏始昌、吕越人等,使间出西夷”,西受阻于嶲、昆明人。但使者归来时盛赞滇国的富饶,增加了汉武帝贪婪的欲望,从而开始了第二次大规模扩张活动。元狩三年,汉朝在长安“象滇河作昆明池”练习水战,以适应西南彝族地区的江河湖泊作战。汉元鼎六年,汉军平南越,接着“行诛隔滇道者且兰,斩首数万,遂平南夷为牂牁郡。”汉朝全部控制了夜郎地区。汉军的到来遭到了当地部族的强烈反抗,接着又诛反抗汉朝的邛君、笮侯,冉駹等部皆震恐,汉朝便“以邛都为粤(越)嶲郡,笮都为沈黎郡,冉駹为文山郡,广汉西白马为武都郡”。将蜀西部的西夷地区完全纳入汉朝的统治之下。南中地区还有拥有数万之众势力强大的滇王。汉朝曾以诛南彝兵威招降滇王,但遭到滇国的联盟诸部劳浸、靡莫的反对,汉朝便于前109年(汉元封二年)出兵击灭劳浸、靡莫,汉军虽然杀死众多嶲、昆明人,但他们仍然不投降,直至几年后,才把那里的部落征服,滇王降。至此,汉朝除云南西南部彝族建立的哀牢国外基本上将西南夷地区纳入其统治范围。
东汉王朝进一步向益州郡西部的哀牢地区发展。哀牢国贵族欲收复故地,率兵攻益州郡西部,“诣越嶲太守郑鸿降”。永平十年,东汉王朝在哀牢和洱海地区置“益州西部属国”。永平十二年,另一“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显宗(刘庄)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东汉始通博南山,度兰仓水,将滇西边境纳入汉朝统治范围,是为汉朝吞并西南夷的第三阶段。
西南地区诸国,跟西域各国一样,大部分都是分散弱小的国家和部族,无力抗拒汉人的到来,但如僰人等,具有较高的社会生产力,当他们辛苦开垦出的肥沃土地和财产不断被侵夺,又不甘心退入山林河谷,便起来反抗。汉安帝元初五年,益州郡等各民族“众遂十余万,破坏二十余县,杀长吏,燔烧邑廓(汪宁生:《云南考古》,第56页)”。至王莽时,以僰族为首的各部族反抗王莽的民族压迫政策最为激烈,王莽派兵镇压,几年都平复不下去。僰人因为发展水平高,被称作“夷中最仁,有人道”。
汉王朝为了方便对西南地区的统治扶持了以原“滇王”(益州)为中心的政权,并赐“滇王印”,令其复长其民,原各国国王和大臣大多数都被分封与原对应的官职。事实上,汉朝虽然武力征服了西南夷地区,从政治上达到了以“滇王”为中心的统一政权,但始终没能改变西南地区的混乱局面。
两汉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南中地区出现了不少被称为大姓和夷帅的昆明族、叟族的奴隶主贵族,他们都是称霸一方掌握着统治权力的大族豪强。对于这些地方土着大姓,中央王朝也不能不为之屈服。汉朝后期,由于错误的估计了西南的形势设立益州郡,想派遣汉朝官员来西南地区任职,触犯了当地贵族的利益。“诸夷反叛,执太守遣御史中丞朱龟讨之,不能克,朝议以为郡在边外,劳师远役,不如弃之。《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汉朝期间西南各部落贵族等之间相互发生争夺战争,以“夷帅”孟获为中心的各家族共同取代了“滇王”的地位。 三国时期,公元225年(蜀汉建兴三年)3月,诸葛亮大军开始行动。首先沿水路自成都快速到达僰道(今四川宜宾),而后以僰道为前进基地,兵分三路南征彝区,彝族以孟获为主要军事力量进行抵抗,孟获为西南各部落联盟的领袖,并与蜀国结为盟友。
西晋时代魏国灭了蜀国之后宁州的建立。西晋王朝当时接管了蜀国统治的南中地区,将南中七郡中的云南、兴古、建宁、永昌单独划出,于公元270年正式设立,治所仍在味县。
公元339年,爨氏(彝族)兴起赶走了晋朝势力,使用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统治南中地区。爨氏政权在战争中统一了云南大部和贵州西部等地区。然而爨人,作为云南历史发展的一座伟大桥梁,在四百多年时间里,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了融滇文化、夜郎文化以及巴蜀文化于一体,又自成体系的光辉灿烂的爨文化,从而填补了云南文化发展史上长达四百余年的空白,起到了承先启后的历史作用。
