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解决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历史遗留问题
法律分析: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如果您当时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的,安置地政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并尽快为您安排上岗。或在补发相关补助、妥善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后,根据您本人意愿,办理自谋职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第一条(三) 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⑵ 退役军人保障法对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应当接受安置。