后期,爨氏内部政权分裂为东爨、西爨两国政权,西爨瓦解,东爨开始衰弱。 隋末唐初彝族先民地区有乌、白分化,在今云南大理的洱海周围及哀牢山、 无量山北部地区,分布有乌、白蛮众多部落,649~902年间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乌蛮”领导建立的奴隶制的边疆民族政权。一般认为,乌蛮主要是今彝族(包括哈尼族、傈僳族、纳西族等)的先民。其中有六个势力最大的乌蛮部落,史称“六诏”(“诏”之意即王),即蒙舍、蒙嶲、浪穹、邓赕、施浪及越析;或称“八诏”,则加石和、石桥二诏(《新唐书》作时傍、矣川罗识)。其中蒙舍诏国力最强,蒙舍诏地处各诏之南,故又称南诏。649年,蒙舍诏首领细奴逻建“大蒙国”,自称“奇嘉王”。蒙舍诏原居蒙舍(今云南巍山南),至唐玄宗时,“蒙舍诏”的首领皮罗阁在公元738年统一“六诏”,建立了以彝族为主体,包括白、纳西等族在内的“南诏”奴隶制政权,唐朝封其为“云南王”。迁都太和城(今云南大理南太和村),779年又迁羊苴咩城(今云南大理)。皮逻阁及其子阁罗凤即以洱海地区为中心,发展其势力,向东消灭踞有今云南中部、东部和南部的爨氏,向西南囊括今澜沧江以西的寻传、朴子、望苴子等族地区。南诏在境内发展生产,沟通本地区及中南亚与中原经济、文化的联系,在历史上起着积极的作用。
南诏凭借自己强大国力统一六诏后开始向外扩张。时唐设置姚州(今云南洮安北),建安宁城(今属云南),向今云南各地发展势力,与南诏发生矛盾冲突。玄宗天宝年间,唐朝开始抑制南诏的扩张。但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云南太守张虔陀等贪狯无谋,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750年,阁罗凤发兵攻陷姚州、杀虔陀,遂与吐蕃结为盟国,752年,吐蕃封之为“赞普钟”,意为吐蕃王之弟,给金印,号称“东帝”。时杨国忠为唐相,征调全国各地兵十多万征讨(史称“天宝战争”),但为南诏所败。其后安史之乱起,吐蕃东进,唐朝无力应付西南,南诏乘机扩展疆土,控制今四川大渡河以南, 包括今四川西南部、云南全部、贵州西部及东南亚北部的广大地区。阁罗凤孙异牟寻时南诏势力最盛,曾以二十万兵力攻袭剑南西川。后吐蕃改南诏为属国,向其征发兵、赋,又派兵驻其境,南诏王异牟寻不堪其扰。787年,唐朝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不断进行争取南诏的工作。789年,吐蕃与回鹘争夺北庭,征发南诏兵力,引起南诏不满。794年,南诏终于与吐蕃决裂,与唐恢复盟好,并与唐联军大败吐蕃,异牟寻接受唐的“南诏王”的封号, 但基于奴隶制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掠夺人口以充奴隶,南诏仍不时向周围地区发动战争。829年,南诏出兵二十万攻陷成都,掠子女工匠数万而去。9世纪中叶,吐蕃政权瓦解,唐朝国力也十分衰弱,南诏既无西北后顾之忧,对唐境的侵略更为频繁,成为晚唐最严重的边患。
南诏晚期,由于频繁发动战争,赋役繁重,生产凋敝,各种矛盾激化。897年,南诏王隆舜只知畋猎饮酒,不理国事,为其臣杨登所杀。902年,权臣郑买嗣(郑回七世孙)利用民怨沸腾之机,杀死南诏王舜化真,夺取王位,另建政权,南诏亡。自649年细奴逻称王至此共二百五十四年,传十三主,南诏国建立标志着西南地区政权统一的开始。
同一时期,在贵州彝族地区也出现了“罗甸”等奴隶主集团和政权,总称为“罗氏鬼主”。凉山彝区原来的部落军事首领“兹莫”,在这一地区建立了奴隶主统治的秩序,由几十个“兹莫”统治。 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南诏贵族郑买嗣灭蒙氏自立,改国号为大长和。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杨干贞灭郑氏,拥立赵善政,改国号为大天兴。天兴国存在仅十个月。 杨干贞即废赵氏自立,又改国号为大义宁。杨干贞贪虐无道,中外咸怨。后晋天福二年(937),段思平在乌蛮三十七部的反抗势力的扶持下驱逐杨干贞,自立为王,改国号为大理。段氏之所以取得胜利,还在于他的减税粮、宽徭役的政策和更易制度、损除苛令的改革,得到人民广泛支持(大理国历史取自汉族史书记载,所以大多名称都引用汉族称呼)。
段思平为南诏“乌蛮”贵族,由于家族衰败在南诏晚期已成为没落贵族,后融入“白蛮”,成为“白蛮”大姓,段思平传12世至段廉义时,权臣杨义贞于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杀廉义自立。 4 个月之后,清平官高智廉命其子善阐(昆明)侯高升泰率领滇东乌蛮军队起兵诛杀杨义贞,立段廉义之侄段寿辉为王。寿辉传位给正明。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高升泰废正明,自立为王,改国号为大中国。高升泰去世后,其子遵遗嘱还王位与正明之弟正淳,段氏复立 ,史家称之为后理国。后理国时期,高氏世为相国,称中国公,掌实权。
大理政区与南诏相当 , 东至普安路之横山( 今贵州普安),西至缅甸之江头城(今缅甸杰沙),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今越南莱州北部的黑河),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政治制度与南诏基本相同,相当与今天云南省面积的2.9倍。大理社会经济较南诏时有较大发展。农业生产已和四川资中、荣县相差无几。畜牧业颇为发达 ,每年有数千匹马贩到广西。手工业很兴盛,冶铁业水平甚高,对外贸易发达,交通四通八达。大理 300余年间,云南各族人民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继续进行。
大理国同一时期,贵州西部一带的彝族先民建立自杞国,《土俗记》言:“拓地数千里,雄于诸蛮。近岁稍稍侵夺大理盐池及臣属化外诸蛮獠至羁縻州洞境上。……自杞国广大,可敌广西一路,雄兵十余万,大国也。”
公元1235年,元世祖忽必烈率领10万大军,分兵三路进攻大理国。忽必烈亲率中路军,于十月过大渡河,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凉山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元军抵金沙江,用皮筏渡江,到达今天的云南丽江,既历史上有名的“元跨革囊”。忽必烈采纳姚枢等人的建议,改变了过去蒙古军的屠城恶习,下了止杀之令,并派使者到羊苴咩城劝降。大理相国高太祥主张坚决抵抗,杀了使者。忽必烈于12月进军龙首关,直逼羊苴咩城,大理王段兴智、高太祥背城出战,惨遭大败。12月12日,羊苴咩城被攻破,高太祥被杀,段智兴出逃,大理国灭亡。
至此,存续300余年的段氏大理国宣告灭亡。此后,云南以一个行政省的形式被纳入元朝版图。它也是大理历史的转折点,它标志着自唐以来,大理作为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时代的结束,云南的政治中心由大理迁至昆明。 蒙古军队在征服云南各部之后,即着手向南宋进攻,自杞国首当其冲。
蒙古贵族为加强各地彝族兹莫即奴隶主争取工作,在彝族地区分封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而建立了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续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在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撒(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等地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明朝西南彝族奢香,彝名舍兹,生于四川古蔺,14岁嫁给贵州彝族默部水西(今大方)君长、贵州宣慰使霭翠为妻,协助丈夫处理政务。其夫死时其子尚幼,她便代行夫职——摄贵州宣慰使。当时云南一带尚处于战乱动荡之中,还未完全划归明朝。奢香袭职摄政后,审时度势,以国家统一为重,坚持不卷入使西南分裂割据的旋涡,积极让明军在水西境内安营扎寨,主动贡马、献粮、通道,支持明军经贵州进伐云南。再是凭借水西与西南彝族各部的宗族姻亲关系,亲自出访乌撒(今威宁)、芒部(今云南镇雄)等地,向诸土酋宣以大义,晓以利害,进行劝说开导,从而使割据分裂势力失去支持。奢香死后,朱元璋发布诏书:称“奢香胜过十万雄兵”,诰封其为“顺德夫人”。
早在洪武年间,四川南部地区的彝族首领阿奇降明,受任为永宁宣抚司,世守其土。天启时传至奢崇明与子奢寅雄长诸部。奢氏父子日益强大,奢崇明(四川彝族)早有“复国”之心。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明廷因辽事紧急,征兵进援。奢祟明疏请提兵三万赴援,得安家银四万两,乘机招纳武士,打造军器,扩充兵力。奢崇明派遣部下何若海据永宁,与水西等彝人联络。遣刘训入成都,何天锡赴重庆,密谋起事,但在西南地区大战中战败。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奢崇明做了最后的努力,自号大梁王,安邦彦号四裔大长老,二人合兵全力进攻永宁,但遭到朱燮元所率明朝川黔诸军的包围,全军覆没,奢崇明、安邦彦战死。 清初,清军吴三桂进军西南,击败贵州彝族水西土司及乌撒土知府安氏,设黔西、大定、平远、威宁四府,改置流官。雍正初,东川府、乌蒙府、镇雄府改属云南,设流官。镇雄后降为州,与乌蒙同属昭通府。清军乘乌蒙彝族部落内部互攻,进兵乌蒙,但遭到彝族激烈抵抗。自一七二六年(雍正四年)至一七二八年(雍正六年)间,清军在乌蒙、东川、镇雄等地,严厉镇压,屠杀甚众。彝族一些奴隶主被迫渡金沙江逃往四川凉山地区。彝族在凉山周围地区的建昌、马湖、越嶲、峨眉分置重兵防守。一七二八年,清兵镇压彝民后,将建昌卫改为西昌县,越嶲设厅,并隶于宁远府。原马湖府撤销,所属屏山县改隶于叙州府。干隆时,又在叙州府设雷波厅与马边厅。嘉庆时,在峨眉县彝族居地设峨边厅,隶嘉定府。
清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上书雍正皇帝,提出实行改土归流。清朝称其为“改土归流”实则原建昌卫地区仍设长官司、宣抚司,任命彝族土司土目。彝族各部首领仍各据一方,四川和云南大部分地区继续实行原来的奴隶制度。
在云贵川等设置府县流官的改土归流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得到发展,彝族土司统治彝民的政治权力受到限制。他们占有的土地需报粮入册。原来的庄奴、院奴向地方官交纳丁银,成为清朝的百姓。土司的子孙多为土目。干隆以后,汉族商人、地主逐渐进入改土归流地区,向土目、头人购买田地。如兴义府典买全庄的汉族地主共一三一户,一三二庄,招收汉佃一二二八户。彝族农民纷纷控告土目,不认主佃之名,并对汉族地主纷起反抗。嘉庆初,白莲教起义期间,西南各地的汉族地主不断逃入彝族地区。云南永北厅属北胜土司所管土地,自一七五五年(干隆二十年)至一八二一年(道光元年),典卖与汉人者,或十分之七八,或十分之三四。彝族农民无地可耕,生计艰难。彝族人民七、八千人,曾以“驱逐汉人”作号召,渡江进攻大姚一带地方,形成了大规模的武装斗争。 民国时期(1912—1949),云南成了彝族相对独立政权的一个省份。其间,彝族龙云、卢汉的统治长达22年之久,对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龙云统治时期,云南地方政权相对独立于国民党中央政府。1928年,国民党南京政府任命龙云为云南省主席,并历任了18年之久。由于云龙在任主席期间不断扩大彝族势力的影响,他的政权也成为了滇、川、黔三省彝族上层人物会聚的中心。在云龙的下属也形成了以龙云、卢汉、安恩溥、陇体要、禄国潘等六人为中心的庞大彝族势力,维护了龙云集团长达22年的统治,龙云被称为“云南王”。在这22年中,云南的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政治、经济、文化有所发展,各民族间的联系得到加强,祖国西南边疆得到巩固,成为国民党统治区内一个引人注目的省区。同时,以龙云为首的彝族六大家族以及地方实力派自行组建指挥了一支武装部队,简称“滇军”。这支部队既是云南地方实力派的支柱,也是敢于与中央政府抗衡的砝码。从这个角度看,民国时期云南彝族统治集团在云南近代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
从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这段时间,云南彝族历史上有几件事是值得纪念的:一,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对军队进行了整编,地方军与中央军编成统一的番号共同抗日。整编后的滇军番号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十军”,军长为卢汉,辖3师6旅12团,4万多人,他们就是抗战历史上着名的“台儿庄战役”中的战将。六十军归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将军指挥,被日军称之为“南蛮兵”,日本报纸承认,这是“自‘九·一八’与华军开战以来,遇到滇军最猛烈的冲锋,实为罕见。”第六十军出征更后不久,龙云着手组建第二支出征部队,番号为“第五十八军”,孙渡任军长,下辖三个师,于1938年7月24日开赴抗日前线。紧接着,国民政府将第六十军中的183师和第五十八军中的12师,扩编为“新三军”,张冲任军长。如此,在抗日战争期间,滇军出师三个军,出兵共二十多万(60%为彝族),伤亡10万余人。二,红军长征过云南,蒋介石命令龙云调集滇军进行堵截消灭,而龙云主张自由与独立,对红军不堵截、不追剿,但在表面上为了应付蒋介石,又不得不采取假堵截、假追剿的方法。并且,通过红军地下党的联络,龙云以特殊的方式奉送给红军云南军用地图以及土特产宣威火腿、普洱茶、云南白药、三七等贵重药材。从始至终,自己的正规部队从未与红军正面接触,至使红军尽快地走出了云南。为此,蒋介石耿耿于怀,派杀手前往昆明暗杀龙云,龙云虽然脱险,却负上了一只眼睛的代价。三,在龙云、卢汉统领云南期间(1912—1949),正是外国传教士在云南最活跃的时期,上海——重庆——贵州——云南(昭通、大理)——缅甸(八莫),这是当时非常有名的一条传教路线,而以龙云为首的彝族领袖对外国传教士采取方放宽政策,世界着名的“石门坎”当时被誉为“中国的耶路撒冷”,就在龙云的老家昭通和贵州的交界,彝族集团的六大家族之一陇体要还曾在“石门坎”的教会学校就读。与此同时,龙云还与外国传教士联手,在云南的教育、经济、交通建设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滇缅公路”的开通等。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21日卢汉(彝族)率第一方面军调越南受降,蒋介石乘机欲解决云南问题;9月30日,昆明防守司令杜聿明趁滇军主力赴越南接受日军投降,昆明兵力空虚之际,部署第五军(军长邱清泉)发动兵变,10月2日将昆明城内滇军缴械,发动“驱龙事件”,3日下令免去龙云本兼各职,调任“军事参议院院长”(空衔),4日晨龙云被困于省政府所在地五华山,旋即接受命令下山,5日正式交卸,6日被挟持到重庆,10日授予抗战胜利勋章,15日就任军事委员会军事参议院院长,形同软禁,从此失去了对云南的控制权,在重庆则与民主党派加强了联系。12月初,龙云秘密策动到重庆开会的滇军将领,要他们抗拒调滇军到东北作战,保存实力,等待时机。
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中,彝族人民踊跃参加革命,为民族的解放以及中国人民的解放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彝族人民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50年代的抗美援朝和70年代的对越自卫还击战争中,许多彝族儿女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彝族人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建设着自己的家园,政治经济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彝区社会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1956年开始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部分彝区实行民主改革,彝族奴隶上层贵族不甘心失败打响了反对民主改革的第一枪,中国人民解放军被迫还击,经过2年又10个月的激战以俘虏、瓦解、毙伤叛乱武装60145人,缴枪70658支(挺)的胜利平定了这次叛乱。
解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按照宪法的规定,在彝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相应的自治地区政府。到1990年止,在 四川南部、云南、贵州西部、广西西北边界地区内的彝族聚居地方,成立了彝族自治州2个、自治县8个或包括彝族在内的自治州1个、自治县11个。
⑺ 贵州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在哪个朝代
贵州历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在明代,明朝是贵州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明中央政府在贵州地区推行的卫所制度,促进了贵州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民族关系的变化,对贵州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省的建立:明代建立以后为了保持局势的稳定,仍然用元代的行省制度,但是削弱的地方的权力,集权于中央。
2、开发进程加快:大兴屯田,移民实边,寓兵于农,注重发展交通。明代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出省驿道干线加以拓宽和改造,增加驿站,是驿道有了较大的发展。此外,在手工业和矿业方面,开设了很多局所。在城镇建设和文化方面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3、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原有的生产关系被打破。地主经济飞速发展。
4、大规模的进行改土设流:贵州原先是土司统治区。从永乐十一年起便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改土设流。 后来又不断的扩大流官的统治区域。
(7)乌撒历史在哪里扩展阅读:
明代在元代的基础上增设两省,于北京和南京之外,建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河南、山西、山东十三布政使司。明朝实行地方分权,在一个省区之内,设布政使司管理政务,设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提刑按察司负责监察刑审,分别直属中央,故十三布政使司即十三省。
明代在贵州大规模推行屯田,主要采取的是军屯形式。军屯是伴随着卫所建立而产生,是卫所的经济基础,与卫所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贵州的军屯开始于洪武十五年,明中央王朝在平定云南的过程中,担心军粮不足,于是率先在普定、普安、乌撒等要害地方进行屯田。由于贵州卫所与府、州、县及土司错杂,加上贵州地形复杂,因而军屯呈点状分布,形成了“诸卫错布于州县,千屯遍列于原野”的布局。
贵州屯田的规模从明初至明中叶日益扩大,较为偏远落后的地区也逐步得到开发。经过六十多年的经营,到了宣德八年,贵州十八卫、二所当中,即有屯堡七百余所,屯地池塘九十三处。据《大明会典》、《贵州通志・田土》等记载,洪武年间贵州屯田均在九十三万亩以上,屯田的数量相当可观。
⑻ 彝族有什么样的历史
彝族作为我国人口位列第六的少数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韵味和古老的文化气息。彝族是上古时期分布于西部地区古羌人后裔,其民族构成中绝大多数都为古羌族。随着岁月流逝与朝代更迭彝族人,始终保持着古朴的民族本色。在现代人眼中彝族是一个非常神秘的民族,无论服饰、饮食、文化、习俗,还是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都有十分独特的风格与韵味。尤其是“火把节”与“彝族年”,更是给世人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一、“彝族”民族称谓变迁
笔者认为一个民族只有拥有统一的族名,才能让所有族民拥有向心力与凝聚力。同时,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民族认同感。比如从上古时期开始汉族,就已经获得了统一称谓华夏民族,时至今日汉族人的民族凝聚力也非常牢靠。而“彝族”最开始并不是彝族人的共同民族称谓,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多方踏查。并遵照彝族人共同意愿才最终确立了以鼎彝之“彝”,作为彝族众多支系的统一民族名称。这其实也是在彝族诞生几千年之后,第一次获得的统一民族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